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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 >> 关于加强粮油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确保救灾救济粮油供应的建议
编 号:第〔15〕号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提案人:李国生 联名人:何岸虎 王家广 刘志良 穆培志
  我区粮食产、销的矛盾日前突出,已经由过去的自给自足型逐渐转变为典型的粮食输入型,粮食安全的形势也日益严峻,突发灾害时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势在必行,很有必要,因此,特建议:
  一、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下的市、县(区)长负责制的要求,以区建立粮食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全区粮食应急保障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以乡也应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落实分管和具体工作人员。
  二、对全区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进行统筹规划和布局,以区建立粮油应急供应配送中心(或区应急供应网点),以乡建粮油应急供应网点(可把应急供应点与粮油放心店、粮食收购点合同建成“三位一体”的示范店),做到平时自主经营,及时应急保供。
  三、对建设合格的网点,以区人民政府命名授牌,并每年安排适当的财政预算,对网点给予一点奖励性补助,鼓励和支持网点经营,确保应急供应点储粮的质量和数量,真正做到应急时调得出,用得上,还安全。
  四、建立粮食应急网点的监督和淘汰机制。区级有关部门要加强粮油供应点进行定期和不适时的抽查,主要检查应急保供粮油的数量、质量等安全指标,对安全不合格和限期整改不到位的网点要取消销其授牌,并追究其安全责任,对常年坚持做得好的供应网点可在适当时候给予表彰和奖励,以充分发挥粮食应急的保障作用。
审查结果:已立案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15年4月16日 是否重点:是
督办单位:政府督查室 牵头领导:罗聪
主办单位:区粮食局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第15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李国生、何岸虎、王家广、刘志良、穆培志委员: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粮油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确保救灾救济粮油供应的建议》(第〔15〕号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落实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年〕6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川府发〔2015年〕34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区将全面实施粮食安全县(区)长责任制,从稳定粮食生产、抓好粮食收购、落实地方粮食储备、加强粮食流通能力建设、完善粮食市场调控机制、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等各方面保障全区粮食安全。
  二、粮油应急网络初步形成。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后新一届中央领导更加重视粮食安全,按照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关于粮食应急供应体系建设要求,粮食收购网点、应急供应网点与放心粮油示范店“三位一体”模式进行规划和实施,全区25个乡镇规划了粮油应急供应网点28个。三年来,我区积极争取并努力实施粮油应急供应体系建设,截止目前,已完成危仓老库改造4000吨,完成农户科学储粮小粮仓项目4000个,新建粮油配送中心1个,新建和规范“放心粮油示范店”20个,建粮油质量可追溯体系1个,建粮油质量监管平台一处。力争到2016年底,按照“三位一体”模式,全面建成粮油收购网点、应急供应网点和放心粮油示范店28家,覆盖到全区所有乡镇,覆盖面达100%,确保全区粮油应急供应需要。
三、应急保障能力全面提升。近年来,我区通过增加储备粮规模、建立最低商品粮库存制度等措施,不断提高应急粮源的保障能力。一是新增区级粮食储备。为切实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在国家粮食局调研时“守住管好‘天下粮仓’,做好‘广积粮、积好粮、好积粮’”三篇文章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政府安排部署,2013年,我区新增地方储备粮500吨。截止目前,我区地方储备粮规模已达2000吨(其中:小麦1000吨,稻谷1000吨),进一步增强了政府粮油应急保障能力。二是建立最低商品粮库存制度。根据国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我局对在我区境内从事经营的粮食经营者下达了成品粮油库存数量。全区落实最低粮食库存数量3000余吨,食用油500余吨,确保了粮油应急时调得出、用得上。
  四、应急网点监督和淘汰机制初步形成。近年来,在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前夕,局都会同区食药和工商局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对全区“粮油放心示范店”、粮油经营个体户、大型超市以及区级储备粮储存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严查粮食有无掺杂使假、过期失效、霉烂变质、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对粮油应急工作做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粮油应急工作做得不好的,责令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粮油应急网点授牌。通过督促和日常监督,既确保放心粮油示范店平时自营创收,同时又能满足应急保供之需要。
(联系人:廖吉林 联系电话:13006475555)
2015年9月9日
落实情况:全部或主要问题已解决(A)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提案编号:2015年度第15号
领衔委员:李国生
附议委员:何岸虎 王家广 刘志良 穆培志 

