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麻柳乡2011年实施通村公路硬化工程形成债务的建议 |
编 号:第〔95〕号 |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提案人:沈万全 | |
为确保全乡社会稳定,特建议区人民政府将麻柳乡2011年已硬化验收的7公里通村公路,纳入2014年通村公路硬化项目解决指标,以解决全乡2011年通村公路硬化所形成的巨额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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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审查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4年4月14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 牵头领导:吴健 |
主办单位:区交通局 |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5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
您在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关于解决麻柳乡2011年实施通村公路硬化工程形成债务的建议》(第﹝95﹞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区交通运输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特别灾后重建,使得交通基础设施得到极大改善。关于您提到将麻柳乡2011年已硬化验收的7公里通村公路,纳入2014年通村公路硬化项目解决指标,以解决全乡2011年通村公路硬化所形成的债务事宜,我局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认真核实:2011—2013年麻柳乡的通村公路超计划指标实施的共6.7公里,考虑到该乡发展农村交通积极主动,负债较大,群众维稳工作压力大,区人民政府计划在2014年项目计划中解决4.2公里,剩余部分逐年化解。 沈万全代表,再次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
(联系人:袁力 联系电话:13881250806) |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2014年8月1日 |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