关于建设电子监管防伪查询监管系统,提升我区市场监督效能的建议 |
编 号:第〔16〕号 |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
提案人:董长奎 | |
建立电子监管防伪查询监管系统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方法:能保证消费者在购买付款环节的最后一分钟协助消费者识别商品真伪,保证消费者在购买每件商品时都能清楚知道商品的真实信息,真正实现消费者知情权,能保证假冒伪劣商品即使进入市场但也不能实现销售,受到广大消费者的监督,使违法分子无法从中获利。能让每个商家自觉自愿地从进货渠道严把质量关,特别是食品药品质量关。做到无假冒伪劣商品入店。让每个经营者和每件商品都能在阳光下经营和销售,能促使全社会参与到为经营者建立“信用等级”。执法单位,部门在有限的人力、财力、物力、下做到更准确及时有效的打击违法行为和查处假冒伪劣商品。为此建议我区建立电子监管防伪查询监管系统。 一、政府重视,规划发展。只要政府重视,全面规划,保障投入,通过信息化手段,把零散的、单一的信息归集起来,建立统一的智能化监管平台、打破信息孤岛、实施信息共享,才能最大限度的整合资源,有效的监督和服务全区市场经济发展。在对当前市场监管信息化现状客观评价的基础上,编制智能化监管建设的三年规划,规划需兼顾超前性、易用性、兼容性和互联互通性等各方面的要求。 二、加强培训、适应监管。就朝天而言,目前朝天区市场监管部分内容的软件系统,很多时候只局限于录入、查询、统计等一些基本的功能,缺少对智能化监管、社会化监管的认识和思考。需要迫切加强监管人员的培养、选送监管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相关教育培训,以适应监管需要。 三、立足实际、加快实施。(一)建设电子商务鉴别监管系统。以国家设立的商品识别数据库为依托,通过手机电子商务信息传递为通道使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前一分钟得知真伪;(二)建设信息建设和应用的展示中心,通过触摸屏,可以将经济主体在电子地图上实时展示。可查询经济户口信息、企业违法违章、经营异常名录等。(三)推进企业公示系统的推广和应用。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的总要求,实现企业信息的互联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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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立案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5年4月16日 | 是否重点:是 |
督办单位:政府督查室 | 牵头领导:何开莉 |
主办单位:区食药工商局 |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第16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设电子监管防伪查询监管系统,提升我区市场监督效能的建议》(第〔16〕号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5月26日,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做好2015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广朝委办〔2015〕47号)要求,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调查研究,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此项提案办理工作。针对我局市场监管存在运用电子监管手段薄弱的问题,结合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宽进严管、广泛运用科技手段实施监管的要求,对我区建立电子监管系统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立目标,谋规划 建立电子监管防伪查询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监管系统)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涉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络交易监管系统、广告监测系统、农资监管系统、药品电子码监管系统、产品条形码监管系统。确立了三年内要建成较为完善的电子监管系统,2015年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络交易监管系统、农资监管系统、药品电子码监管系统;2016年建立广告监测系统和各系统与相关部门互联互通,实现监管信息互联共享;2017年建立产品质量条形码监管系统,实现产品防伪查询。 二、加强培训,提升电子监管服务水平 目前,我局电子监管系统涉及企业信用信息监管、网络交易监管、药品电子码监管、农资监测监管等系统已建立,对系统的运用、录入、查询、统计、监测、智能化监管、社会化服务,迫使监管人员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适应监管的需要。我局分三批次对45位干部进行轮训,主要培训经济户口查询、企业个体年报、行政处罚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录入、网络投诉处置、食品药品检测、药品电子码监管运用,使监管人员基本能适应监管,履职能到位。 三、立足实际,分步实施 (一)2015年电子监管系统已初步建立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络交易监管系统、农资监管系统、药品电子码监管系统。 1.系统上完全可查询经济户口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信息,全方位提供电子信息服务。 2.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泛运用,企业个体可通过公示平台实现网上年报,市场主体重要信息必须公示,检查信息必须公示。 3.网络信息化监管,实现涉网主体建档、网上亮照亮标、网络巡查、服务平台提供工商网监工作动态、网络政策法规介绍、网络消费警示、信用警示等资讯信息,药品电子码有效拒绝假药劣药。 (二)2016年食药和工商局和其他部门实现电子监管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市场主体信息和监管信息互联共享。2016年建立广告监测系统,主要依靠国家局和省局广告监测中心实现全国县区级以上大众媒体广告全覆盖监管监测。 (三)2017年建立产品质量条形码监管系统,实现产品防伪查询。主要依托国家产品质量监测中心、商品条码数据库,运用大数据,建立部门软件与之互联互通,实现社会化监督。 |
(联系人:杨先权 联系电话:15378546003) |
2015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