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特殊时段城区临时停车时间的建议 |
编 号:第〔33〕号 |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
提案人:林强 | |
1.主要道路临时停车时间提升至15分钟,满足群众吃饭和购物; 2.在政务中心出入口前划定停车位,免责免费停车时间延长至30分钟,方便群众办事; 3.重大节假日实施景区免费停车,鼓励社会资本建设的停车场半价开放,农历新年只纠正乱停乱放不罚款,营造城市关怀温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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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立案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24年4月9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区委目标绩效办 | 牵头领导:何澜 |
主办单位:区行政执法局 | 协办单位:区文旅体局 区交警大队 区国投公司 |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七届四次会议第33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七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延长特殊时段城区临时停车时间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科学合理规划停车区域。一是结合朝天城区道路改造工程,科学规划停车区域,新增道路停车泊位约80个,特别是办事群众较多的政务大厅楼下,联合住建、交警部门科学设置了临时停车位3个,同时将陵江东路外河边靠近政务中心一侧设置成了办事群众临时停车路段,并设置了指示牌,方便办事群众规范有序停放车辆,提高办事效率。二是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将朝天城区清风大道二段、陵江东路、潜溪路一段等4条路段设置为潮汐停车路段,允许19时至次日7时依次顺向靠边停放车辆,提升城区道路资源利用率,方便广大市民出行。 (二)优化车辆停放管理服务。一是积极协调相关停车场物业管理公司,争取将更多的停车位对外开放,并协调各停车场推行短时不收费的管理制度,目前大中坝临时停车场、明月新城、蜀道印象等停车场都已经实行15分钟不收费的制度。二是朝天城区严格按照《广元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路面停车泊位夜间(20时-次日8时)不收费,收费期间按照最低标准进行收费,每天最多不超过5元,新能源汽车享受2小时内免费,超过2小时停车费减半征收等优惠政策。三是应免尽免,各停车场和路面停车泊位对执行公务的军、警、消防、救护、应急抢险等车辆免收费用,对残疾人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免收停车费的车辆实行免收费用。四是积极对接区文旅体局,加强景区停车管理服务,特别是重大节假日景区游客增量明显,要进一步提升景区内车辆停放服务水平,积极协调各责任单位制定相关停车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停车费用要应减尽减、应免尽免,积极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和城市关怀氛围。 (三)持续坚持包容审慎执法。一是坚持“721”工作法理念,服务为主、规范为辅、执法兜底。今年以来规范引导车辆停放7000余人次,贴发违停车辆告知单800余份,对容易拥堵的街道安排专人值守,及时疏导车流,做好宣传引导,在禁止停放车辆的路段设置醒目的禁停标识,严格管理。二是重要节假日加派执法力量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引导游客在宽阔路面依次单向停放。农历春节对车辆乱停乱放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的同时营造城市温度,真正做到长效久治。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驾驶员朋友文明出行,按规定停放车辆,对容易拥堵的街道在特殊时段安排专人值守,在禁止停放车辆的路段设置醒目的禁停标识,严格管理。 二是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格对停车位收费单位加强监督管理,对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明码标价等行为的责任主体依法移送相关单位处理,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根据城市发展情况,联合相关部门,科学规划设置路面停车泊位或停车场,适时增减潮汐停车路段、临时停车泊位和卸货停车点等,切实增强朝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感谢您对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支持! |
(联系人:张雄 联系电话:15984063469) |
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广元市朝天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朝天区交警大队区国投公司 2024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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