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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 >> 关于朝天区建设城市足球场的建议
编 号:第〔78〕号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提案人:李治国 联名人:林强 严超
   足球运动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深受广大群众喜爱。发展和振兴足球,对提高国民身体素质、丰富文化生活、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培育体育文化、发展体育产业、实现体育强国梦具有重要意义。党的二十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振兴足球作为发展体育运动、建设体育强国的重要任务摆上日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示要下决心把我国足球事业搞上去,发展振兴足球是建设体育强国的必然要求,也是全国人民的热切期盼。
   2024年1月,中共朝天区第八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会提出“聚焦增进民生福址,加快建设美丽朝天幸福家园”。然而我区公共足球场地建设一直以来是城市建设的短板,群众呼声较高。全区除去曾家山体育公园有足球场外,没有社会足球场,特别是城区足球场仅有朝天中学有综合运动场一块,由于学校教学需要,场地对社会人员处于封闭状态,尤其是周末,学校场地不开放,导致足球爱好者在朝天找不到踢足球的场地。
   综上所述,一是建议开放校园运动场。周一至周五,下午5:30-7:30,区内足球爱好者凭登记卡进入,提高场地的利用率。双休日,运动场对全民的开放,在不扰学校教学的情况下,确保干部群众有地方踢球。二是建议加大足球场地的建设力度。建议区住建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在大中坝蓝球场旁边,建设临时室内五人制足球场1座,以满足区内干部群众足球运动的爱好。三是建议在金堆新区体育馆建设项目中,新规划七人制足球场1座,满足社会足球爱好者,解决足球场地匮乏的问题。四是建议在区内召开干部职工运动会的期间,增设足球项目,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审查结果:已立案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24年4月11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区委目标绩效办 牵头领导:徐笑梅
主办单位:区体育中心 协办单位:区教科局 区住建局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七届四次会议第78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李治国、林强、严超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朝天区建设城市足球场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们对我区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结合我区体育工作实际,现回复如下:
  一、针对“开放校园运动场”的建议。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体育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四川省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和公共体育场馆双向开放的实施意见》(川体群[2024]39号)文件精神,提到“学校体育场馆须在优先保障本校师生教育教学、体育活动、校园安全、卫生防疫等工作前提下,有序推进相关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结合我区现状,全区共有高中1所、职高1所、九年制学校4所、镇小学5所、100人以上小学4所、100人以下12所,目前已对外开放的只有两河小学,羊木教育园区计划对外开放,其余学校暂时不具备对外开放条件,但均已列入议事议程,正积极寻求开放管理办法、探索管理机制,逐步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力争做到能开尽开。
  二、针对“加大足球场地的建设力度,在大中坝篮球场旁边,建设临时室内五人制足球场1座,以满足区内干部群众足球运动的爱好”的建议。已规划在朝天区陵江海绵公园建设5人制足球场1个,目前项目资金已到位,待完成相关前期工作后,即可进行项目施工。下一步,我中心将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在有用地保障的前提下,加大社会足球场项目的争取力度,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扩大足球场有效供给。
  三、针对“建议在金堆新区体育馆建设项目中,新规划七人制足球场1座,满足社会足球爱好者,解决足球场地匮乏的问题”的建议。朝天区全民健身中心项目用地面积14200.11平方米,新建全民健身中心总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配套室外健身场地,能够满足球类、武术、体操、器械健身、游泳等多项体育健身活动;配套场馆管理用房、卫生间、医务室及相关设施设备。该项目已于今年2月施工,预计年底竣工并投入使用,建成后将解决朝天区没有综合体育场馆的问题,极大改善朝天城区健身场地设施条件。但由于场馆面积有限,暂未规划七人制足球场,后期我单位将积极向上争取社会足球场项目。
  四、针对“在区内召开干部职工运动会期间,增设足球项目”的建议。今年以来,举行了四川省第二届绿道健身·体育公园运动会、朝天区第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暨第二届老年人运动会,两次运动会都设置了足球比赛项目,下一步我们也将结合我区干部职工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11人制、8人制和5人制足球比赛项目。
  在此,我们真诚感谢您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希望您们一如继往地关注全区体育事业的发展。如对本回复有新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及时联系我单位,联系电话:0839—8626899。
