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人大 - 代表议案建议系统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建议
编 号:第〔23〕号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提案人:刘宇 联名人:袁静
  乡镇人民政府是最基层的政权单位,是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最前沿阵地,同人民群众的接触最经常、联系最直接。我区目前已下放乡镇行政处罚事项81项,然而,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一是执法队伍力量不足,队员综合素质不高。乡镇普遍存在执法力量不足、人员混岗现象突出问题,干部中干执法工作的无执法证,个别有执法证的不干执法工作。且现有的执法人员也普遍存在专业水平不高、法治思维不强、执法经验不足等问题,严重影响到执法工作的有效运行。二是执法装备配备不足。目前,很多乡镇存在业务装备实际配备情况并达标的问题,主要是执法通用设备缺口较大,尤其是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照相机、执法车辆,与标准化配备标准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三是执法软件保障不到位。现有的办案文书制作不统一不完整不规范、程序缺失、预判不足。要实现“保障有力,管理规范,基础扎实,服务到位”的目标,建议进一步加强乡镇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让乡镇执法权真正“沉下来,走下去”。
  一、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制度
理顺乡镇执法队伍内部关系,明确不同执法领域之间的合作模式及与上级部门沟通模式,提高基层执法人员日常执法事务能力。着力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快建设综合执法平台,统一协调乡镇开展执法工作,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和考核,以提高乡镇执法效能。
  二、进一步提高装备配备水平
按照标准化配备标准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合理的业务装备配备计划,合理使用经费,尽快补充执法装备,尤其是充实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的装备,保证执法人员达到基本、必要的装备标准,为执法过程的真实性提供保障。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充实人员,专岗专责,大力鼓励在编干部参加全区行政执法培训考试,保证执法干部均持证上岗。组建乡镇执法队伍,开展执法人员培训,规范执法行为,始终将思想政治教育放在政法队伍建设第一位,深入开展思想学习培训,教育引导执法人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为民宗旨始终保持了政法队伍正确的政治方向。
审查结果:已审查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23年4月4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牵头领导:李理
主办单位:区委编办 协办单位:区行政执法局 区司法局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3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刘宇代表:
  您在广元市朝天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我办高度重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优化执法队伍人员结构和管理体制。统一设置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挂牌,实行“办队合一”体制,理顺派出所、司法所、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管所等区级部门派驻乡镇机构管理体制,接受辖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的统一调度,切实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办(队)统筹力度。与此同时,科学精准赋予住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8大领域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事项70余项,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乡镇“接得住、用得好”。同时落实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2名及以上行政编制,“三类镇”明确3名,具体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日常工作。此外,采取专兼职结合的方式,在辖区人员编制范围内动态择优选派10名以上执法人员,涵盖农业、林业、安全生产等各类重点领域。
  (二)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标准化执法体系建设。2022年以来,区司法局组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培训3次,邀请市委党校、市司法局、区级相关执法部门一线执法人员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授课,150余人参加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考试2次,现12个乡镇,持证人员已达44人,35人证件正在申领中。2020年,四川省司法厅印发了《四川省行政执法流程标准》和《四川行政执法文书标准》,区司法局已将此标准印发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级各执法部门;2022年、2023年两个年度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时,又将《四川省行政执法流程标准》、《四川行政执法文书标准》纳入了培训资料汇编之中。2022年,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第二批)》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区级赋权部门要按行业要求统一本领域各赋权事项的具体实施流程、自由裁量权标准等,指导乡镇制定清单事项工作流程图,明确程序环节,确保赋权事项清晰、准确、可操作。为避免行政执法权下放“一刀切”而导致行政执法出现“真空地带”问题,第二批赋权清单通知明确规定了由区级赋权部门与乡镇协商确定“过渡期”,“过渡期”内仍由区级赋权部门负责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具体工作,赋权部门在此期间做好对乡镇的业务培训,确保乡镇具备承接能力。
  (三)落实工作经费。积极协调区财政局,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纳入预算,予以专项保障,明确以乡镇编制数量和人口数量为标准,核定执法专项工作经费,人口在1万人以上的乡镇,按8万元/年核定专项经费,其余乡镇按6万元/年核定;此外,根据乡镇新取得执法资格证的人数,按0.5万元/人的标准追加当年工作经费补助。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办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深化乡镇行政执法改革,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多头多层重复执法等问题,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行政执法队伍,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企业和群众。一是持续强化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结合实际需要组织开展通用行政法律知识培训和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助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不断提升。发动更多乡镇干部参加执法考试,制定相关执法考试课程内容,强化考前培训,逐步实现“全员执法”“一岗多能”。二是进一步厘清权责边界。重点厘清不同层级、部门、岗位之间的职责边界,实现乡镇有能力“说了算”“做得好”。同时建立健全综合执法主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综合执法队伍间的协调配合、信息共享机制和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的联动机制。三是推进放管有序衔接。编制赋权业务指南,确保办理流程可视化、审批业务清单化、执法事项标准化。
