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引进社会资金投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建议 |
编 号:第〔11〕号 |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
提案人:李诚 | |
“坚守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从国家层面要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规定建设项目“占水田补水田、占旱地补旱地”。随着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步伐加快,全区重点建设项目、产业发展项目、民生工程项目以及招商引资项目将陆续落地,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数量较多。加之,朝天省级经济开发区申报成功,区内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的压力越来越大。近年来,满足建设项目补充耕地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实施土地整理和荒草地(河滩地)开发获得新增耕地,但全区可供整理和开发的土地后备资源十分有限。在统筹城乡发展的新形势下,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达到拆旧面积全面复垦与建新地块的规范集约,从而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既破解了困扰建设用地报批耕地指标的难题,也有利于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的推进。 调查表明,朝天区有近1万户农户有拆迁意愿,拆迁后可腾退宅基地8000亩(可复垦),对1万户(建新区)拆迁农户,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村)规划和新农村建设标准的前提下,实行统一规划、集中安置,需宅基地3000亩,可集约节约用地5000亩。按照我区成功实施的增减挂钩项目经验,采取招商方式引进业主包踏勘规划、包入库立项、包项目实施、包竣工验收、包领取合格证,并全额投资实施增减挂钩项目。合格指标中的90%作为业主的投资回报(可实行异地流通),10%的指标分成给政府用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统规建设的安置区由政府统一分配。 综上所述,在广大农村实施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是一项惠民工程、德政工程。建议加大与省国土资源厅等省级相关部门的协调,强力推进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入库、立项,力争更多的项目落户朝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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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立案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5年4月16日 | 是否重点:是 |
督办单位:政府督查室 | 牵头领导:杜林 |
主办单位:区国土分局 |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第11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
您在政协五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引进社会资金投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建议》(第〔11〕号提案)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结合你提出的建议,我局先后落实工作人员分别前往广安、泸州、苍溪等地进行了深入调研,组织多批工作队伍对全区15个乡镇的自然地理条件、社会经济水平和建设用地现状进行了详实调查,提出了初步方案。方案将东溪河乡、文安乡、曾家镇、平溪乡、临溪乡5个乡镇纳入了试点范围,分两个项目区即东溪河乡、文安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和曾家镇、平溪乡、临溪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采取全额引进社会投资,政府无偿分成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百分之十的方式实施。该方案充分考虑了朝天区川北民居特色、新农村建设、秦巴山区连片扶贫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及集体安置、各级领导帮扶等相关有利条件。方案经局务会多次研究,并通过了广元市朝天区六届区人民政府第四十三次和四十六次常务会议审定,参会人员一致认为:社会投资实施增减挂钩项目能有效改善项目区生产、生活和生态条件,挪动项目区经济增长,促进项目区总体发展,会议原则同意我局提出的方案。 两个项目均分别通过四川省、广元市和朝天区3级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采用公开招商。7月17日,在朝天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中心,由朝天区第二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评审专家对7家投资申请人进行了综合评分。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四川四正土地整理有限责任公司为东溪河乡、文安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中选人;广元市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曾家镇、平溪乡、临溪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中选人。截止目前,项目投资中选通知书已发出,我局正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改革的意见》(川办发〔2015〕69号)和《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跨县级行政区域设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5〕53号)相关要求与投资人商洽合作协议。 上述两个项目共涉及1镇4乡5个项目乡镇,拟在5个项目乡镇的40个集中安置居住区建3100余套安置住房及生活附属设施,集中安置区拟安置人口10000余人;项目实施后可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100亩,政府无偿获得300亩以上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该批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我区争取获得更多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立项和实施,有利于减轻区财政资金投资增减挂钩项目压力,有利于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统筹推进,有利于创新移民扶贫思路。 |
(联系人:刘德广 联系电话:13547199112) |
2015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