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区“两会”会期和议程安排的建议 |
编 号:第〔110〕号 |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
提案人:张世明 | 联名人:马新红 穆晓惠 侯光伟 赵清玲 |
一、会期压缩至两天半。将法检两院报告大会与政府工作报告大会整合在一起,用一个半天完成。 二、小组讨论集中两个半天进行,一个半天专题讨论人大报告或政协报告;一个半天专题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和法检两院报告。每次小组讨论时间控制在2个小时内,剩余时间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撰写建议和提案,同时区人大、区政协给建议案和提案工作进行培训和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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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立案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5年4月20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委督查室 | 牵头领导:罗凌云 |
主办单位:区委办 | 协办单位:区人大办 区政协办 |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第110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
您们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调整我区“两会”会期和议程安排的建议》(第〔110〕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集中听取报告的问题。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查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预算报告、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是宪法和法律授予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定权利。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各级人代会日程安排惯例,均将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预算报告作为一个板块,安排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将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报告、检察院报告作为一个板块,安排一次或两次全体会议听取。我区人代会的日程安排,严格参照了全国、省、市人代会做法,完全符合有关规定。如果调整报告顺序,既不符合有关要求,时间也难以保证。 二是关于会期压缩至两天半的建议。地方人代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集中行使权力的重要时刻,其会期的安排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满足会议议程的需要。既要确保代表审议报告的质量,又要确保各项议程做到程序合法。特别是有选举任务时,必须严格遵守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等关于候选人提名、酝酿等各环节的时间规定。因此,一律将会期压缩为两天半,既不符合实际需要,也与法律规定不一致。 |
(联系人:李小梅 联系电话:13808128998) |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办公室广元市朝天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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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委员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