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城乡垃圾前端收运的经费保障的建议 |
编 号:第〔38〕号 |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提案人:孙建东 | |
建议上级政府通过强化城乡垃圾前端收运的经费保障,加大财政预算投入力度,拨付乡镇垃圾处理清运资金,科学规划和建设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和处理设施,在村组增设生活垃圾处理点位,投入经费统一处理,形成乡镇级生活垃圾处理的常态化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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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审查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23年4月10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 牵头领导:杨力彬 |
主办单位:区财政局 | 协办单位:朝天环境局 区行政执法局 |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8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
您提出的《进一步加强城乡垃圾前端收运的经费保障的建议》(第38号建议)已收悉,我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回复如下: 现我区农村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的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总体方案(2021-2023年)》要求,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2021-2023年)>和<广元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广府办发〔2021〕7号)的文件精神,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指南及配套图集的通知》(川建村镇发〔2020〕173号)的要求。 近三年来,我区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认真完善我区农村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在垃圾收集设施建设、规划方面,结合我区地理位置特殊性、人口分布不均匀、较分散等客观原因,综合执法、住建、规划、相关乡镇等部门,重点对二专线、旅游环线及乡镇场镇涉及的农户聚居区及交通枢纽地段垃圾收集设施进行了规划设置。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加大对乡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保障力度。2021年起,每年年初预算按照一类乡镇20万元/年、二类乡镇15万元/年、三类乡镇10万元/年标准预算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由于我区财力有限,还不能完全满足乡镇发展需要,下一步,区财政及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待我区财力现状得到改善后,将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将逐步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投入力度,切实改善乡镇垃圾处理清运现状。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以及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规范预算执行,推进我区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此函 |
(联系人:万建 联系电话:13684334591) |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0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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