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朝天区西北境内乡道超载现象的建议 |
编 号:第〔72〕号 |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提案人:华平 | |
一、对广元市元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行为依法进行管理,运输车辆在装车时一律不得超载。 二、对西北境内乡道上行驶的超载车辆依法进行查处,并追查广元市元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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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审查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21年3月22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 牵头领导:李兆南 |
主办单位:区公安分局 | 协办单位:区交通局 |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72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朝天区西北境内乡道超载现象的建议》(人大第7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你所反映的情况,局党委高度重视,并责成交警部门立即落实查处。针对存在的问题,区道安办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区交通运输、安监、公安、经信按照各自职能职责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汇总。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巡逻,从严查处。我局交警部门加强巡逻检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管重处,并不间断对该片区进行巡查管控。 (二)部门协作,齐抓共管。与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经信等相关单位对元通公司进行了约谈,就企业进一步做好治超工作提出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和整治意见,元通公司负责人也就本公司货运源头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刻的自我检讨和反省,并做表态性发言。进一步加强落实行业监管力度,强化货运源头企业的主体责任,坚决制止货运源头超限超载, (三)完善措施,落实责任。一是要求元通公司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立即停止超限行为,杜绝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同时将超载车辆纳入企业诚信“黑名单”。二是元通公司引以为戒,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严肃处理相关人员。三是按照相关法规办法,建立健全超限治理相关机制、体制和制度,强化管理手段。四是切实加强货运源头监督检查力度和执法力度。与区经信、区交通运输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联合协作,按照相关职责,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和执法查处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成效。五是进一步加大治理超限超载宣传力度,增加在元通公司的巡查次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华平代表,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
(联系人:宋家成 联系电话:13981234066) |
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10月22日 |
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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