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去除朝天区库存商品房的建议 |
编 号:第〔19〕号 |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
提案人:工商联 | |
为此我们建议:在棚户区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中,不新建安置房,加大货币安置力度,主要销售现有库存商品房。方式大致可以分为:一是政府搭台,居民和开发企业直接对接选房;二是政府从开发商手中回购合适的商品房作为安置房,购房款抵扣企业部分税费,达到一举两得的效果;三是老百姓拿到钱后自主选择房源。这将有效满足老百姓多样化的需求,也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四是建议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力度,动员高山移民户购买现有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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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立案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6年5月4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政府督查室 | 牵头领导:杜林 |
主办单位:区住建局 |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六次会议第19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去除朝天区库存商品房的建议》(第〔19〕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房地产开发建设基本情况 现有六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我区开发建设,正在开发建设的项目两个,其余四个项目已全部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目前,六个开发项目共开发建设房屋241903.95平方米,其中商业64812.94平方米,住宅1670套158965.85平方米,其他附属设施18125.16平方米。2015年底累计剩余商品房103558.42平方米,其中住宅756套75714.16平方米。通过各项“去库存”政策措施的实施,截止2016年7月底(1-7月)累计销售住宅241套26024.87平方米,销售商业物业13宗1454.5平方米;剩余可售商品房76410平方米,其中住宅515套50140平方米,商业物业26270平方米。2016年7月新增凯成.尼斯商业广场项目64859平方米后,累计可售商品房面积达141269平方米,其中住宅893套94496平方米,商业物业46773平方米,正常情况“去库存”周期为2-3年。 二、我区去库存工作措施 1、进一步结合去年购房补助政策,积极落实、按时兑现已购住房补助政策。 2、结合全区精准扶贫政策,我区将易地扶贫搬迁与我区商品房“去库存”政策有机结合。8月26日,区住建局、区扶贫移民局、区以工代赈办组织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2016年建卡贫困户等在区文化中心二楼宣讲了建卡贫困户购房补助和购房面积等政策,当天签订意向性购房协议26宗,后陆续签约50余宗。 3、加大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减少实物安置,加大货币安置,让老百姓从市场中选房购房。 4、搭建公共租赁住房采购平台,部分符合条件的小户型商品房可由政府统一采购,用作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
(联系人:杨大军 联系电话:13908122277) |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0月18日 |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