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把羊木镇城镇市政设施建设维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 |
编 号:第〔10〕号 |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提案人:华斌 | |
建议区政府将城镇污水处理、路灯、管网等市政设施维护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市政设施正常运行。 |
|
审查结果:已审查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23年4月4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 牵头领导:杨力彬 |
主办单位:区财政局 | 协办单位:区住建局 朝天环境局 |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
您提出的《把羊木镇城镇市政设施建设维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第10号建议)已收悉,我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回复如下。 区委、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城镇污水处理、路灯、管网等市政设施建设工作,为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近年来,区级相关部门加强与省市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大捕捉项目信息力度,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同时,全力做好债券资金项目包装和申报工作,最大限度地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债券资金,不断加大市政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城镇基础设施配套持续完善。从2021年起,专项预算各乡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资金,统筹安排用于乡镇垃圾清运、污水处理等方面支出,共计602万元,其中:2021年222万元、2022年190万元、2023年190万元。由于我区财力有限,目前所配套的经费可能还不能满足相关设施的正常运转,我们将继续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努力改善城镇市政设施建设维护现状,待我区财力现状得到改善后,将充分考虑实际情况,逐步加大这方面的投入力度。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以及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规范预算执行,推进我区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此函 |
(联系人:万建 联系电话:13684334591) |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19日 |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