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农村三职干部职务犯罪预防,确保“精准扶贫”资金使用安全的建议 |
编 号:第〔45〕号 |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
提案人:朱明君 | |
对策:一、加强对“三职干部”的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党性教育、法律法规、财经知识培训,不定期对“三职干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教育;二、加强审计监督,全面实施村务和财务公开,特别是“精准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要全面公开;三、对“精准扶贫”资金的使用要出台专门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四、加强对“三职干部”的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针对“三职干部”贪污受贿和渎职侵权等行为,要坚决打击,绝不姑息;五、进一步加强基层村组织政权建设,加强对村干部的组织考核,把好“三职干部”干部的选拔任用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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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立案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6年5月5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委督查室 | 牵头领导:彭鸿 |
主办单位:区监察局 | 协办单位:区扶贫移民局 |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六次会议第45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农村三职干部职务犯罪预防,确保“精准扶贫”资金使用安全的建议》(第〔45〕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区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精准扶贫工作中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以专项督查为抓手,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通过建立联席会议、查办案件的协作配合、信息共享和通报等制度机制,有针对性地共同开展扶贫开发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切实从源头上保障惠农扶贫领域资金安全构建了一道坚实的防火墙。 一是紧盯识别和扶贫资金流向的重点环节。按照“回头看”识别确定的贫困户名单,成立6个专项督查组深入贫困户家中进行抽查核实,在资金分配环节紧盯资金的流向,保证扶贫资金的发放到位,切实防止截留克扣、顶替冒领等情况的发生,保证扶贫资金真正发放到最需要的群众手中。 二是排查精准扶贫职务犯罪风险点。由区纪委预防腐败室牵头,指导区扶贫移民局等涉农部门科学绘制权力运行图,将监督“嵌入”权力运行图流程,推动“三同”监督机制抓实落地,并按照风险防控图上的每一个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综合运用对策研究、监察建议,开展专项预防和专题合作,推进预防职务犯罪进村到户。 三是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对包括涉农和扶贫部门、乡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村基层组织人员进行廉政警示教育,以案释法、以案警示,从精神上免疫、思想上筑牢防腐拒变堤坝。 四是积极构建全方位监督平台。充分运用精准扶贫督导、“纪委书记下基层”、“纪检干部带案下访”“朝天问政”等活动,不断拓展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两代表一委员”等作用,全方位搜集涉农惠农领域相关信息、线索,并加强信息反馈,开展跟踪预防,形成快捷、有效、广泛、完整的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链。 |
(联系人:尹廷林 联系电话:8622584) |
2016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