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儿童防性侵教育纳入必修课的建议 |
编 号:第〔48〕号 |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提案人:张清蓉 | |
审查结果:已审查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23年4月4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 牵头领导:徐笑梅 |
主办单位:区教科局 | 协办单位:区妇联 区民政局 |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8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
您好。首先真诚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将儿童防性侵教育纳入必修课的建议》(第4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教科系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9号)精神,坚持“打击为主,预防为本,标本兼治,齐抓共管”工作原则,不断完善预防性侵害制度机制,强化学校寝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加强教职员工、学校临聘人员的准入审查和管理,严防教职员工、临聘人员和社会人员性侵、猥亵在校学生案件发生,切实维护好校园安全和学生(儿童)合法权益。 一、切实做好预防性侵犯教育。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将预防性侵犯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开学后、放假前等重点时段开展预防性侵犯教育,并纳入对教职工的培训和新入学学生教育课程中;每学期邀请法治副校长或检察、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的人员到校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1次以上,让教职工和学生接受警示教育;将儿童防性侵教育纳入必修课,通过课堂教学、班团队会、主题活动、微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预防性侵犯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家长防范性侵犯的警惕性。 二、规范日常安全管理。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建立了幼儿、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健全了学生请假、销假制度,严禁学生私自离校;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和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同时,加强“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建设,完善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的安全监管,如加高围墙、加固女生宿舍门窗、安装电子监控摄像头等,对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宿管人员许可,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 三、定期开展隐患摸排。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定期开展摸排,掌握教职工、学生是否有异常情况,特别关注学生尤其是女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深入了解原因;每个学期结合安全排查开展1次以上的检查活动,对教师进行谈话教育,了解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密切家校联系。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每学期通过开展家访、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等方式,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特别要做好学生离校后的监护教育工作。让家长了解必要的预防性侵犯知识,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孩子进行讲解。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家庭,及时掌握孩子情况,发现有异常表现时,家校双方要及时沟通,采取应对措施。 五、性侵犯事件处置预案完善。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均建立了学生性侵犯案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性侵犯,学校将立即报警,同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避免再次伤害。学校与家庭等积极配合,开展相应的心理疏导,并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学生保护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防止媒体过度渲染报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区教科局将充分采纳您的建议,进一步完善儿童防性侵教育的工作机制和措施,进一步加大在必修课程中加大儿童防性侵教育力度,确保全区广大少年儿童安全、健康、快乐成长。 |
(联系人:舒兴全 联系电话:18113709155) |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广元市朝天区妇女联合会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2023年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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