关于加强粮油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确保救灾救济粮油供应的建议

  我区粮食产、销的矛盾日前突出,已经由过去的自给自足型逐渐转变为典型的粮食输入型,粮食安全的形势也日益严峻,突发灾害时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势在必行,很有必要,因此,特建议:
  一、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下的市、县(区)长负责制的要求,以区建立粮食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全区粮食应急保障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以乡也应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落实分管和具体工作人员。
  二、对全区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进行统筹规划和布局,以区建立粮油应急供应配送中心(或区应急供应网点),以乡建粮油应急供应网点(可把应急供应点与粮油放心店、粮食收购点合同建成“三位一体”的示范店),做到平时自主经营,及时应急保供。
  三、对建设合格的网点,以区人民政府命名授牌,并每年安排适当的财政预算,对网点给予一点奖励性补助,鼓励和支持网点经营,确保应急供应点储粮的质量和数量,真正做到应急时调得出,用得上,还安全。
  四、建立粮食应急网点的监督和淘汰机制。区级有关部门要加强粮油供应点进行定期和不适时的抽查,主要检查应急保供粮油的数量、质量等安全指标,对安全不合格和限期整改不到位的网点要取消销其授牌,并追究其安全责任,对常年坚持做得好的供应网点可在适当时候给予表彰和奖励,以充分发挥粮食应急的保障作用。

( A )类
关于2015年度第15号提案的回复

李国生、何岸虎、王家广、刘志良、穆培志委员: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粮油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确保救灾救济粮油供应的建议》(第〔15〕号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落实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年〕6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川府发〔2015年〕34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区将全面实施粮食安全县(区)长责任制,从稳定粮食生产、抓好粮食收购、落实地方粮食储备、加强粮食流通能力建设、完善粮食市场调控机制、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等各方面保障全区粮食安全。
  二、粮油应急网络初步形成。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后新一届中央领导更加重视粮食安全,按照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关于粮食应急供应体系建设要求,粮食收购网点、应急供应网点与放心粮油示范店“三位一体”模式进行规划和实施,全区25个乡镇规划了粮油应急供应网点28个。三年来,我区积极争取并努力实施粮油应急供应体系建设,截止目前,已完成危仓老库改造4000吨,完成农户科学储粮小粮仓项目4000个,新建粮油配送中心1个,新建和规范“放心粮油示范店”20个,建粮油质量可追溯体系1个,建粮油质量监管平台一处。力争到2016年底,按照“三位一体”模式,全面建成粮油收购网点、应急供应网点和放心粮油示范店28家,覆盖到全区所有乡镇,覆盖面达100%,确保全区粮油应急供应需要。
三、应急保障能力全面提升。近年来,我区通过增加储备粮规模、建立最低商品粮库存制度等措施,不断提高应急粮源的保障能力。一是新增区级粮食储备。为切实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在国家粮食局调研时“守住管好‘天下粮仓’,做好‘广积粮、积好粮、好积粮’”三篇文章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政府安排部署,2013年,我区新增地方储备粮500吨。截止目前,我区地方储备粮规模已达2000吨(其中:小麦1000吨,稻谷1000吨),进一步增强了政府粮油应急保障能力。二是建立最低商品粮库存制度。根据国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我局对在我区境内从事经营的粮食经营者下达了成品粮油库存数量。全区落实最低粮食库存数量3000余吨,食用油500余吨,确保了粮油应急时调得出、用得上。
  四、应急网点监督和淘汰机制初步形成。近年来,在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前夕,局都会同区食药和工商局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对全区“粮油放心示范店”、粮油经营个体户、大型超市以及区级储备粮储存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严查粮食有无掺杂使假、过期失效、霉烂变质、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对粮油应急工作做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粮油应急工作做得不好的,责令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粮油应急网点授牌。通过督促和日常监督,既确保放心粮油示范店平时自营创收,同时又能满足应急保供之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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