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人大 - 代表议案建议系统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注重村庄保护与发展的建议
编 号:第〔55〕号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提案人:韩奎
  当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正如火如荼进行,农村经济社会呈现欣欣向荣的发展态势,水电气路网和物流体系日趋完善,农业产业遍地开花,农村大地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但是,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存在层次不高、资源浪费,农业产业发展同质化、特色优势不明显,农村面貌城市化、趋同化等问题,一些具有历史渊源、特殊地貌、独特民俗的村庄逐渐失去了个性和特色。
  为此,建议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要注重村庄保护与发展。主要措施如下:
  一是坚持村庄分类发展。尊重乡村发展规律,根据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文化保护等要素,分类确定重点村、一般村,做到有的放矢、效应叠加。
  二是注重村庄特色保护。首先,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的新村名,一般都是结合当地的民俗习惯而得来的,富含历史文化底蕴,要按照“看得见山,忘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要求,加强对乡土文化的保护,立足不同区域的乡土特色和民俗风情,将传承乡土文化和发展农旅产业有机融合,保持农村特色,留住乡土味道。其次,加强对自然景观的保护,讲究因地制宜、依山傍水、错落有致,尊重乡村地形地貌,科学规划村庄和民俗布局,注重保护青山绿水,保留田园风光,推动自然景观与村庄建设融为一体,充分展现乡村“山水相融、田林交错、变幻多彩”的秀美大地景观。
  三是建设一批个性村庄。要有机结合解决相对贫困工作,灵活运用,同步实施,彻底解决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短板问题,再推出一批具有个性和特色的美丽村庄。
审查结果:已审查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20年9月4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牵头领导:李治成
主办单位:区住建局 协办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区资源分局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5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韩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注重村庄保护与发展的建议》(第〔55〕号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坚持村庄分类发展”。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划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发〔2020〕3号)要求,结合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和市(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成果,我区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方式委托成都坤舆空间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技术负责单位编制了《朝天区村分类方案》。
  二、关于“注重村庄特色保护”。一是经过建制村改革,我区建制村、社区由原来的214个减少为139个(其中:建制村124个、社区15个)。由于朝天镇明月路社区全域均在朝天城镇开发边界线内,根据相关技术规程,该村不纳入村分类范畴。本次村分类方案只涉及138个村级单位。通过对各村、社区的现状基础、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自然资源禀赋及其发展趋势等对比分析,按照村分类标准,将其分为4类,其中城郊融合类19个,搬迁撤并类1个,特色保护类14个,聚集提升类104个,涉及12个乡镇1588平方千米。二是朝天区现已申报挂牌的传统村落和历史、乡土建筑共有22个。其中,国家民委命名1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2个、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命名14个、市政府命名5个。自开展保护和利用工作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指导、多方协调、积极筹措和争取各级资金600余万元用于历史乡土建筑和传统村落的修缮、保护、利用和开发,完成保护规划编制2个,其它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三是继续加大资金筹措,加强特色村庄保护和利用,划定传统村落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规范传统村落的新建、改建行为,促进传统与现代建筑在风格、色调、空间的协调,使保护与更新和谐统一。
  三、关于“建设一批个性村庄”。目前,我区已启动了曾家镇荣乐、白鹰等9个村的村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已经把石鹰村、石板村、新生村、坪台村、老林村、青林村、黄家村、桃树村、李家村、小安村、石烛村纳入传统村落保护,后期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把保护和利用好传统村落作为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在充分发掘和保护历史遗迹、文化遗存的基础上,优化美化村庄人居环境,适度开发乡村休闲旅游业,努力把传统村落打造成传统文明与现代文明有机结合、具有地方特色的美丽乡村,实现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
(联系人:雷踊 联系电话:13981279135)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朝天区分局
2020年12月7日
落实情况:全部或主要问题已解决(A)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建议编号:2020年度第55号
领衔代表:韩奎

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注重村庄保护与发展的建议

  当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正如火如荼进行,农村经济社会呈现欣欣向荣的发展态势,水电气路网和物流体系日趋完善,农业产业遍地开花,农村大地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但是,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存在层次不高、资源浪费,农业产业发展同质化、特色优势不明显,农村面貌城市化、趋同化等问题,一些具有历史渊源、特殊地貌、独特民俗的村庄逐渐失去了个性和特色。
  为此,建议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要注重村庄保护与发展。主要措施如下:
  一是坚持村庄分类发展。尊重乡村发展规律,根据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文化保护等要素,分类确定重点村、一般村,做到有的放矢、效应叠加。
  二是注重村庄特色保护。首先,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的新村名,一般都是结合当地的民俗习惯而得来的,富含历史文化底蕴,要按照“看得见山,忘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要求,加强对乡土文化的保护,立足不同区域的乡土特色和民俗风情,将传承乡土文化和发展农旅产业有机融合,保持农村特色,留住乡土味道。其次,加强对自然景观的保护,讲究因地制宜、依山傍水、错落有致,尊重乡村地形地貌,科学规划村庄和民俗布局,注重保护青山绿水,保留田园风光,推动自然景观与村庄建设融为一体,充分展现乡村“山水相融、田林交错、变幻多彩”的秀美大地景观。
  三是建设一批个性村庄。要有机结合解决相对贫困工作,灵活运用,同步实施,彻底解决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短板问题,再推出一批具有个性和特色的美丽村庄。

( A )类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朝天区分局
关于2020年度第55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韩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注重村庄保护与发展的建议》(第〔55〕号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坚持村庄分类发展”。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划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发〔2020〕3号)要求,结合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和市(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成果,我区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方式委托成都坤舆空间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技术负责单位编制了《朝天区村分类方案》。
  二、关于“注重村庄特色保护”。一是经过建制村改革,我区建制村、社区由原来的214个减少为139个(其中:建制村124个、社区15个)。由于朝天镇明月路社区全域均在朝天城镇开发边界线内,根据相关技术规程,该村不纳入村分类范畴。本次村分类方案只涉及138个村级单位。通过对各村、社区的现状基础、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自然资源禀赋及其发展趋势等对比分析,按照村分类标准,将其分为4类,其中城郊融合类19个,搬迁撤并类1个,特色保护类14个,聚集提升类104个,涉及12个乡镇1588平方千米。二是朝天区现已申报挂牌的传统村落和历史、乡土建筑共有22个。其中,国家民委命名1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2个、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命名14个、市政府命名5个。自开展保护和利用工作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指导、多方协调、积极筹措和争取各级资金600余万元用于历史乡土建筑和传统村落的修缮、保护、利用和开发,完成保护规划编制2个,其它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三是继续加大资金筹措,加强特色村庄保护和利用,划定传统村落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规范传统村落的新建、改建行为,促进传统与现代建筑在风格、色调、空间的协调,使保护与更新和谐统一。
  三、关于“建设一批个性村庄”。目前,我区已启动了曾家镇荣乐、白鹰等9个村的村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已经把石鹰村、石板村、新生村、坪台村、老林村、青林村、黄家村、桃树村、李家村、小安村、石烛村纳入传统村落保护,后期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把保护和利用好传统村落作为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在充分发掘和保护历史遗迹、文化遗存的基础上,优化美化村庄人居环境,适度开发乡村休闲旅游业,努力把传统村落打造成传统文明与现代文明有机结合、具有地方特色的美丽乡村,实现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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