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人大 - 代表议案建议系统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关于深入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
编 号:第〔56〕号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提案人:董清梅
  针对目前全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如下:
  一是拓宽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比如,村集体经济组织租用农村土地发展民宿、康养园等,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二是将村集体经济中的央省资金收益硬性的要求作适度调减,推动项目的实施。
  三是将各村的集体经济产业发展扶持基金收回到乡镇上,统一组织实施,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和资金使用的安全。
  四是将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纳入区上对乡镇、乡镇对村上的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加重考核分值,进一步压实乡镇、村干部责任。
审查结果:已审查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23年4月4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牵头领导:杨金军
主办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区财政局 区目标中心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6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关于《深入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董清梅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深入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第56号)已收悉。您对当前全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客观、准确,对如何深入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建议也十分中肯。我局对您所提建议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拓宽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比如,村集体经济组织租用农村土地发展民宿、康养园等,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的建议。
近年来,朝天区委区政府坚持把规范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当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举措。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自主经营、合作经营”两种方式,推行“股份合作、自主经营、租赁经营、服务创收”四种模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全区农村集体经济呈现从无到有、由小变大的良好发展态势。2022年,全区农村集体经济新增经营性收入达469万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均增收24元,同比2021年集体经济收入增长28%。同时大力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也取得了不错成绩。例如,曾家镇石烛村根据自身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民宿经济,成功引进区国投公司对本村旧房进行集中改造升级,着力打造民宿聚集村落,村集体也通过争取项目资金150余万元,打造高端民宿9栋,年接待游客达200余人,年收入达20余万元。截至目前,全区共有12个村利用自身资源优势,依托办公用房、村小校舍等闲置资产发展民宿酒店、乡村旅游等业态成功引入社会资本,集体经济年均稳定增收150万元以上。其他地方也探索了不错的发展路径,例如资源匮乏的中子镇高车村、羊木镇兰坝村牵头领办了综合农事机械化服务中心,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耕种防收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有效解决“谁来种地”和“集体经济捆绑发展”的问题。
  二、关于“将村集体经济中的央省资金收益硬性的要求作适度调减,推动项目的实施”的建议。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共同富裕。2019年开始,中省组织部门每年对我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村集体意愿强烈、有广泛共识,具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资产、资源、区位、产业基础等条件的村会进行一系列的扶持。截至目前,全区中省项目村共计39个,累计扶持资金达4300万元。为我区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关于“中省项目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要达到总投入的8%”有关要求,是市委组织部门基于全市中省项目村集体经济发展平均水平所制定的,是为了更好激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提高村党组织在基层的执政能力。根据近年来我区中省项目村集体经济发展实际,集体经济收入并不理想,仅40%左右的村能完成8%的目标任务,收入未达标主要还是基于我区地理位置、产业布局、集体经济发展总体水平相对滞后,加之农业产业周期较长,市场因素极不稳定所导致,每年年终中省村集体经济收入考核,我区也是因村制宜,没搞“一刀切”,而是更加注重集体经济稳定持续增收。
  三、关于“将各村的集体经济产业发展扶持基金收回到乡镇上,统一组织实施,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和资金使用的安全”的建议。
脱贫攻坚以来,全区138个村集体经济组织累计投入产业扶持基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总规模达4330万元,村平均31.38万元。截至目前,除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贫困户借款用了3500余万元以外,集体经济组织账户目前还结余资金约800万元左右。目前集体经济发展除存在资金闲置情况,更多的还是土不能充分利用的情况。继村级集体经济家庭联产承包改革后,村集体虽是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但经营权大多发包到农户,发展集体经济普遍存在“无地可用”的情况。除少数“明星村”集中了大量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投入形成了较多经营性资产外,普通村存在无优质资产可盘活的情况。今年5月,按照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有关要求,朝天区要结合当前发展实际,稳慎推进乡镇联合总社,整合各村闲置资源资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支持各集体经济组织抱团发展、以强带弱,形成集体经济发展联盟。同年8月,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全市集体经济发展现场会,我区组织专门人员到兄弟县区学习“乡镇联合总社”成功经验。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待形成可复制经验时,在全区范围内及时推广。
  四、关于“将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纳入区上对乡镇、乡镇对村上的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加重考核分值,进一步压实乡镇、村干部责任”的建议。
至脱贫攻坚开始,我区就建立了农民和村集体经济“双增收”目标绩效考核制度,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乡镇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乡镇党委政府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也将村集体经济发展与村干部评先树优,和年终考核紧密相联。下一步,我们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加大对集体经济发展的督导考核力度,坚持集体所有、村为主导的原则,加大政策支持,把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夯实基层党建、深化乡村治理、拓宽增收渠道的重要抓手。通过建立健全长效考核扶持机制,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规范发展,让农民分享更多改革发展红利,进一步提升农村居民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尊敬的董清梅代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支持!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支持帮助下,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创新农业农村体制机制,主动破解发展难题,努力把村集体经济发展成为农业农村发展的火车头,构建起农村共享发展、和谐发展新机制。
(联系人:严帮明 联系电话:13628122771)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广元市朝天区目标绩效事务中心
2023年10月12日
落实情况: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B)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建议编号:2023年度第56号
领衔代表:董清梅

