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人大 - 代表议案建议系统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关于解决秸秆焚烧污染环境问题的建议
编 号:第〔24〕号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提案人:丁应华
  近几年,我国大力开展乡村振兴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其中重要的一项任务就是秸秆禁烧。尽管对农村秸秆禁烧进行了宣传、教育和处罚,但治标不治本,治本不治根,不能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结果还是偷偷摸摸的焚烧了,其主要原因是没有秸秆合理的处理方式。如果秸秆不处理,田地无法再次耕种,如果堆积处理,既占用田地又不腐烂,相反成了秸秆垃圾,更影响环境卫生形象,倒逼村民用焚烧去解决。
  建议采取政府补贴方式,助农购买简易方便的粉碎设备,实行秸秆粉碎还田还地的无害化处理方式。既可以当农家肥,又可以疏松土地,彻底解决了秸秆焚烧的目的。
审查结果:已审查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20年9月4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牵头领导:李理
主办单位:朝天环境局 协办单位:区财政局 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4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丁应华代表:
  您在朝天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解决秸秆焚烧污染环境问题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对您的提案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全区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
  一直以来,我区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将其纳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疏堵结合”解决秸秆焚烧问题,取得了较好成效,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1.4%。一是不断健全秸秆禁烧监管体系。各乡镇全面落实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乡镇、村(社区)、组三级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组建了秸秆禁烧巡查组,实行包片、包村、包组,将秸秆禁烧责任落实到田间地块,实现全域禁止焚烧秸秆。朝天生态环境、区农业农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区公安分局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进行监管、监督、指导,确保全区秸秆禁烧管控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我区按照省市安排部署,一直坚持“标本兼治、疏堵并重、源头控制”的工作思路,鼓励秸秆燃料化利用、肥料化利用、饲料化利用、基料化利用、原料化多种利用方式,并投入大量资金。截止目前,区农业农村局拨付经费32万元,购买了45台秸秆粉碎机下发各乡镇,鼓励农户实行秸秆粉碎还田无害化处理。同时区政府为进一步从源头控制秸秆焚烧,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制定出台了《朝天区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支持生产生物质新型颗粒燃料五条措施(试行)》,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购买机械设备的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建设收储库棚5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给予50元补贴,成立收储点的每年给予每亩300元用地租金补助。现已引进秸秆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企业1家,年产能达6万吨,并引导企业在沙河、中子等片区规划建设秸秆收储点5个,以每吨不低于100元的价格进行收购秸秆,现已建成羊木收储点1个,预计其余4个站点正在加快建设。同时,鼓励偏远乡镇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专合社等上门收购、统一回收转运,并给予每吨300元补贴。2020年,我区已收集储备秸秆1万余吨,全部加工为秸秆生物质燃料。三是加快秸秆禁烧督查监管。区纪委监委、区目标绩效事务中心、朝天生态环境、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抽调骨干力量组成3个专项工作督查组,对全区12个乡镇在落实秸秆禁烧责任、网格化管理、督查巡查机制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定期通报督查情况,对秸秆禁烧工作履职不认真,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问责。2020年,已查处秸秆焚烧行为6起。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强化秸秆回收综合利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一是强化巡查监管。加强防控监管,进一步健全以乡(镇)为单位,村(居)为基础、村民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完善秸秆禁烧工作督查与问责机制,确保实现确保“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二是加快综合利用。加快建设秸秆收储点等基础设施,不断健全秸秆回收体系,认真落实财政补贴措施,加强补贴资金管理,大力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抓好宣传引导,及时发布秸秆禁烧通告,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主动禁烧秸秆。四是严格督查考核。督查组定期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将督查情况及时通报,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非常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联系人:贾燕菊 联系电话:0839-8623564)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30日
落实情况:全部或主要问题已解决(A)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无
建议编号:2020年度第24号
领衔代表:丁应华

关于解决秸秆焚烧污染环境问题的建议

  近几年,我国大力开展乡村振兴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其中重要的一项任务就是秸秆禁烧。尽管对农村秸秆禁烧进行了宣传、教育和处罚,但治标不治本,治本不治根,不能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结果还是偷偷摸摸的焚烧了,其主要原因是没有秸秆合理的处理方式。如果秸秆不处理,田地无法再次耕种,如果堆积处理,既占用田地又不腐烂,相反成了秸秆垃圾,更影响环境卫生形象,倒逼村民用焚烧去解决。
  建议采取政府补贴方式,助农购买简易方便的粉碎设备,实行秸秆粉碎还田还地的无害化处理方式。既可以当农家肥,又可以疏松土地,彻底解决了秸秆焚烧的目的。

( A )类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0年度第24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丁应华代表:
  您在朝天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解决秸秆焚烧污染环境问题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对您的提案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全区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
  一直以来,我区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将其纳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疏堵结合”解决秸秆焚烧问题,取得了较好成效,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1.4%。一是不断健全秸秆禁烧监管体系。各乡镇全面落实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乡镇、村(社区)、组三级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组建了秸秆禁烧巡查组,实行包片、包村、包组,将秸秆禁烧责任落实到田间地块,实现全域禁止焚烧秸秆。朝天生态环境、区农业农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区公安分局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进行监管、监督、指导,确保全区秸秆禁烧管控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我区按照省市安排部署,一直坚持“标本兼治、疏堵并重、源头控制”的工作思路,鼓励秸秆燃料化利用、肥料化利用、饲料化利用、基料化利用、原料化多种利用方式,并投入大量资金。截止目前,区农业农村局拨付经费32万元,购买了45台秸秆粉碎机下发各乡镇,鼓励农户实行秸秆粉碎还田无害化处理。同时区政府为进一步从源头控制秸秆焚烧,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制定出台了《朝天区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支持生产生物质新型颗粒燃料五条措施(试行)》,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购买机械设备的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建设收储库棚5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给予50元补贴,成立收储点的每年给予每亩300元用地租金补助。现已引进秸秆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企业1家,年产能达6万吨,并引导企业在沙河、中子等片区规划建设秸秆收储点5个,以每吨不低于100元的价格进行收购秸秆,现已建成羊木收储点1个,预计其余4个站点正在加快建设。同时,鼓励偏远乡镇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专合社等上门收购、统一回收转运,并给予每吨300元补贴。2020年,我区已收集储备秸秆1万余吨,全部加工为秸秆生物质燃料。三是加快秸秆禁烧督查监管。区纪委监委、区目标绩效事务中心、朝天生态环境、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抽调骨干力量组成3个专项工作督查组,对全区12个乡镇在落实秸秆禁烧责任、网格化管理、督查巡查机制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定期通报督查情况,对秸秆禁烧工作履职不认真,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问责。2020年,已查处秸秆焚烧行为6起。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强化秸秆回收综合利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一是强化巡查监管。加强防控监管,进一步健全以乡(镇)为单位,村(居)为基础、村民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完善秸秆禁烧工作督查与问责机制,确保实现确保“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二是加快综合利用。加快建设秸秆收储点等基础设施,不断健全秸秆回收体系,认真落实财政补贴措施,加强补贴资金管理,大力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抓好宣传引导,及时发布秸秆禁烧通告,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主动禁烧秸秆。四是严格督查考核。督查组定期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将督查情况及时通报,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非常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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