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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 >> 关于提升教师队伍素质的建议
编 号:第〔108〕号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提案人:何红梅
  目前,教师“吃老本”已不能适应教育发展的需求,加强对教师的职业知识培训力度、范围,提升教师素质刻不容缓。每一年由全国、省、市级等举办的专业教师培训会议和活动很多,而我区教师参加培训的机会很少、范围很小,特别是一些基层教师,成了教育改革中的“井底之蛙”。
  在此,特建议相关部门加强教师职业知识培训,实施切实可行的举措,加大培训力度和范围,从而更好地推动教育事业发展。
审查结果:已立案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15年4月20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政府督查室 牵头领导:何开莉
主办单位:区教科局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第108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何红梅委员: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提升教师队伍素质的建议》(第〔108〕号提案)已收悉。 现答复如下:
  随着当今社会经济文化的高速发展和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现代教育对教师队伍素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更新教师教育理念,丰富教师专业素养,提升教师素质以适应现代化教育发展需求,已成为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教师共同面临的挑战。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多次深入学校实地调研,召开专题会议研讨全区教师队伍建设有关事宜,先后出台了《朝天区名学校、名校长、名教师评选表彰办法》、《朝天区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区教科局主动作为、多措并举,着力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一、关于“加强教师职业培训”的建议
  您在提案中提及的“相关部门加强教师职业知识培训,实施切实可行的举措,加大培训力度和范围,从而更好地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建议,区教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人进行了调查。根据二十一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精神,2010年至2014年五年间,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及区教科局都加大了对教师的培训力度,教育部制定了“国培计划”、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也制定了相应培训规划。五年来,各级政府对教师培训的经费投入不断加大(国培、省、市级培训经费由相应财政支付,区级培训在生均公用经费5%中支付),培训方式不断创新(开展了短期集中培训、远程培训、送教培训、置换培训、转岗培训、教学大比武等活动),培训范围逐年扩大(开展了校长、中层干部、骨干教师、班主任、初任教师、村小教师、薄弱学科教师培训),培训内容不断更新(开展了学校管理、教学技能、师德师风、课程改革、心理健康、新知识培训等)。五年来,全区共培训学校管理干部、教师共计9083人次,其中“国培计划”短期集中培训182人次,省级短期集中培训74人次。但是我们也清楚看到,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给我区的省级以上培训指标人数确实较少。我们将积极协调各相关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指标,让更多教师能参与省级国家级培训。
 下一步,区教科局将加大对教师培训工作力度:要求各学校严格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切实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率,杜绝培训经费挪作他用;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400个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继续实施学历学位提升计划、骨干教师成长计划、农村教师专业发展计划,大力培养专家型校长和名优教师,力争5年内校级干部和名优教师高级研修一次;积极参加国家、省级教师培训,大力开展各级培训,规范培训管理。
  二、多措并举,切实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一)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升教师思想素质。长期以来,区教科局把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作为提升教师素质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一年来,先后制定了针对教师违背职业道德规范的处理办法、严禁教师利用寒暑假补课的处理意见,开展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暑假专题教育活动及秋季开学开展的廉洁从教承诺和师德师风宣誓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辐射带动作用,大力弘扬“最美朝天人”、敬业模范姚昌满等教师的先进典型事迹,用身边的先进模范带动全区教师思想道德素质的整体提升。下一步,区教科局将加大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实施力度,开展一年一个专题的系列教育活动。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师德师风明查暗访,严肃查处违反师德师风的人和事。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绩效考核、职称评审、专家选拔、岗位聘用、评优选模的首要内容,加大师德师风专项考核力度,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不定期的开展师德师风表扬活动。
  (二)发挥名优教师示范辐射作用,不断提升教师业务素质。近年来,区教科局大力实施“三名工程”, 加强名师工作室的工作过程指导,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培养各级骨干教师,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动全区教师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目前我区共有特级教师、市区名师和省市区骨干教师480人,约占教师总数的30%。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实施好《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农村学校教师激励机制的通知》(广府办发〔2011〕24号)。区政府每年设立教育质量奖,对完成目标任务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奖励。积极组织推荐学校和教师尤其是教学一线、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集体和教师,参加全国、全省评选表彰活动。同时,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名师工程的意见》(广府办发〔2013〕81号)和《广元市朝天区名学校、名校长、名教师评选办法》(广朝委办发〔2013〕29号),大力开展市、区名师的培养、引进、评选工作,到2020年,力争引进高层次人才50名左右,建成30名左右的名师队伍。
