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人大 - 代表议案建议系统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关于解决麻柳乡2011年实施通村公路硬化工程形成债务的建议
编 号:第〔95〕号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提案人:沈万全
  麻柳乡处于朝天区东南边缘,辖7村54组2200余户8200余人,境内山高谷深,交通极为不便,为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难的具体困难。2011年在区政府未给我乡下达通村公路硬化指标的情况下,应广大群众强烈要求,乡党委政府组织相关村组村民采取“一事一议”集资硬化通村公路3条共9.6公里,经区交通局年底验收均为合格以上工程。因当年全区通村公路项目指标太少,区交通局在2011年底仅给我乡认可了2公里通畅项目指标,2012年又认可了0.6公里。目前,仍有7公里未纳入通村公路硬化项目解决,现已形成债务120余万元,导致工程款及民工工资无来源支付,社会矛盾隐患突出,已成为了麻柳乡近两年来最大的不稳定因素。
  为确保全乡社会稳定,特建议区人民政府将麻柳乡2011年已硬化验收的7公里通村公路,纳入2014年通村公路硬化项目解决指标,以解决全乡2011年通村公路硬化所形成的巨额债务。
审查结果:已审查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14年4月14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牵头领导:吴健
主办单位:区交通局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5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沈万全代表:
  您在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关于解决麻柳乡2011年实施通村公路硬化工程形成债务的建议》(第﹝95﹞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区交通运输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特别灾后重建,使得交通基础设施得到极大改善。关于您提到将麻柳乡2011年已硬化验收的7公里通村公路,纳入2014年通村公路硬化项目解决指标,以解决全乡2011年通村公路硬化所形成的债务事宜,我局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认真核实:2011—2013年麻柳乡的通村公路超计划指标实施的共6.7公里,考虑到该乡发展农村交通积极主动,负债较大,群众维稳工作压力大,区人民政府计划在2014年项目计划中解决4.2公里,剩余部分逐年化解。
  沈万全代表,再次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袁力 联系电话:13881250806)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2014年8月1日
落实情况: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B)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建议编号:2014年度第95号
领衔代表:沈万全

关于解决麻柳乡2011年实施通村公路硬化工程形成债务的建议

  麻柳乡处于朝天区东南边缘,辖7村54组2200余户8200余人,境内山高谷深,交通极为不便,为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难的具体困难。2011年在区政府未给我乡下达通村公路硬化指标的情况下,应广大群众强烈要求,乡党委政府组织相关村组村民采取“一事一议”集资硬化通村公路3条共9.6公里,经区交通局年底验收均为合格以上工程。因当年全区通村公路项目指标太少,区交通局在2011年底仅给我乡认可了2公里通畅项目指标,2012年又认可了0.6公里。目前,仍有7公里未纳入通村公路硬化项目解决,现已形成债务120余万元,导致工程款及民工工资无来源支付,社会矛盾隐患突出,已成为了麻柳乡近两年来最大的不稳定因素。
  为确保全乡社会稳定,特建议区人民政府将麻柳乡2011年已硬化验收的7公里通村公路,纳入2014年通村公路硬化项目解决指标,以解决全乡2011年通村公路硬化所形成的巨额债务。

( B )类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2014年度第95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沈万全代表:
  您在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关于解决麻柳乡2011年实施通村公路硬化工程形成债务的建议》(第﹝95﹞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区交通运输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特别灾后重建,使得交通基础设施得到极大改善。关于您提到将麻柳乡2011年已硬化验收的7公里通村公路,纳入2014年通村公路硬化项目解决指标,以解决全乡2011年通村公路硬化所形成的债务事宜,我局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认真核实:2011—2013年麻柳乡的通村公路超计划指标实施的共6.7公里,考虑到该乡发展农村交通积极主动,负债较大,群众维稳工作压力大,区人民政府计划在2014年项目计划中解决4.2公里,剩余部分逐年化解。
  沈万全代表,再次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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