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人大 - 代表议案建议系统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关于进一步完善各类涉农保险参保机制和理赔政策的​建议
编 号:第〔37〕号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提案人:王洪均
  近年来,乡镇承担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生猪保险、小额人身意外保险、计划生育保险、老龄保险等涉农各类保险的催收工作。每年实行任务摊派到各乡镇、村,耗费了基层干部大量工作精力和时间。有时因群众不理解不支持造成干群关系紧张,有时为完成任务还要基层干部个人垫付,在农户粮食作物、生猪死亡或家庭意外寻求保险支持时,保险公司以保险条款的各项规定为由拒绝理赔。例如,粮食作物被野猪损坏了绝收,保险公司一般不会到现场也不理赔,依靠各村或乡镇代办员报送资料,更缺乏向群众宣传是否应理赔。
  为此,建议进一步完善各类涉农保险参保机制和理赔政策,提高服务质量。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各类保险收缴工作不再摊派任务;二是加强基层代办人员业务能力培训;三是提升涉农保险售后服务质量。
审查结果:已审查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20年9月4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牵头领导:辛俊
主办单位:区财政局 协办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人保财险公司 人寿保险公司 区林业局 区金融中心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7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王洪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各类涉农保险参保机制和理赔政策的建议》(第37号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
  政策性农业保险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森林保险,主管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就下达指导性计划一事已发文进行更正,不再对乡镇下达指导性计划且未纳入目标考核。去年下半年,区级相关部门成立了农险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涉农保险保费补贴问题专项治理,已对保险公司在承保、理赔等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督查整改。要求保险公司严格遵守《保险法》和《农业保险条例》,认真贯彻“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总体方针。下一步,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局)将逐步建立种植、养殖、森林保险标的数据库平台,将历年来粮食直补、畜牧防疫情况纳入系统管理,对种养业及林业承保数量波动情况进行监控,重点核查异常数据。同时增加土地流转情况的网上公示、查询,真实准确反映土地权益归属变化,统一基础数据来源,确保我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数据准确性。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单位及各承办保险公司将加大农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我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合规有序开展。
  二、关于其他在农村开展的商业保险
  其他在农村开展的商业保险包括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扶贫保、计划生育保险、老龄险等,涉及政府职能部门向乡镇发文下达保险任务、纳入目标考核的情况。今年7月,区纪委监委牵头已对主管部门区金融服务中心、区扶贫开发局、区民政局、区卫建局等单位进行了专项整治。区纪委监委已责成相关部门通过召开会议、发文等形式通知到乡镇立即纠正,分别在区纪委监委和区金融服务中心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受理骗保、镇村抽点子、捆绑式销售保险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证属实,将严肃处理。同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遵从“财政补贴、农户参与、保险公司运作”的模式,规范保险服务流程、强化保险行业监督,为保险行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氛围。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联系人:潘秀明 联系电话:18981253229)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广元市朝天区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广元市朝天区支公司
广元市朝天区林业局广元市朝天区金融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16日
落实情况:全部或主要问题已解决(A)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建议编号:2020年度第37号
领衔代表:王洪均

关于进一步完善各类涉农保险参保机制和理赔政策的​建议

  近年来,乡镇承担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生猪保险、小额人身意外保险、计划生育保险、老龄保险等涉农各类保险的催收工作。每年实行任务摊派到各乡镇、村,耗费了基层干部大量工作精力和时间。有时因群众不理解不支持造成干群关系紧张,有时为完成任务还要基层干部个人垫付,在农户粮食作物、生猪死亡或家庭意外寻求保险支持时,保险公司以保险条款的各项规定为由拒绝理赔。例如,粮食作物被野猪损坏了绝收,保险公司一般不会到现场也不理赔,依靠各村或乡镇代办员报送资料,更缺乏向群众宣传是否应理赔。
  为此,建议进一步完善各类涉农保险参保机制和理赔政策,提高服务质量。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各类保险收缴工作不再摊派任务;二是加强基层代办人员业务能力培训;三是提升涉农保险售后服务质量。

( A )类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广元市朝天区支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广元市朝天区支公司
广元市朝天区林业局
广元市朝天区金融服务中心
关于2020年度第37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王洪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各类涉农保险参保机制和理赔政策的建议》(第37号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
  政策性农业保险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森林保险,主管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就下达指导性计划一事已发文进行更正,不再对乡镇下达指导性计划且未纳入目标考核。去年下半年,区级相关部门成立了农险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涉农保险保费补贴问题专项治理,已对保险公司在承保、理赔等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督查整改。要求保险公司严格遵守《保险法》和《农业保险条例》,认真贯彻“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总体方针。下一步,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局)将逐步建立种植、养殖、森林保险标的数据库平台,将历年来粮食直补、畜牧防疫情况纳入系统管理,对种养业及林业承保数量波动情况进行监控,重点核查异常数据。同时增加土地流转情况的网上公示、查询,真实准确反映土地权益归属变化,统一基础数据来源,确保我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数据准确性。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单位及各承办保险公司将加大农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我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合规有序开展。
  二、关于其他在农村开展的商业保险
  其他在农村开展的商业保险包括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扶贫保、计划生育保险、老龄险等,涉及政府职能部门向乡镇发文下达保险任务、纳入目标考核的情况。今年7月,区纪委监委牵头已对主管部门区金融服务中心、区扶贫开发局、区民政局、区卫建局等单位进行了专项整治。区纪委监委已责成相关部门通过召开会议、发文等形式通知到乡镇立即纠正,分别在区纪委监委和区金融服务中心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受理骗保、镇村抽点子、捆绑式销售保险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证属实,将严肃处理。同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遵从“财政补贴、农户参与、保险公司运作”的模式,规范保险服务流程、强化保险行业监督,为保险行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氛围。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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