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基层减负的建议 |
编 号:第〔44〕号 |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提案人:张小平 | |
一是要进一步转变观念。给基层减负是自上而下的工作,关键在上层,落实在基层,上级部门要科学筹划工作、合理安排任务、据实提出要求,同时以群众满意为根本准则展开检查考核。 二是要进一步增加关怀。要健全完善对基层干部的容错纠错机制,打破基层干部的晋升瓶颈,进一步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同时,要加强基层干部待遇保障,希望有关部门制定相应政策提高村干部待遇,切实解决广大村干部的后顾之忧。 三是要进一步资源共享。为了减少甚至杜绝材料的多头和重复报送,切实减轻因人为因素对基层造成的不必要的负担,上级机关可以采用技术手段加强机关内部的协调配合,对基层报送的材料和数据,在不影响保密的前提下,进行系统整合,从而达到资源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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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审查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23年4月4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 牵头领导:郭蕾 |
主办单位:区目标中心 | 协办单位:区委组织部 区纪委监委 区委办 区政府办 |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4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给基层减负的建议》已收悉,现就相关建议内容回复如下。 一、关于从严管控督查检查考核的建议。为进一步做好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根据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要求,我区制定了《朝天区2023年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坚持能合并的坚决合并,能取消的坚决取消的原则,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由2022年33项减少到2023年28项,进一步简化程序,压缩频次,督检考严格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消除过度留痕、过多检查给基层带来的不必要的压力,为督检考“瘦身除痕”,切实让基层干部把工作的着力点聚集到实实在在的成效上。区目标绩效事务中心进一步强化督查检查执行情况调度,对未纳入计划而自行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对责任单位予以扣分处理。同时,区纪委监委紧盯加重乡镇、村级组织负担的不正之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专项整治,查处重点案件,曝光典型案例。 二、关于进一步增加对基层干部关怀的建议。在容错纠错方面,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不断激发内生动力,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在打破晋升瓶颈方面,严格落实省市关于选拔基层干部部署要求,加大从“五方面人员”中选拔基层干部进入领导干部力度。在提高基层干部待遇方面,根据《关于建立健全村干部待遇保障制度的通知》(广朝组通〔2021〕12号)和《关于提高村(社区)常职干部待遇保障的通知》(广朝委办函〔2021〕89号)要求,现村干部待遇保障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基本报酬,在任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基本报酬每人每月3000元,其他在任村常职干部基本报酬,按照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的80%确定,每人每月2400元,村民小组组长误工补贴按600元/人/月标准发放,每五年根据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调整一次;二是绩效工资,按照每人每月100元,与基本报酬按月足额发放;三是村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各村根据村集体经济发展收益情况,年收益达到10万元以上的,可将收益的5%纳入村干部创收奖励。 三、关于资源共享的建议。区级相关部门依托互联网技术,建立了信息化业务系统,将数据进行信息化管理,同时,部门之间又建立了协调联络机制,实现数据信息共享,相关部门之间打破“信息孤岛”,提高基层上报数据资料的利用率,做到让数据多“跑腿”,干部群众少“跑路”,进一步减轻基层多头报送的压力。比如,为低保人口代缴医疗保险业务中,区医疗保障部门直接从区民政部门业务系统中获取全区低保人口数据信息,不再从乡镇、村组收集数据。 在此,我们真诚感谢您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希望您一如继往地关注为基层减负工作。如对本回复有新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及时联系我中心,联系电话:0839—8623592。 特此函复 广元市朝天区目标绩效事务中心 2023年9月5日 |
(联系人:李洪全 联系电话:08398621610) |
广元市朝天区目标绩效事务中心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纪委、广元市朝天区监委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办公室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7日 |
广元市朝天区目标绩效事务中心 |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 |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纪委、广元市朝天区监委 |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办公室 |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