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朝天主城区公共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建议 |
编 号:第〔40〕号 |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提案人:蔺文彬 | 联名人:陈章德 |
一、依托朝天主城区现有主干道骨架现状,进一步优化城区道路尤其是“丁”字形和“十”字形交通组织,优化城区道路地面引导标线及指引标牌设置,提高车辆通行通畅问题,有效降低城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风险问题。(现状1:现有道路潜溪河大桥直行往广元方向与陕西方向进入朝天城区高架桥连接线往广元方向交叉点区域位置,其左转及直行红绿灯管控不同步,加之该路段有效路面宽度受限无法设置“左转待转区”,影像交通顺畅通行。现状2:朝天陵江峰阁主干道往朝天大酒店的“十”字路口,因该路段有效路面宽度受限无法设置往行政中心方向主干道右转车道,影像交通顺畅通行。现状3:潜溪路从税务局到区公安分局方向车辆经过潜溪河大桥桥洞地段,其车辆往返均存在视线盲区情况,加之从原朝天派出所路段至潜溪路交叉区域往区公安分局方向也存在通行盲区情况,随着该区段车辆通行流量日趋增大的情况,存在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 二、对主城区潜溪路、军师街等个别地段的绿化树种进行替换提升城区的绿化、亮化、美化新形象(附注:城区个别路段现有绿化树种虽然为常青树,但每年在籽粒成熟的秋冬季掉落在树下黑褐色籽粒酱污染地面不便于清扫保洁等情况,加之行人散步经过时会污染到衣服上面,影像城市整体容貌)。 三、借鉴国内大城市设置“海绵停车位”管理城市经验,积极探索在城区个别区段增设临时停车泊位,明确允许停车的时段区间,有效解决朝天城区“泊车难”的现象。在城区科学合理增设一定数量的公共停车泊位,一方面有利于朝天城区商业及服务业等消费新业态培育,另一方面也能够真正纠正公众因躲避“电子警察”违停抓拍地段有关消防通道或人行通道上停车乱象的情形。同时,积极探索在城区公共服务机构(无法提供公共停车泊位的场所)门前区段设置临时停车区域,为开车的群众前来办事提供便利停车服务,切实提高老百姓对城市管理及公共服务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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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审查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21年3月22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 牵头领导:李兆南 |
主办单位:区公安分局 | 协办单位:区住建局 |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0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朝天主城区公共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建议》(人大第4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道路交通是城市的一面镜子,也是公共管理与服务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我局主动协调多部门共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优化城市道路做出不懈努力。 一、统筹部署规划。与城建部门一道积极探索完善朝天城区发展总体规划,把城市交通管理发展规划(包括交通规划、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公交规划、停车规划、步行规划等)都涵盖于城区总体规划之中。目前,小中坝朝天时代广场实行朝夕停车,全力保障商铺的正常营业;同时,不规则的丁字路口和十字路口也在陆续的完善之中。 二、优化勤务模式。我局交警大队在城区实施网格化交通管理,力求不留管理死角,实行中队辖区负责制,做到责任到人,确保区域内道路交通秩序良好、责任区内道路交通通行畅通。 三、加强常态管理。针对城区交通现状,分局积极探索城区交通秩序长效管理机制,在实施中队网格化勤务、属地管辖警务模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巡逻组灵活机动快速的优势,实现从传统的勤务模式向高效灵活的现代勤务机制转变。在日常工作中,大队持续加大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逆行、禁行、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城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同时,大队民、辅警充分发挥义务交通劝导员作用,及时劝导交通违法及不文明交通行为,有效整治交通乱象。 四、强化宣传教育。分局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各中小学校、社区、企业,举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课,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提高广大学生和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同时,充分利用大众媒体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不文明交通行为,以形成舆论监督。路面民警在日常执勤执法过程中,加强对非机动车、行人等横穿马路、过马路不走斑马线等各类交通违规行为展开劝导和宣传,倡导广大市民自觉摒弃各类交通陋习,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好城市道路交通秩序。 蔺文彬代表,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
(联系人:宋家成 联系电话:13981234066) |
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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