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人大 - 代表议案建议系统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关于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
编 号:第〔12〕号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提案人:赵强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随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的持续推进,乡村风貌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明显提升。但是,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也还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设施运行经费保障困难,日常保洁经费来源单一,现有设施设备利用率不高。为此,建议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支持力度。具体建议如下:
  (一)“按需拓展”充实整治队伍,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人治”。当前乡镇保洁人员主要是通过公益性岗位配备,人员少、工资低,无法满足现有人居环境整治需求。建议,针对地域面积广、路网里程长、保洁难度大等实际,适度提高公益性岗位比例和人员工资,并积极探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承包机制,通过“市场运作、承包经营、社会化服务”的方式,将卫生保洁承包给有资质的保洁公司,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真正实现高标准整治、高效率运转。
  (二)“精准细化”加大保障资金,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钱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大多数设计时只预算初建投资,没有预留运行、维护、管理所需费用,且乡镇转运、村级日常保洁等环节各类资金支持较少,“建的起养不起”的问题日益凸显。建议,夯实经费保障,积极探索鼓励社会资本第三方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来,同时将农村地区垃圾日常处理、基础设施管理维护、人员经费等纳入区级财政预算,设立专门账户,配套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有力。
  (三)“以点带面”培育习惯养成,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可持续”。群众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直接参与者和最大受益者,只有引导群众广泛参与、长期坚持、形成习惯,才能取得良好成效。建议,进一步完善激励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制度设计,一方面可通过重点帮教、现场培训、有奖参与等方式提高群众参与的主动意识,另一方面应鼓励发展和培育专业的环境保护组织,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社会组织,最大程度发挥群众参与的专业性和监督力。
审查结果:已审查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23年4月4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牵头领导:杨金军
主办单位:区乡村振兴局 协办单位:区财政局 区人社局 区民政局 区行政执法局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赵强代表:
    收到您在区人大八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并认真在工作推进中强化落实,现将您的建议案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按需拓展”充实整治队伍,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人治”。当前,我区部分乡镇地域辽阔、路网里程长远,保洁人员主要是通过公益性岗位配备,人数较少且待遇偏低,目前没有人员编制配备渠道。我们已会同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积极争取人员配备,需求相关政策提高保洁人员工资待遇。为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针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二、“精准细化”加大保障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钱管”。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正处于大力建设期,在财政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每年都安排了资金用于农村人居整治,如2022年整合相关行业资金1937.8万元,在财政衔接资金中安排1602万元,都重点用于了项目建设,在以后年度中,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筹措资金,适当安排后期运行及管护经费。
    三、“以点带面”培育习惯养成,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可持续”。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朝天区乡村住房建设管理指引》等七个规定的通知。并规划启动中子镇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试点,启动曾家片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及“美丽庭院”评选活动,后续将在全区推广,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度和认识度。
    最后,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
(联系人:李和平 联系电话:13881207708)
广元市朝天区乡村振兴局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0月26日
落实情况: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B)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建议编号:2023年度第12号
领衔代表:赵强

关于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随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的持续推进,乡村风貌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明显提升。但是,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也还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设施运行经费保障困难,日常保洁经费来源单一,现有设施设备利用率不高。为此,建议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支持力度。具体建议如下:
  (一)“按需拓展”充实整治队伍,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人治”。当前乡镇保洁人员主要是通过公益性岗位配备,人员少、工资低,无法满足现有人居环境整治需求。建议,针对地域面积广、路网里程长、保洁难度大等实际,适度提高公益性岗位比例和人员工资,并积极探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承包机制,通过“市场运作、承包经营、社会化服务”的方式,将卫生保洁承包给有资质的保洁公司,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真正实现高标准整治、高效率运转。
  (二)“精准细化”加大保障资金,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钱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大多数设计时只预算初建投资,没有预留运行、维护、管理所需费用,且乡镇转运、村级日常保洁等环节各类资金支持较少,“建的起养不起”的问题日益凸显。建议,夯实经费保障,积极探索鼓励社会资本第三方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来,同时将农村地区垃圾日常处理、基础设施管理维护、人员经费等纳入区级财政预算,设立专门账户,配套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有力。
  (三)“以点带面”培育习惯养成,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可持续”。群众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直接参与者和最大受益者,只有引导群众广泛参与、长期坚持、形成习惯,才能取得良好成效。建议,进一步完善激励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制度设计,一方面可通过重点帮教、现场培训、有奖参与等方式提高群众参与的主动意识,另一方面应鼓励发展和培育专业的环境保护组织,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社会组织,最大程度发挥群众参与的专业性和监督力。

( B )类
广元市朝天区乡村振兴局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2023年度第12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赵强代表:
    收到您在区人大八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并认真在工作推进中强化落实,现将您的建议案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按需拓展”充实整治队伍,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人治”。当前,我区部分乡镇地域辽阔、路网里程长远,保洁人员主要是通过公益性岗位配备,人数较少且待遇偏低,目前没有人员编制配备渠道。我们已会同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积极争取人员配备,需求相关政策提高保洁人员工资待遇。为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针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二、“精准细化”加大保障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钱管”。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正处于大力建设期,在财政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每年都安排了资金用于农村人居整治,如2022年整合相关行业资金1937.8万元,在财政衔接资金中安排1602万元,都重点用于了项目建设,在以后年度中,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筹措资金,适当安排后期运行及管护经费。
    三、“以点带面”培育习惯养成,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可持续”。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朝天区乡村住房建设管理指引》等七个规定的通知。并规划启动中子镇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试点,启动曾家片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及“美丽庭院”评选活动,后续将在全区推广,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度和认识度。
    最后,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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