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编号:2015年度第105号
领衔委员:穆晓惠
附议委员:李本洪
关于拆除原政府会议厅建设民生文化广场的建议
朝天城市格局已基本形成大中坝、小中坝、政府路三足鼎立形式,大中坝、小中坝均有规模不错的健身健体广场,每天跳健身操的老中青年队伍不少,唯独政府路无健身广场。去年区政协一干部牵头带一队在地税局、在河边跳健身操,但场地受限,她又到公安分局协商,公安分局同意其在门前跳操,但地方小,也影响公安分局出警,仅仅跳操单项活动都难以满足,同时我亲眼看见妇女同志带的小孩爬公安分局旗杆引起口舌,存在安全隐患,因此政府路急需建设民生文化广场。
经过广泛了解情况,原政府会议厅常年空置,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并且从城市总体规划上极不协调,在适应新常态的现实社会中,我们要敢于除旧创新。因此,我建议拆除原政府会议厅建设民生文化广场,满足人们不断提高的物质文化精神生活需要,从而使政府路增添几分生机,此时宜早不宜迟。
( B )类
关于2015年度第105号提案的回复
穆晓惠、李本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拆除原会议厅建设民生文化广场的建议》(第105号提案)收悉。按照《朝天区分区规划》的要求,朝天建设现状与把朝天城市规划区建设成“广元城市北部中心、川陕结合部生态山水园林城市、剑门蜀道旅游城市”总目标还有一定距离,配建市政广场是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品位的城市建设重要内容,已成为众多市民的强烈愿望。现就您所提建议内容回复如下:
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更加注重身体锻炼,健康成为广大市民的共识。在朝天城市建成区的大中坝和小中坝组团虽然都有广场,但小中坝居住人口多,广场的规模较小,特别是潜溪路(原政府路)迫切需要提供一个休闲健身广场,原政府会议厅按照规划该地块的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待以后潜溪路上段进行旧城棚户区改造时考虑配套建设一个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