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编号:2016年度第87号
领衔委员:侯光伟
关于在朝天城区及景区规划建设汽车充电桩设施的建议
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居民汽车拥有量大幅增长。朝天城区作为全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汽车流量十分庞大。同时,按照区委、政府确定的旅游业发展规划,我区成为全市拥有4A级以上景区最多的县区,乡村旅游更是蓬勃发展,自驾游的兴起、旅游业的做大做强也让更多的汽车来往于区内各景区和城区。相较于我区的矿产、林业、农业等资源,青山绿水、蓝天白云、全年365天保持优良的空气质量,一样是我区的重要优质资源。而且,多年来,区委、政府为此做出了极大努力,并取得了明显效果。但当前大量的汽车流量带来的尾气污染,已逐步显现出来。如果不加以解决,长此以往,污染将会更加严重。这与我区确定的生态低碳发展思路不相吻合,也与汽车业加快发展使用电力等清洁能源的趋势不相适应。当前汽车充电桩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是制约新能源汽车使用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区目前没有一处汽车充电桩设施,缺失购买和使用电力汽车的基础条件,因此,居民自有和过往汽车基本全部为汽油、柴油车辆,尾气污染在所难免。建议区政府在编制或修订城区和景区规划时,将建设汽车充电桩设施纳入规划,并在条件成熟时,尽快建设相关设施,使生态低碳发展在更多方面得到体现和落实。
( B )类
关于2016年度第87号提案的回复
侯光伟委员: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朝天城区及景区规划建设汽车充电桩设施的建议》(第〔87〕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区在提倡使用新能源车辆的同时,汽车充电桩等城市和景区相关配套设施尚未同步建成,功能不尽完善。朝天城市规划新一轮修编即将启动,风景名胜区规划正在编制中,我们将把您提出的建议作为一个重要的规划内容提请规划设计单位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后期,政府将加大投入,在条件成熟时,在城区和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率先启动试点建设和运行,以方便新能源汽车应急所需,进一步为朝天城市低碳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