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区基础建设及城市规划的建议 |
编 号:第〔35〕号 |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
提案人:王加勇 | |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 规划部门对城市发展制定时,应对施工时长进行合理安排,建议施工逐步逐段紧密施工,加大人力尽快完善工程,还最美县城最新空气。 2. 针对占道经营现象,建议统一规划,将现有小吃车与水果摊位车统一到时代广场商圈外河边,打造网红小吃一条街,吸引更多游客留在朝天,促朝天经济发展。 3. 应在城区相应路段设立停车示意标志或车位,有关部门应明确该路段是否可停车,这样车辆不会停得横七竖八,便于出行,另外,现有车位存在霸占现象,可就是不停车,这样严重浪费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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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立案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24年4月9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区委目标绩效办 | 牵头领导:何澜 |
主办单位:区行政执法局 | 协办单位:区交通局 区住建局 区商务局 |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七届四次会议第35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七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城区基础建设及城市规划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合理安排施工时长,逐段紧密施工,加大人力尽快完善工程,还最美县城最新空气”的建议。一是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格依法管理施工企业,要求必须文明施工,做到施工现场“六个百分百”,禁止噪声扰民,防止扬尘污染。二是为有效降低城区施工对广大市民正常生活的影响,要求施工企业合理安排施工时长,逐段紧密施工,禁止夜间施工扰民,尽量减小施工对广大市民造成的影响,营造良好城区居住环境。 二、关于“将现有小吃车与水果摊位车统一到时代广场商圈外河边”的建议。一是根据前期规划,时代广场外河边场地设置的相应设施供时代广场业主使用,故目前不具备打造小吃一条街的条件;二是我单位协同相关部门正在积极研究,在我区具备相应条件的情况下,规划打造小吃一条街商圈;三是积极探索占道经营管理新举措,坚持“721工作法”理念,在不影响市民出行和城市美观的情况下合理设置便民服务点,允许农产品集中上市期间售卖。积极护航夜间经济发展,在每日18时后允许小商贩在不影响通行的地段经营。 三、关于“城区相应路段设立停车示意标志或车位,规范车辆停放”的建议。一是我单位协同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在朝天城区规范设置了停车位共计1468个,其中露天停车场内停车位270个,地下停车场停车位781个,路面停车位417个,目前能够满足朝天停车需要;二是我单位协同区交警大队共同研判,分类设置了潮汐式停车路段、严管路段、非严管路段管理模式,各街道设置了相应的标识,并在“微朝天”等官方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便民惠民政策。三是针对乱停乱放车辆行为,采取巡逻管控和定点清理相结合的方式,对违法停车行为突出的区域道路实施高频度、高密度的动态巡逻整治。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通过日常检查与专项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在早、中、晚高峰期时段定人定点对城区重点路段、特殊时段进行密集巡查,切实增强朝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感谢您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的支持。 |
(联系人:樊丽花 联系电话:18780928797) |
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元市朝天区商务局 2024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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