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人大 - 代表议案建议系统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关于规范二专线朝天至广元段短途载客的建议
编 号:第〔63〕号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提案人:张小琴
  据调查了解和实地走访,发现二专线上朝天至广元段客车运输中存在以下情况:
  一是客运司机对待短途乘客存在缓载、拒载的行为。如在某班次客运中,短途乘客较多时,部分司机会要求这些短途乘客分乘另外车辆,从而经常造成部分短途乘客滞留车站;遇到客运高峰时,更有部分客运车辆甚至拒载短途乘客,又特别是没有设立招呼站的短途乘客,其理由是此处没有设立客运招呼站。这些行为的实质其实是利益问题,短途乘客会减少客运收益。于是造成很多短途乘客不得不购买全程通票,以便顺利乘车。
  二是短途客运中收费不够规范。由于朝天至广元只设立了一个招呼站,票价只有两个标准:短途乘客要么购买沙河,要么购买通票。这看似合理,但对于非沙河站的短途乘客来说,就不够合理了。举例来说,只要过沙河站,就要购买全票,假如这样也无可非议,那么还没有到沙河站也必须购买全票,那就显得有失公允了,乘客心里难以接受。
  上述两种现象,其根本就是经济利益。只要购买全票,短途乘客乘车顺利;如购买短途车票,或多或少会受到一定乘车阻碍。公共客运车辆作为目前农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它已经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在司机与乘客之间的经济利益博弈中,老百姓显得无助,敢怒不敢言。
  为规范二专线短途载客,切实解决短途乘客乘车难的问题,特提出如下建议:
  1、合理设置招呼站,以方便沿线群众的出行。
  2、规范票价管理,明码标价,让老百姓钱出的开心,车坐的放心。
  3、公布客运服务投诉电话,加大监督与处理力度,让老百姓有说话的地方。
  4、尽早开通二专线县际公交,减轻老百姓出行的经济负担。
审查结果:已审查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14年4月14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牵头领导:吴健
主办单位:区交通局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3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张小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二专线朝天至广元段短途载客的建议》(第63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区交通运输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客运司机对待短途乘客存在缓载、拒载的问题。区运管所在每个月的驾驶员安全例会上,除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和职业道德学习外,都明确要求驾驶员合法经营,不得对短途旅客缓载和拒载,您反映的问题应属于个别现象。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客运班线车辆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目前二专线朝天至广元段只在沙河镇设有站点,随着旅客出行数量增多,现有的站点设置已不能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因国道108二专路(广元至七盘关)路段管理权属四川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川北分公司,我区没有设立站点权限。当前市政府正在和四川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川北分公司洽谈,准备将二专线权属下放到地方,届时我局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站点,切实解决群众出行需求。
  二、关于短途客运中收费不够规范问题。当前汽车站售票是根据运行线路站点设置情况进行售票的,因该线路只在沙河镇设有站点,因此售票只能售到该站点,目前该线路票价为,朝天至广元9.5元,朝天至沙河6元,票价经区物价局核定,收费合理。
  三、自2004年起四川省所有营运客货车辆,自参加运营起,必须在车身处喷印“道路运输监督投诉电话:96515”字样,且早已在全省公示。在广元各县区车站都对道路运输监督投诉电话:96515和安监投诉电话12350及广运集团公司的投诉电话2891028进行了公示。如在以后乘车过程中,发现客运企业或客运车辆驾驶员违规行为,可拨打以上公示号码投诉。
  四、开通二专线县际公交,一直以来都是我区的重点工作之一,2011年我区就启动了该项工作,但因二专线权属问题一度受阻。目前只待市政府和四川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川北分公司洽谈好后,我区将立即启动公交建设事宜,届时二专线的站点设置问题将一并得到解决。
  张小琴代表,再次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肖志强 联系电话:8622812)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2014年8月6日
落实情况: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B)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满意
建议编号:2014年度第63号
领衔代表:张小琴

关于规范二专线朝天至广元段短途载客的建议

  据调查了解和实地走访,发现二专线上朝天至广元段客车运输中存在以下情况:
  一是客运司机对待短途乘客存在缓载、拒载的行为。如在某班次客运中,短途乘客较多时,部分司机会要求这些短途乘客分乘另外车辆,从而经常造成部分短途乘客滞留车站;遇到客运高峰时,更有部分客运车辆甚至拒载短途乘客,又特别是没有设立招呼站的短途乘客,其理由是此处没有设立客运招呼站。这些行为的实质其实是利益问题,短途乘客会减少客运收益。于是造成很多短途乘客不得不购买全程通票,以便顺利乘车。
  二是短途客运中收费不够规范。由于朝天至广元只设立了一个招呼站,票价只有两个标准:短途乘客要么购买沙河,要么购买通票。这看似合理,但对于非沙河站的短途乘客来说,就不够合理了。举例来说,只要过沙河站,就要购买全票,假如这样也无可非议,那么还没有到沙河站也必须购买全票,那就显得有失公允了,乘客心里难以接受。
  上述两种现象,其根本就是经济利益。只要购买全票,短途乘客乘车顺利;如购买短途车票,或多或少会受到一定乘车阻碍。公共客运车辆作为目前农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它已经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在司机与乘客之间的经济利益博弈中,老百姓显得无助,敢怒不敢言。
  为规范二专线短途载客,切实解决短途乘客乘车难的问题,特提出如下建议:
  1、合理设置招呼站,以方便沿线群众的出行。
  2、规范票价管理,明码标价,让老百姓钱出的开心,车坐的放心。
  3、公布客运服务投诉电话,加大监督与处理力度,让老百姓有说话的地方。
  4、尽早开通二专线县际公交,减轻老百姓出行的经济负担。

( B )类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2014年度第63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张小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二专线朝天至广元段短途载客的建议》(第63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区交通运输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客运司机对待短途乘客存在缓载、拒载的问题。区运管所在每个月的驾驶员安全例会上,除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和职业道德学习外,都明确要求驾驶员合法经营,不得对短途旅客缓载和拒载,您反映的问题应属于个别现象。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客运班线车辆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目前二专线朝天至广元段只在沙河镇设有站点,随着旅客出行数量增多,现有的站点设置已不能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因国道108二专路(广元至七盘关)路段管理权属四川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川北分公司,我区没有设立站点权限。当前市政府正在和四川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川北分公司洽谈,准备将二专线权属下放到地方,届时我局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站点,切实解决群众出行需求。
  二、关于短途客运中收费不够规范问题。当前汽车站售票是根据运行线路站点设置情况进行售票的,因该线路只在沙河镇设有站点,因此售票只能售到该站点,目前该线路票价为,朝天至广元9.5元,朝天至沙河6元,票价经区物价局核定,收费合理。
  三、自2004年起四川省所有营运客货车辆,自参加运营起,必须在车身处喷印“道路运输监督投诉电话:96515”字样,且早已在全省公示。在广元各县区车站都对道路运输监督投诉电话:96515和安监投诉电话12350及广运集团公司的投诉电话2891028进行了公示。如在以后乘车过程中,发现客运企业或客运车辆驾驶员违规行为,可拨打以上公示号码投诉。
  四、开通二专线县际公交,一直以来都是我区的重点工作之一,2011年我区就启动了该项工作,但因二专线权属问题一度受阻。目前只待市政府和四川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川北分公司洽谈好后,我区将立即启动公交建设事宜,届时二专线的站点设置问题将一并得到解决。
  张小琴代表,再次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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