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二专线管理,维护驾乘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建议 |
编 号:第〔92〕号 |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
提案人:董德平 | 联名人:李本洪 张朝碧 李春蓉 李锦萍 杨金 |
至2009年国家税费体制改革以来,国家出台了逐步取消二级公路收费的政策,该段公路未纳入取消收费范围,至今仍然执行收费通行,成为全省为数极少的二级收费公路之一。 目前,该段二级公路因维护管理不到位,从工农镇到朝天20余公里的路程,就设有20多条减速带,平均每公里就有一条减速带,10余处车辆出入交叉路口,过往车辆平均通行速度不足30公里/小时,而设计时速为65公里。隧道内灯光昏暗、灰尘弥漫、空气污浊、可见度不足50米。朝天、工农收费站设计不科学不合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合行驶,上下班交通拥堵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突出,交通事故长期处于高发态势,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与国家二级汽车专用公路设计技术要求相差甚远,不再符合二级收费公路的要求和条件,甚至不如有些通乡公路的通行条件。通行条件严重恶化,安全隐患日趋严重,危及广大过往驾乘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侵犯了过往驾乘人员的合法权益。 过往车辆进入二级汽车专用收费公路,就建立了川北公司和驾驶人员的服务合同,川北公司就应该为驾驶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和相应的通行条件。既然不能提供相应的通行条件,为何又要按照二级汽车专用公路收费标准实施收费呢?汽车驾驶员作为一名消费者,相关职能部门又为何不履职尽责,加强收费管理和公路管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呢? 综上所述,我们建议:1、加强二专线的管理和日常维护。规范公路标识标牌,加强隧道照明和通风条件,保障车辆通行安全,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加强公路收费管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交通、公安、物价、工商等部门,组建专门工作队伍,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根据国家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结合实际通行和服务条件,调整或取消收费,拆除或选址重建收费站点,还过往车辆通行畅通,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
审查结果:已立案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6年5月5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政府督查室 | 牵头领导:甘兴礼 |
主办单位:区重点办 |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六次会议第92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二专线管理,维护驾乘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建议》(第〔92〕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办在办理过程中高度重视,多次与川高公司广元管理处、区交通运输局以及区交警等部门反映二专线存在的相关问题,并积极沟通协调,现场踏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强化二专线日常管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一、多方协调沟通。首先将你在提案中反映的问题如实向川高公司广元管理处作了汇报,管理处的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现场踏勘,研究制定方案及整改措施,同时表示在他们职责范围内能解决的立即解决。广元管理处将立即着手规范公路标识标牌、隧道照明及通讯设施建设,部分减速带是因工程建设确保安全临设的,待工程结束后即行拆除。至于收费问题,他们将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争取取消,但不一定在短期内实现。 二、在省人代会上专题建议。关于广元至七盘关二专线现有收费站问题,年初省人代会期间,区人民政府区长伏玉琼代表在省人代会上递交了《关于取缔广元至七盘关二专线现有收费站的建议》,因该段建设投资存在逾3亿元的债务无法化解,县区级地方政府无权取缔收费及收费站的问题,为此,后期仍需做大量的争取工作。 三、主动协调,积极配合。由于我办主要职责是综合统筹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拆拆迁协调服务工作,对二专线道路管理没有执法权和决策权,受职责所限,只能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为了加强二专线管理,我办希望主管部门严格监管,严格执法,我办将积极主动配合,共同管理好二专线,力保道路安全畅通,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联系人:刘文君 联系电话:13350038771) |
2016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