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农村低等级道路水毁恢复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 |
编 号:第〔7〕号 |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提案人:张骁 | |
一、将农村水毁路基垮塌断道道路维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将低等级乡村道路的人防安全设施建设费用纳入统一规划建设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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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审查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22年4月25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 牵头领导:冯大发 |
主办单位:区财政局 | 协办单位:区交通局 |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
您在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农村低等级道路水毁恢复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将年初本级预算农村公路养护资金482.64万元,上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777.11万元,已下达至区养护段,由其统筹用于农村水毁路基垮塌道路维修在内的农村公路养护;将省级村道安防工程建设3806万已下达至区交通运输局,用于低等级乡村道路的人防安全设施建设。下一步,区财政局将积极向区委、区政府建议并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农村水毁路基垮塌道路及时修复,完善人防安全设施建设。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根据部门职能履职尽责,加强财政管理,规范预算执行,进一步推进我区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并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财政工作,多提建议和意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
(联系人:李沙 联系电话:15328581833) |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10月26日 |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