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朝天区全民健身运动会的建议 |
编 号:第〔62〕号 |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
提案人:任罗勇 | |
1.定期举办 形成常态 参照世锦赛或奥运会模式,每两年或四年举办一届,设立较高额度的赛事奖金,使之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翘首企盼的大赛。 2.选期合理 保障安全 将赛期定在天气适宜的春秋季节(4月或11月)的周末或节假日。气温适中,可减少队员对安全的顾虑,降低运动伤害事故发生率;非工作日比赛,可避免队员在工作和比赛间忙于应付、顾此失彼。 3.项目丰富 突出健身 在现有基础上,增设团体和个人的趣味性比赛项目,注重健身性、娱乐性、协作性,让群众快乐健身、健康娱乐、高效协作。 4.分组设项 凸显全民 比赛可设干部职工组和社会群众组两大组别。干部职工组归口组队,社会群众组按乡镇组队,根据年龄段设立老年组、中青年组、学生组。吸引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其中,让赛事真正成为全民健身运动会。 5.专业执裁 确保公平 裁判执裁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该项赛事的公平度和精彩度,也制约着该项目的发展。因此,需加大对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工作者的培训力度,以满足比赛和训练所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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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立案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6年5月5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政府督查室 | 牵头领导:何开莉 |
主办单位:区体育局 |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六次会议第62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举办朝天区全民健身运动会的建议》(第〔62〕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定期举办,形成常态 2012年9月区体育局成立之初,就举办朝天区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向区委、区人民政府作了专题汇报,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区实际,确定每3年举办一次全区全民健身运动会,特殊情况除外,朝天区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在当年12月初举办,2015年11月举办了朝天区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二、关于选期合理,保障安全 你提的建议很好,前两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时间都在冬季,下一届运动会的时间安排,我局会考虑季节、气候等综合因素,尽可能把时间安排在春级或秋季,避免过热和过冷等气候变化给运动员带来的伤害,降低事故发生率。 三、项目丰富,突出健身 全区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比赛项目设置,比首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比赛项目更加完善,突出了趣味性和娱乐性,突出了全民健身、全民参与,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分集体和个人共14个项目。集体项目:男子篮球、第九套广播操、拔河、乒乓球男子团体、乒乓球女子团体、3分钟跳长绳、连足跑、滚轮胎接力;个人项目:乒乓球男子单打、乒乓球女子单打、羽毛球男子单打、羽毛球女子单打、押加比赛(男子)、万人长跑。首届朝天区全民健身运动会由于时间仓促,比赛项目有很多不太完善,相信一届比一届办的更好。 四、分组设项,凸显全民 前两届运动会按照比赛规程,部分项目如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项目按照比赛规程设置了男女组,万人长跑项目按规程设置了老年组、青年组、学生组。在全民健身运动会比赛项目设置上,根据不同的项目和各个项目比赛规程,经过慎重考虑,会考虑分为不同的组别。由于前两届运动会缺乏经验,参与面小,没有突出全民参与,在下一届运动会上,会考虑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 五、专业执裁,确保公正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比赛规程,前两届运动会所有比赛项目裁判员执裁都持有国家三级裁判员证书,每年区体育局还会组织全区中小学校部分体育老师或社会体育指导员通过外出参加各类专业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
(联系人:郑榆 联系电话:8626899) |
201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