  特此函复。
(联系人:董栗君 联系电话:0839-8626899)
广元市朝天区体育发展中心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9日
落实情况:全部或主要问题已解决(A)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提案编号:2024年度第78号
领衔委员:李治国
附议委员:林强 严超 

关于朝天区建设城市足球场的建议

   足球运动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深受广大群众喜爱。发展和振兴足球,对提高国民身体素质、丰富文化生活、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培育体育文化、发展体育产业、实现体育强国梦具有重要意义。党的二十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振兴足球作为发展体育运动、建设体育强国的重要任务摆上日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示要下决心把我国足球事业搞上去,发展振兴足球是建设体育强国的必然要求,也是全国人民的热切期盼。
   2024年1月,中共朝天区第八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会提出“聚焦增进民生福址,加快建设美丽朝天幸福家园”。然而我区公共足球场地建设一直以来是城市建设的短板,群众呼声较高。全区除去曾家山体育公园有足球场外,没有社会足球场,特别是城区足球场仅有朝天中学有综合运动场一块,由于学校教学需要,场地对社会人员处于封闭状态,尤其是周末,学校场地不开放,导致足球爱好者在朝天找不到踢足球的场地。
   综上所述,一是建议开放校园运动场。周一至周五,下午5:30-7:30,区内足球爱好者凭登记卡进入,提高场地的利用率。双休日,运动场对全民的开放,在不扰学校教学的情况下,确保干部群众有地方踢球。二是建议加大足球场地的建设力度。建议区住建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在大中坝蓝球场旁边,建设临时室内五人制足球场1座,以满足区内干部群众足球运动的爱好。三是建议在金堆新区体育馆建设项目中,新规划七人制足球场1座,满足社会足球爱好者,解决足球场地匮乏的问题。四是建议在区内召开干部职工运动会的期间,增设足球项目,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 A )类
广元市朝天区体育发展中心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4年度第78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李治国、林强、严超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朝天区建设城市足球场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们对我区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结合我区体育工作实际,现回复如下:
  一、针对“开放校园运动场”的建议。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体育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四川省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和公共体育场馆双向开放的实施意见》(川体群[2024]39号)文件精神,提到“学校体育场馆须在优先保障本校师生教育教学、体育活动、校园安全、卫生防疫等工作前提下,有序推进相关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结合我区现状,全区共有高中1所、职高1所、九年制学校4所、镇小学5所、100人以上小学4所、100人以下12所,目前已对外开放的只有两河小学,羊木教育园区计划对外开放,其余学校暂时不具备对外开放条件,但均已列入议事议程,正积极寻求开放管理办法、探索管理机制,逐步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力争做到能开尽开。
  二、针对“加大足球场地的建设力度,在大中坝篮球场旁边,建设临时室内五人制足球场1座,以满足区内干部群众足球运动的爱好”的建议。已规划在朝天区陵江海绵公园建设5人制足球场1个,目前项目资金已到位,待完成相关前期工作后,即可进行项目施工。下一步,我中心将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在有用地保障的前提下,加大社会足球场项目的争取力度,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扩大足球场有效供给。
  三、针对“建议在金堆新区体育馆建设项目中,新规划七人制足球场1座,满足社会足球爱好者,解决足球场地匮乏的问题”的建议。朝天区全民健身中心项目用地面积14200.11平方米,新建全民健身中心总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配套室外健身场地,能够满足球类、武术、体操、器械健身、游泳等多项体育健身活动;配套场馆管理用房、卫生间、医务室及相关设施设备。该项目已于今年2月施工,预计年底竣工并投入使用,建成后将解决朝天区没有综合体育场馆的问题,极大改善朝天城区健身场地设施条件。但由于场馆面积有限,暂未规划七人制足球场,后期我单位将积极向上争取社会足球场项目。
  四、针对“在区内召开干部职工运动会期间,增设足球项目”的建议。今年以来,举行了四川省第二届绿道健身·体育公园运动会、朝天区第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暨第二届老年人运动会,两次运动会都设置了足球比赛项目,下一步我们也将结合我区干部职工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11人制、8人制和5人制足球比赛项目。
  在此,我们真诚感谢您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希望您们一如继往地关注全区体育事业的发展。如对本回复有新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及时联系我单位,联系电话:0839—8626899。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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