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兼顾传统村落保护与村民居住条件改善的建议 |
编 号:第〔77〕号 |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
提案人:淳爽 | |
建议:一是更加关注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活保障问题,结合村民实际需求,找准传统民居宜居性改造工作措施和技术路线,实现生活设施便利化、现代化。二是完善相关地方法规,支持传统村落中符合条件的村民易地选址建房,提升村民生活质量和获得感。三是进一步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和管理,深挖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内涵,推进农文旅深度融合发展,让古村落焕发新魅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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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立案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24年4月11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区委目标绩效办 | 牵头领导:高强 |
主办单位:区住建局 | 协办单位:区资源分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规划编研中心 区文旅体局 |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七届四次会议第77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
您提出的《关于兼顾传统村落保护与村民居住条件改善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更加关注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活保障相关事宜。近年来,我们在符合保护规划要求的前提下,优先安排传统村落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积极引导居民开展传统建筑节能改造和功能提升,改善居住条件,提高人居环境品质。深入挖掘和发挥传统文化遗产资源价值,在延续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基础上,适度发展特色产业,增加村民收入。针对不同类型的资源提出合理的利用方式和措施,纠正无序和盲目建设,禁止大拆大建。同时,在保持建筑风貌与村落传统风貌协调一致的前提下,推广成熟的现代工艺在传统村落建设、修缮中的应用,改造传统建筑通风采光、给排水、防火、节能保温、环境卫生等设施,改善村民居住环境,提升村民幸福感、获得感。 二、关于支持传统村落中符合条件的村民易地选址建房相关事宜。按照《朝天区麻柳乡石板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2014-2030)要求,预留允许建设区,为确需保护不能进行改建、扩建的村民房屋,提供可依法申请宅基地的建设区域。同时,传统村落中符合易地选址建房、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户,按程序报审异地建房和享受危房改造相关政策。 三、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和管理相关事宜。麻柳乡石板村、曾家镇石鹰村等13个村落列入四川传统村落名录,现已挂牌。我们严格落实《广元市历史乡土建筑和传统村落保护办法》,在传统村落已设置保护标志,建立保护档案,未经批准不得对传统村落进行迁并。建立了传统村落动态监测信息系统,收录村落基本情况、保护规划、建设项目等信息对传统村落的保护状况和规划实施进行跟踪监测。同时,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监督,对违反保护要求或因保护工作不力、造成传统文化遗产资源破坏的,提出警告并进行通报批评;对在开发活动过程中造成传统建筑、选址和格局、历史风貌破坏性影响的,发出濒危警示,并取消名录认定和项目支持,情节严重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最后,感谢你对朝天区传统村落保护与村民居住条件改善的重视和关注,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 |
(联系人:李吁 联系电话:139812792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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