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建议 |
编 号:第〔60〕号 |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
提案人:谢桂蓉 | 联名人:严凤楠 |
一、建立我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必要性 1、从妇联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和职责看,建立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刻不容缓。早在1989年国务院文件就明确提出:全国妇联至各省、市、区均要建有专门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目前全国大部分市(区)妇联已组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我市利州区等地已拥有综合性、公益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对此,我们在2014、2015年向区政协会上就建立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提出了建议和提案。 2、从构建和谐朝天区的实际出发,落实以人为本精神,建立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顺民心、合民意。我区近21万人口中,妇女儿童占人口总数的三分之二,但目前仍没有一所正规的妇女儿童活动场所。由于缺乏固定场馆及硬件设施,妇女儿童活动缺乏有效载体。开展活动,有的靠租借场地,甚至在家辅导授业,布局分散,教师素质参差不齐;收费五花八门,缺乏统一科学的管理,不健康的活动场更是影响到妇女儿童尤其是儿童的身心健康。 3、从推动社会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高度看,建立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可以形成经济、文化、娱乐一体化的性循环,吸收区内外乃至省内外群体的广泛参与,加大朝天区的宣传力度。我区历史文化积淀深厚,崇尚文化学习氛围浓厚,文化之家、艺术之家比比皆是,如果以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为龙头,举办系列丰富多彩、高雅文明、寓教于乐的文化艺术活动,将有力促进朝天区文化的发展和繁荣。 4、从城区建设角度看,如果在交通便捷、环境优美的地方建立一所具有前瞻性、实验性、指导性和示范性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使全区妇女儿童能够丰富生活,强身健体,修身养性,全面发展,将提升城区品位,成为朝天区的一道亮丽风景。 二、建立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初步设想 1、要有完备的服务设施。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应具备培训、教育、娱乐、活动、服务五项功能,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设施。一是要有妇女儿童用品服务设施,集美体健身、舞蹈器乐、书法绘画等为一体;二是要有妇女儿童作品陈列厅,对妇女儿童的作品,如书法、绘画、摄影、剪纸、手工等,尤其是精品,要进行定期陈列展出,既可品赏,又可选购,使其成为展示我区妇女儿童整体素质的一个重要窗口;三是要有培训、会议设施,能开展各种培训学习,召开各类会议;四是要有妇女儿童教育宣传厅,把各个年代有突出贡献的优秀妇女事迹及有纪念意义的实物汇聚陈列,让全区妇女儿童接受传统教育。 2、要有优惠的政策。充分考虑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公益性质,建议区委、区政府要给予必要的财力支持,提供最优惠的政策,并减化程序,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建立能够顺利进行。 3、要有各界人士的介入和参与。妇女儿童事业是一项群众性公益事业,需要通过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通过独资、合资等多种经营形式积极参与,主动介入,使建立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这个美好愿望能够成为现实。 为此,建议区委、区政府将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建立纳入城区整体发展规划,由区发改局予以立项,区住建局作出规划,使我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能够在较短期内付诸实施,以进一步促进我区妇女儿童事业的科学跨越发展,推动我区经济繁荣、文明进步与社会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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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立案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6年5月5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委督查室 | 牵头领导:杨晓波 |
主办单位:区妇联 | 协办单位:区发改局 区住建局 |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六次会议第60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立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建议》(第〔60〕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区妇联已向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联系领导汇报后,将建立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计划申报给区发改局,目前,已经纳入区“十三五”规划。 |
(联系人:朱薇 联系电话:8622125) |
广元市朝天区妇女联合会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1月30日 |
广元市朝天区妇女联合会 |
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 |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