(联系人:黄毅 联系电话:18781233283)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
2023年10月11日
落实情况:全部或主要问题已解决(A)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同意
建议编号:2023年度第23号
领衔代表:刘宇
附议代表:袁静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建议

  乡镇人民政府是最基层的政权单位,是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最前沿阵地,同人民群众的接触最经常、联系最直接。我区目前已下放乡镇行政处罚事项81项,然而,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一是执法队伍力量不足,队员综合素质不高。乡镇普遍存在执法力量不足、人员混岗现象突出问题,干部中干执法工作的无执法证,个别有执法证的不干执法工作。且现有的执法人员也普遍存在专业水平不高、法治思维不强、执法经验不足等问题,严重影响到执法工作的有效运行。二是执法装备配备不足。目前,很多乡镇存在业务装备实际配备情况并达标的问题,主要是执法通用设备缺口较大,尤其是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照相机、执法车辆,与标准化配备标准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三是执法软件保障不到位。现有的办案文书制作不统一不完整不规范、程序缺失、预判不足。要实现“保障有力,管理规范,基础扎实,服务到位”的目标,建议进一步加强乡镇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让乡镇执法权真正“沉下来,走下去”。
  一、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制度
理顺乡镇执法队伍内部关系,明确不同执法领域之间的合作模式及与上级部门沟通模式,提高基层执法人员日常执法事务能力。着力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快建设综合执法平台,统一协调乡镇开展执法工作,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和考核,以提高乡镇执法效能。
  二、进一步提高装备配备水平
按照标准化配备标准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合理的业务装备配备计划,合理使用经费,尽快补充执法装备,尤其是充实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的装备,保证执法人员达到基本、必要的装备标准,为执法过程的真实性提供保障。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充实人员,专岗专责,大力鼓励在编干部参加全区行政执法培训考试,保证执法干部均持证上岗。组建乡镇执法队伍,开展执法人员培训,规范执法行为,始终将思想政治教育放在政法队伍建设第一位,深入开展思想学习培训,教育引导执法人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为民宗旨始终保持了政法队伍正确的政治方向。

( A )类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
关于2023年度第23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刘宇代表:
  您在广元市朝天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我办高度重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优化执法队伍人员结构和管理体制。统一设置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挂牌,实行“办队合一”体制,理顺派出所、司法所、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管所等区级部门派驻乡镇机构管理体制,接受辖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的统一调度,切实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办(队)统筹力度。与此同时,科学精准赋予住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8大领域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事项70余项,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乡镇“接得住、用得好”。同时落实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2名及以上行政编制,“三类镇”明确3名,具体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日常工作。此外,采取专兼职结合的方式,在辖区人员编制范围内动态择优选派10名以上执法人员,涵盖农业、林业、安全生产等各类重点领域。
  (二)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标准化执法体系建设。2022年以来,区司法局组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培训3次,邀请市委党校、市司法局、区级相关执法部门一线执法人员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授课,150余人参加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考试2次,现12个乡镇,持证人员已达44人,35人证件正在申领中。2020年,四川省司法厅印发了《四川省行政执法流程标准》和《四川行政执法文书标准》,区司法局已将此标准印发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级各执法部门;2022年、2023年两个年度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时,又将《四川省行政执法流程标准》、《四川行政执法文书标准》纳入了培训资料汇编之中。2022年,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第二批)》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区级赋权部门要按行业要求统一本领域各赋权事项的具体实施流程、自由裁量权标准等,指导乡镇制定清单事项工作流程图,明确程序环节,确保赋权事项清晰、准确、可操作。为避免行政执法权下放“一刀切”而导致行政执法出现“真空地带”问题,第二批赋权清单通知明确规定了由区级赋权部门与乡镇协商确定“过渡期”,“过渡期”内仍由区级赋权部门负责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具体工作,赋权部门在此期间做好对乡镇的业务培训,确保乡镇具备承接能力。
  (三)落实工作经费。积极协调区财政局,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纳入预算,予以专项保障,明确以乡镇编制数量和人口数量为标准,核定执法专项工作经费,人口在1万人以上的乡镇,按8万元/年核定专项经费,其余乡镇按6万元/年核定;此外,根据乡镇新取得执法资格证的人数,按0.5万元/人的标准追加当年工作经费补助。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办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深化乡镇行政执法改革,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多头多层重复执法等问题,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行政执法队伍,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企业和群众。一是持续强化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结合实际需要组织开展通用行政法律知识培训和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助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不断提升。发动更多乡镇干部参加执法考试,制定相关执法考试课程内容,强化考前培训,逐步实现“全员执法”“一岗多能”。二是进一步厘清权责边界。重点厘清不同层级、部门、岗位之间的职责边界,实现乡镇有能力“说了算”“做得好”。同时建立健全综合执法主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综合执法队伍间的协调配合、信息共享机制和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的联动机制。三是推进放管有序衔接。编制赋权业务指南,确保办理流程可视化、审批业务清单化、执法事项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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