  (三)创新教师队伍管理,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一年来,区教科局继续实施了校长轮岗交流,配合区人社局招聘教师48人,有效解决了区内部分学校教师学科不配套的问题。继续实施了《广元市朝天区城镇学校教师支教工作实施方案》,鼓励城镇学校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支教,建立了职务职称、薪酬待遇向农村学校和教学点倾斜的激励机制。今秋安排落实城镇学校教师支教10人。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索区管校用的教师管理模式,变教师“学校人”为“系统人”。大力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干部、教师定期轮岗交流,力争每年教师交流数量达到辖区内教师总量的10%左右,积极协调各有关单位尽力为交流人员提供工作、生活便利以及经费保障,积极探索教师交流管理激励机制。实行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强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完善教师考核机制,健全分类考核评价标准,探索实行学校、学生、教师和社会等参与的教师评价办法。完善教师退出办法,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实行待聘学习培训;对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以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着力提升教师待遇,激发教师干事创业热情。大力宣传和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切实关心教师政治进步,充分保障教师正确履行职能职责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高中阶段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全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按岗位设置结构比例的上限以全区教师编制总数分学段统一核定后再分解到校。大力实施农村教师周转房工程,切实解决农村教师住房难问题。继续妥善解决好教师夫妻两地分居、子女入学等问题。
  (五)强化教师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评估督导机制。区教科局将加强对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和指导,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积极协调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社等有关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要在职责范围内,积极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督导部门将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建立教师工作定期督导检查和通报制度,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联系人:曾伟 联系电话:18089566183)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5年10月12日
落实情况:全部或主要问题已解决(A)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提案编号:2015年度第108号
领衔委员:何红梅

关于提升教师队伍素质的建议

  目前,教师“吃老本”已不能适应教育发展的需求,加强对教师的职业知识培训力度、范围,提升教师素质刻不容缓。每一年由全国、省、市级等举办的专业教师培训会议和活动很多,而我区教师参加培训的机会很少、范围很小,特别是一些基层教师,成了教育改革中的“井底之蛙”。
  在此,特建议相关部门加强教师职业知识培训,实施切实可行的举措,加大培训力度和范围,从而更好地推动教育事业发展。

( A )类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2015年度第108号提案的回复

何红梅委员: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提升教师队伍素质的建议》(第〔108〕号提案)已收悉。 现答复如下:
  随着当今社会经济文化的高速发展和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现代教育对教师队伍素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更新教师教育理念,丰富教师专业素养,提升教师素质以适应现代化教育发展需求,已成为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教师共同面临的挑战。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多次深入学校实地调研,召开专题会议研讨全区教师队伍建设有关事宜,先后出台了《朝天区名学校、名校长、名教师评选表彰办法》、《朝天区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区教科局主动作为、多措并举,着力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一、关于“加强教师职业培训”的建议
  您在提案中提及的“相关部门加强教师职业知识培训,实施切实可行的举措,加大培训力度和范围,从而更好地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建议,区教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人进行了调查。根据二十一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精神,2010年至2014年五年间,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及区教科局都加大了对教师的培训力度,教育部制定了“国培计划”、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也制定了相应培训规划。五年来,各级政府对教师培训的经费投入不断加大(国培、省、市级培训经费由相应财政支付,区级培训在生均公用经费5%中支付),培训方式不断创新(开展了短期集中培训、远程培训、送教培训、置换培训、转岗培训、教学大比武等活动),培训范围逐年扩大(开展了校长、中层干部、骨干教师、班主任、初任教师、村小教师、薄弱学科教师培训),培训内容不断更新(开展了学校管理、教学技能、师德师风、课程改革、心理健康、新知识培训等)。五年来,全区共培训学校管理干部、教师共计9083人次,其中“国培计划”短期集中培训182人次,省级短期集中培训74人次。但是我们也清楚看到,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给我区的省级以上培训指标人数确实较少。我们将积极协调各相关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指标,让更多教师能参与省级国家级培训。
