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政务服务中心楼下增加临时停车位的建议 |
编 号:第〔17〕号 | 所属类别:委员提案 |
提案人:胡欣蓉 | |
随着城镇社会经济发展,小车拥有量增加,私家车成为人们出行办事的重要交通工具,虽然有关部门逐步加大了对城镇道路建设的力度,但是,面对机动车数量的高速增长,城区停车位太少、停车难、很容易被贴罚单的现象日益突出,尤其政务服务中心周围,驾车办事,几乎找不到停车位,有时需要把车停在几百米甚至更远的地方,影响群众及单位、企业办事效率。 二、存在问题 由此引发了交通、安全、市容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不能简单的一罚了之,作为政府部门的政务服务中心,每天都有很多群众前往办事,停泊车辆常常是停了罚、罚了停,广大群众对此也是怨声载道,意见很大。此现象不利于营商环境的优化,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办事需求。 三、对策及建议 1、在大中坝政务中心正门前(龙门街两侧)划停车线、增加临时停车位,在保障交通畅通、安全的前提下,明确科学布局临时车位、停车时间及超时处罚,使得城镇管理多一些人性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缓解群众及企业单位办事停车难问题,免除东奔西跑,提高办事效率。 2、加强网络电子监控及现场巡查两结合,建立出台更和谐的停车管理机制,设立并公布违规停车举报电话等,敬请社会及舆论监督。 3、加强宣传和教育,引导并督促民众养成文明行车、有序停车的良好交通参与习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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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立案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24年4月8日 | 是否重点:是 |
督办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区委目标绩效办 | 牵头领导:何澜 |
主办单位:区行政执法局 | 协办单位:区住建局 |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七届四次会议第17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七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政务服务中心楼下增加临时停车位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回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关于“政务中心门前(龙门街)规划临时停车位”的建议。为了方便办事群众在政务中心楼下临时停放车辆,我局协同相关部门在保障交通畅通、安全的前提下,在龙门街优化设置了3个办事群众临时停车位。同时,其余群众办事车辆可短暂停放在靠近政务中心外河边的道路上,并设置了临时停车指示牌,提醒办事群众单向顺向停放。同时,大中坝停车场地面停车泊位120余个,基本能够满足办事群众停车需求。我局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坚持“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在对违停车辆的管理上,执法人员更多的是采取柔性执法的方式,通过提醒、引导违停车辆规范停放,但对于屡教不改的乱停乱放行为,我局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关于“加强网络电子监控及现场巡查两结合,出台停车管理机制”的建议。目前朝天城区投入使用的电子监控设备共有8套,对城区部分道路违停车辆进行抓拍,抓拍时间为早上7:00至晚上18:00。同时,设置了4条潮汐停车路段(清风大道二段两侧、潜溪路一段单边靠东、潜溪路二段单边靠东、陵江东路单边靠东),允许19:00—次日7:00依次顺向靠边停放,超出规定时间按照违法停车处理。在日常巡查监管过程中,设置有严管标志的路段,违停车辆将会处罚。其他非严管路段,通过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规范违停车辆,对推送车辆驶离短信10分钟后仍未驶离的,将按规定接受处罚。 (三)关于“加强宣传和教育引导”的建议。朝天区政务中心楼下及外河边设置的临时停车位是为了满足办事群众停车的需要而设置的,但在日常巡查中有较多驾驶员长时间停放车辆,造成办事群众车辆停放困难,对此,我局安排执法人员定岗值守,加强宣传引导,规范停车秩序,营造良好出行环境。文明停车是每一个市民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呼吁更多的驾驶员养成文明停车、有序停车的良好习惯。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根据我局职能职责,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宣传引导,使广大驾驶员朋友规范停放车辆,营造良好停车环境。二是认真研究出台更合理的停车管理机制,设立并公布违规停车举报电话,加强停车管理服务,引导办事群众就近停车,提高群众办事效率。 感谢您对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
(联系人:樊丽花 联系电话:18780928797) |
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1日 |
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