关于深入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

  针对目前全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如下:
  一是拓宽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比如,村集体经济组织租用农村土地发展民宿、康养园等,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二是将村集体经济中的央省资金收益硬性的要求作适度调减,推动项目的实施。
  三是将各村的集体经济产业发展扶持基金收回到乡镇上,统一组织实施,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和资金使用的安全。
  四是将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纳入区上对乡镇、乡镇对村上的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加重考核分值,进一步压实乡镇、村干部责任。

( B )类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广元市朝天区目标绩效事务中心
关于2023年度第56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关于《深入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董清梅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深入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第56号)已收悉。您对当前全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客观、准确,对如何深入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建议也十分中肯。我局对您所提建议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拓宽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比如,村集体经济组织租用农村土地发展民宿、康养园等,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的建议。
近年来,朝天区委区政府坚持把规范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当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举措。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自主经营、合作经营”两种方式,推行“股份合作、自主经营、租赁经营、服务创收”四种模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全区农村集体经济呈现从无到有、由小变大的良好发展态势。2022年,全区农村集体经济新增经营性收入达469万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均增收24元,同比2021年集体经济收入增长28%。同时大力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也取得了不错成绩。例如,曾家镇石烛村根据自身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民宿经济,成功引进区国投公司对本村旧房进行集中改造升级,着力打造民宿聚集村落,村集体也通过争取项目资金150余万元,打造高端民宿9栋,年接待游客达200余人,年收入达20余万元。截至目前,全区共有12个村利用自身资源优势,依托办公用房、村小校舍等闲置资产发展民宿酒店、乡村旅游等业态成功引入社会资本,集体经济年均稳定增收150万元以上。其他地方也探索了不错的发展路径,例如资源匮乏的中子镇高车村、羊木镇兰坝村牵头领办了综合农事机械化服务中心,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耕种防收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有效解决“谁来种地”和“集体经济捆绑发展”的问题。
  二、关于“将村集体经济中的央省资金收益硬性的要求作适度调减,推动项目的实施”的建议。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共同富裕。2019年开始,中省组织部门每年对我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村集体意愿强烈、有广泛共识,具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资产、资源、区位、产业基础等条件的村会进行一系列的扶持。截至目前,全区中省项目村共计39个,累计扶持资金达4300万元。为我区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关于“中省项目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要达到总投入的8%”有关要求,是市委组织部门基于全市中省项目村集体经济发展平均水平所制定的,是为了更好激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提高村党组织在基层的执政能力。根据近年来我区中省项目村集体经济发展实际,集体经济收入并不理想,仅40%左右的村能完成8%的目标任务,收入未达标主要还是基于我区地理位置、产业布局、集体经济发展总体水平相对滞后,加之农业产业周期较长,市场因素极不稳定所导致,每年年终中省村集体经济收入考核,我区也是因村制宜,没搞“一刀切”,而是更加注重集体经济稳定持续增收。
  三、关于“将各村的集体经济产业发展扶持基金收回到乡镇上,统一组织实施,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和资金使用的安全”的建议。
脱贫攻坚以来,全区138个村集体经济组织累计投入产业扶持基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总规模达4330万元,村平均31.38万元。截至目前,除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贫困户借款用了3500余万元以外,集体经济组织账户目前还结余资金约800万元左右。目前集体经济发展除存在资金闲置情况,更多的还是土不能充分利用的情况。继村级集体经济家庭联产承包改革后,村集体虽是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但经营权大多发包到农户,发展集体经济普遍存在“无地可用”的情况。除少数“明星村”集中了大量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投入形成了较多经营性资产外,普通村存在无优质资产可盘活的情况。今年5月,按照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有关要求,朝天区要结合当前发展实际,稳慎推进乡镇联合总社,整合各村闲置资源资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支持各集体经济组织抱团发展、以强带弱,形成集体经济发展联盟。同年8月,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全市集体经济发展现场会,我区组织专门人员到兄弟县区学习“乡镇联合总社”成功经验。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待形成可复制经验时,在全区范围内及时推广。
  四、关于“将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纳入区上对乡镇、乡镇对村上的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加重考核分值,进一步压实乡镇、村干部责任”的建议。
至脱贫攻坚开始,我区就建立了农民和村集体经济“双增收”目标绩效考核制度,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乡镇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乡镇党委政府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也将村集体经济发展与村干部评先树优,和年终考核紧密相联。下一步,我们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加大对集体经济发展的督导考核力度,坚持集体所有、村为主导的原则,加大政策支持,把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夯实基层党建、深化乡村治理、拓宽增收渠道的重要抓手。通过建立健全长效考核扶持机制,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规范发展,让农民分享更多改革发展红利,进一步提升农村居民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尊敬的董清梅代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支持!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支持帮助下,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创新农业农村体制机制,主动破解发展难题,努力把村集体经济发展成为农业农村发展的火车头,构建起农村共享发展、和谐发展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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