 下一步,区教科局将加大对教师培训工作力度:要求各学校严格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切实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率,杜绝培训经费挪作他用;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400个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继续实施学历学位提升计划、骨干教师成长计划、农村教师专业发展计划,大力培养专家型校长和名优教师,力争5年内校级干部和名优教师高级研修一次;积极参加国家、省级教师培训,大力开展各级培训,规范培训管理。
  二、多措并举,切实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一)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升教师思想素质。长期以来,区教科局把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作为提升教师素质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一年来,先后制定了针对教师违背职业道德规范的处理办法、严禁教师利用寒暑假补课的处理意见,开展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暑假专题教育活动及秋季开学开展的廉洁从教承诺和师德师风宣誓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辐射带动作用,大力弘扬“最美朝天人”、敬业模范姚昌满等教师的先进典型事迹,用身边的先进模范带动全区教师思想道德素质的整体提升。下一步,区教科局将加大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实施力度,开展一年一个专题的系列教育活动。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师德师风明查暗访,严肃查处违反师德师风的人和事。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绩效考核、职称评审、专家选拔、岗位聘用、评优选模的首要内容,加大师德师风专项考核力度,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不定期的开展师德师风表扬活动。
  (二)发挥名优教师示范辐射作用,不断提升教师业务素质。近年来,区教科局大力实施“三名工程”, 加强名师工作室的工作过程指导,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培养各级骨干教师,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动全区教师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目前我区共有特级教师、市区名师和省市区骨干教师480人,约占教师总数的30%。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实施好《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农村学校教师激励机制的通知》(广府办发〔2011〕24号)。区政府每年设立教育质量奖,对完成目标任务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奖励。积极组织推荐学校和教师尤其是教学一线、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集体和教师,参加全国、全省评选表彰活动。同时,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名师工程的意见》(广府办发〔2013〕81号)和《广元市朝天区名学校、名校长、名教师评选办法》(广朝委办发〔2013〕29号),大力开展市、区名师的培养、引进、评选工作,到2020年,力争引进高层次人才50名左右,建成30名左右的名师队伍。
  (三)创新教师队伍管理,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一年来,区教科局继续实施了校长轮岗交流,配合区人社局招聘教师48人,有效解决了区内部分学校教师学科不配套的问题。继续实施了《广元市朝天区城镇学校教师支教工作实施方案》,鼓励城镇学校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支教,建立了职务职称、薪酬待遇向农村学校和教学点倾斜的激励机制。今秋安排落实城镇学校教师支教10人。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索区管校用的教师管理模式,变教师“学校人”为“系统人”。大力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干部、教师定期轮岗交流,力争每年教师交流数量达到辖区内教师总量的10%左右,积极协调各有关单位尽力为交流人员提供工作、生活便利以及经费保障,积极探索教师交流管理激励机制。实行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强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完善教师考核机制,健全分类考核评价标准,探索实行学校、学生、教师和社会等参与的教师评价办法。完善教师退出办法,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实行待聘学习培训;对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以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着力提升教师待遇,激发教师干事创业热情。大力宣传和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切实关心教师政治进步,充分保障教师正确履行职能职责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高中阶段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全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按岗位设置结构比例的上限以全区教师编制总数分学段统一核定后再分解到校。大力实施农村教师周转房工程,切实解决农村教师住房难问题。继续妥善解决好教师夫妻两地分居、子女入学等问题。
  (五)强化教师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评估督导机制。区教科局将加强对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和指导,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积极协调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社等有关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要在职责范围内,积极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督导部门将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建立教师工作定期督导检查和通报制度,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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