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乡镇行政执法工作的建议 |
编 号:第〔52〕号 |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提案人:袁双龙 | |
根据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第二批)》(广朝编委办发〔2022〕14号)文件精神,赋予乡镇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共38项,权利类型为行政处罚,乡镇已经成为行使行政处罚权力、开展行政执法的责任主体,但现在乡镇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不畅,行政处罚权力没有应用到位。为加强乡镇行政执法工作,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特提出如下四个方面的建议: 一是统一制定工作流程。由区司法局牵头组织相关赋权部门,统一制定本行业领域各赋权事项的具体实施流程、自由裁量权标准等,明确程序环节、法律文书,确保赋权事项清晰、准确、可操作。杜绝权力下放后“一刀切”的问题,乡镇应设有一年的“过渡期”,由赋权部门继续行使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具体工作,并加强对乡镇执法工作的指导,建立交接制度,确保权力下放交接期间不出现“真空地带”。 二是建立联合执法制度。区级赋权部门在权力下放后,要加强对乡镇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每年在乡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不少于2次,加强区级部门与乡镇的沟通协调,更好地满足乡镇执法的需求,提升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将联合执法行动纳入乡镇及相关部门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任务,由乡镇和部门互相评分。 三是建立案卷评审制度。由区司法局牵头、区法院、区检察院参与,组织相关赋权部门成立行政执法案件案卷评查工作组,每年开展全区行政执法案件案卷评查至少1次,对乡镇本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覆盖检查,采用“案卷轮转,逢案必评,逢错必纠”的方式,从案例主体、证据、程序、法律适用、案卷文书质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评议,查漏补缺,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和执法行为。 四是确保人员经费保障。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每年开展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建立行政执法案件补助制度,根据行政执法案件复杂程度,给予100元到300元的案件补助,充分发挥乡镇执法人员的主动性和参与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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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审查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23年4月4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 牵头领导:何澜 |
主办单位:区司法局 | 协办单位:区行政执法局 区应急管理局 区交通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林业局 |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2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行政执法工作的建议》已收悉。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林业局等部门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一制定工作流程”等建议。2020年,四川省司法厅印发了《四川省行政执法流程标准》和《四川行政执法文书标准》,区司法局已将此标准印发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级各执法部门;2022年、2023年两个年度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时,又将《四川省行政执法流程标准》、《四川行政执法文书标准》纳入了培训资料汇编之中。2022年,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第二批)》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区级赋权部门要按行业要求统一本领域各赋权事项的具体实施流程、自由裁量权标准等,指导乡镇制定清单事项工作流程图,明确程序环节,确保赋权事项清晰、准确、可操作。为避免行政执法权下放“一刀切”而导致行政执法出现“真空地带”问题,第二批赋权清单通知明确规定了由区级赋权部门与乡镇协商确定“过渡期”,“过渡期”内仍由区级赋权部门负责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具体工作,赋权部门在此期间做好对乡镇的业务培训,确保乡镇具备承接能力。 区级赋权部门行政处罚事项流程、自由裁量权标准等由各部门自上而下制定、印发和使用。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协调相关区级赋权部门,加强上下沟通协作,为乡镇熟悉掌握相关执法流程给予支持帮助。 二、关于“建立联合执法制度”等建议。《广元市朝天区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第二批)》明确了“谁下放、谁保障”和“成熟一项、交接一项”的原则,区级赋权部门负责对乡镇执法业务培训和相关保障工作。区司法局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积极推动区级赋权部门与乡镇开展联合执法工作,今年以来共协调区级部门到乡镇开展联合执法3次,通过实践中不断培养和锻炼了乡镇行政执法队伍。 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区级赋权部门与乡镇联合执法常态化开展。 三、关于“建立案卷评审制度”等建议。自2019以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已成为我区行政执法监督的一项年度常规工作,区司法局每年都要组织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1-2次。2022年,区司法局转发了《广元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的通知》,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朝天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等十三项行政执法制度,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做出了具体规定。 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持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乡镇人民政府承接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办理相关行政执法案件后,及时将乡镇行政执法案卷纳入评查范围。 四、关于“确保人员经费保障”等建议。2022年以来,区司法局组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培训3次,邀请市委党校、市司法局、区级相关执法部门一线执法人员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授课,150余人参加培训;2021年,《广元市朝天区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区财政将乡镇综合执法专项工作经费纳入乡镇预算,人口在 1 万人以上的乡镇,按 8 万元/年核定,其余乡镇按 6 万元/年核定;根据乡镇新取得执法资格证的人数追加当年工作经费补助,标准为 0.5 万元/人。 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结合实际需要组织开展通用行政法律知识培训,助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不断提升。关于执法案件补助事宜,目前国家和省市尚无相关上位政策出台,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在适当时机向上级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 感谢您对我区乡镇行政执法工作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
(联系人:王丹丹 联系电话:13981220731) |
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广元市朝天区应急管理局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广元市朝天区林业局 2023年9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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