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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 >>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建议
编 号:第〔3〕号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提案人:张和庆
  消防安全作为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社会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结合我区实际重点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针对当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存在行业监管与属地管理配合不够,分类分级履职不到位,职责边界不清等问题,建议将消防安全分为“安全生产”与“社会治理”两块内容,进一步将消防安全涉及安全生产部分纳入行业“三管三必须”范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行业部门负责监管,侧重执法监管,实体化运行消防议事协调机构,推动消防工作落实落地。二是进一步细化消防安全涉及社会治理(非安全生产),主要包含村(居)民住宅户内、城区九小场所、乡镇集镇区域等,由乡镇等基层力量负责监管,纳入社会治理内容,侧重消防安全服务性、提示性、宣传性监管。
  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救援力量建设。全区现已建成的3个乡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人员身份为临时合同人员,受现有政策限制,人员难以解决或增加事业编制等问题,建议按照“乡镇为主责,应急办为主导,消防站为主力,派出所、网格员、村居委、志愿者等为补充”原则,采取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与义务队相结合,乡镇与村委会相结合等形式,在各乡镇、各村委会、各乡镇企业普遍建立不同形式和规模的群众性义务消防队或消防联防组织,制定计划,分队编组,配置器材,定期培训,以增强区域性消防自防自救能力,扩大火灾防控和救援能力覆盖面。
  三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从朝天区近年来火灾数据分析,住宅类火灾占火灾总数百分之七十左右,因电气和用火不慎原因占火灾总数百分之六十以上,可以看出,全区在控大火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防小火等基层治理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凸显在基层治理体系不完善,消防监管服务不能实现全覆盖,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还较为淡薄。可依托乡镇政府消防办公室建设防消一体化模式,实行区消防救援大队指导,乡镇消防工作办公室开展火灾防控工作,应急办履行相应综合协调、日常工作开展职责,统筹乡镇消防安全工作。采取防消一体化,有利于节约人力、物力成本,最大限度发挥乡镇消防办公室作用。通过自上而下组建自行管理的防火队伍,方便业务管理,有利于打通防火工作“最后一公里”,可以有效避免人员被借调,机构职责空转,工作不能有效开展等问题。
审查结果:已立案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24年4月8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区委目标绩效办 牵头领导:冯大发
主办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七届四次会议第3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张和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结合我区实际重点,积极完善“区-乡(镇)-村(社区)”消防安全三级共建共治模式,落实“人员、装备、经费”三大保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提升基层消防治理能力,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解决基层火灾防范、灭火救援难题,逐个击破基层消防安全工作的堵点、痛点、难点,全力打通消防安全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
  一是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制定了《广元市朝天区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方案》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方案细化各乡镇、相关部门的职能任务,明确实施责任主体、工作任务、工作要求,清单明确主要领导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督促各级领导及各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各类消防生产事故发生。各乡镇、相关部门从实际出发,健全职能体系,畅通工作机制,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稳步推进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整体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救援力量建设。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具有乡镇特点、适应性较强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采取专职队与义务队相结合,乡镇与村委会相结合等形式,在各乡镇、各村委会普遍建立不同形式和规模的义务消防队和消防联防组织,分队编组,定期培训。八届区委第101次常委会审定并通过中子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建设方案,现目前已在积极筹备建设阶段,切实增强区域性消防自防自救能力,打通基层消防工作“最后一公里”
  三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根据《广元市朝天区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方案》,全区12个乡镇成立消防组织机构并挂牌,设置消防工作办公室,完成工作制度上墙。区消防救援大队与试点乡镇签订消防行政执法委托协议,将相关处罚事项的行使权委托给试点乡镇,并对委托乡镇开展消防执法工作进行持续跟踪和指导,及时解决基层消防安全管理问题,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加强对委托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为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奠定坚实的基础。
(联系人:张和庆 联系电话:13508061122)
广元市朝天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0月25日
落实情况: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B)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提案编号:2024年度第3号
领衔委员:张和庆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建议

  消防安全作为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社会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结合我区实际重点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针对当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存在行业监管与属地管理配合不够,分类分级履职不到位,职责边界不清等问题,建议将消防安全分为“安全生产”与“社会治理”两块内容,进一步将消防安全涉及安全生产部分纳入行业“三管三必须”范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行业部门负责监管,侧重执法监管,实体化运行消防议事协调机构,推动消防工作落实落地。二是进一步细化消防安全涉及社会治理(非安全生产),主要包含村(居)民住宅户内、城区九小场所、乡镇集镇区域等,由乡镇等基层力量负责监管,纳入社会治理内容,侧重消防安全服务性、提示性、宣传性监管。
  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救援力量建设。全区现已建成的3个乡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人员身份为临时合同人员,受现有政策限制,人员难以解决或增加事业编制等问题,建议按照“乡镇为主责,应急办为主导,消防站为主力,派出所、网格员、村居委、志愿者等为补充”原则,采取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与义务队相结合,乡镇与村委会相结合等形式,在各乡镇、各村委会、各乡镇企业普遍建立不同形式和规模的群众性义务消防队或消防联防组织,制定计划,分队编组,配置器材,定期培训,以增强区域性消防自防自救能力,扩大火灾防控和救援能力覆盖面。
  三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从朝天区近年来火灾数据分析,住宅类火灾占火灾总数百分之七十左右,因电气和用火不慎原因占火灾总数百分之六十以上,可以看出,全区在控大火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防小火等基层治理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凸显在基层治理体系不完善,消防监管服务不能实现全覆盖,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还较为淡薄。可依托乡镇政府消防办公室建设防消一体化模式,实行区消防救援大队指导,乡镇消防工作办公室开展火灾防控工作,应急办履行相应综合协调、日常工作开展职责,统筹乡镇消防安全工作。采取防消一体化,有利于节约人力、物力成本,最大限度发挥乡镇消防办公室作用。通过自上而下组建自行管理的防火队伍,方便业务管理,有利于打通防火工作“最后一公里”,可以有效避免人员被借调,机构职责空转,工作不能有效开展等问题。

( B )类
广元市朝天区消防救援大队
关于2024年度第3号提案的回复

张和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结合我区实际重点,积极完善“区-乡(镇)-村(社区)”消防安全三级共建共治模式,落实“人员、装备、经费”三大保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提升基层消防治理能力,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解决基层火灾防范、灭火救援难题,逐个击破基层消防安全工作的堵点、痛点、难点,全力打通消防安全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
  一是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制定了《广元市朝天区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方案》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方案细化各乡镇、相关部门的职能任务,明确实施责任主体、工作任务、工作要求,清单明确主要领导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督促各级领导及各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各类消防生产事故发生。各乡镇、相关部门从实际出发,健全职能体系,畅通工作机制,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稳步推进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整体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救援力量建设。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具有乡镇特点、适应性较强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采取专职队与义务队相结合,乡镇与村委会相结合等形式,在各乡镇、各村委会普遍建立不同形式和规模的义务消防队和消防联防组织,分队编组,定期培训。八届区委第101次常委会审定并通过中子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建设方案,现目前已在积极筹备建设阶段,切实增强区域性消防自防自救能力,打通基层消防工作“最后一公里”
  三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根据《广元市朝天区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方案》,全区12个乡镇成立消防组织机构并挂牌,设置消防工作办公室,完成工作制度上墙。区消防救援大队与试点乡镇签订消防行政执法委托协议,将相关处罚事项的行使权委托给试点乡镇,并对委托乡镇开展消防执法工作进行持续跟踪和指导,及时解决基层消防安全管理问题,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加强对委托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为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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