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人大 - 代表议案建议系统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关于增加村(居)三职正常离退休干部生活补助的建议
编 号:第〔68〕号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提案人:向星平
  村(居)委会是我国最能反映民情民意,传达国家各种政策法规的基层组织。尤其在边远山区,由于住居及其分散,交通不便,通讯不畅等原因,村(居)三职干部大多是年轻人担任,且多是长期担任,最长有近40年的。由于长期在风雨中奔波,这些干部都或多或少的患有一些疾病。2013年换届有年龄限制,这些干部退下来后,因无法从事体力劳动,没有了经济来源,虽然2011年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但依然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建议增加村(居)三职正常离退休干部的生活补助。
审查结果:已审查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14年4月14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牵头领导:徐骁
主办单位:区财政局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8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向星平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增加村(居)三职正常离退休干部生活补助的建议》(第68建议)已收悉,经认真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村(居)两委会是反映民情民意,执行国家各种政策法规的最基层组织。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村(居)三职正常离退休干部生活补助问题,积极采取措施保障村(居)正常离退休干部待遇问题,目前,我区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全区实际及财力情况,对村(居)正常离职干部待遇保障标准为:任职满三年“三职”干部离职生活补助标准为20元/人*月,任职每增加一年,月生活补助标准提高5元。随着全区经济的发展,财政保障能力不断提高,我们将逐步提高村(居)正常离职干部待遇。
  感谢您对我区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此函
(联系人:何应北 联系电话:13320730525)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2014年7月29日
落实情况: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B)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建议编号:2014年度第68号
领衔代表:向星平

关于增加村(居)三职正常离退休干部生活补助的建议

  村(居)委会是我国最能反映民情民意,传达国家各种政策法规的基层组织。尤其在边远山区,由于住居及其分散,交通不便,通讯不畅等原因,村(居)三职干部大多是年轻人担任,且多是长期担任,最长有近40年的。由于长期在风雨中奔波,这些干部都或多或少的患有一些疾病。2013年换届有年龄限制,这些干部退下来后,因无法从事体力劳动,没有了经济来源,虽然2011年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但依然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建议增加村(居)三职正常离退休干部的生活补助。

( B )类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关于2014年度第68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向星平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增加村(居)三职正常离退休干部生活补助的建议》(第68建议)已收悉,经认真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村(居)两委会是反映民情民意,执行国家各种政策法规的最基层组织。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村(居)三职正常离退休干部生活补助问题,积极采取措施保障村(居)正常离退休干部待遇问题,目前,我区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全区实际及财力情况,对村(居)正常离职干部待遇保障标准为:任职满三年“三职”干部离职生活补助标准为20元/人*月,任职每增加一年,月生活补助标准提高5元。随着全区经济的发展,财政保障能力不断提高,我们将逐步提高村(居)正常离职干部待遇。
  感谢您对我区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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