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理赔工作的建议 |
编 号:第〔16〕号 |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提案人:周明青 | |
一、建议由保险公司到村到户直接收缴费用,由基层干部广为宣传发动。 二、理赔核灾由公司直接核实,村组负责报案,确保理赔准确及时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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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审查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20年9月4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 牵头领导:杨金军 |
主办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 协办单位:区金融中心 |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
您在广元市朝天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理赔工作的建议》(第16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保险公司到村到户直接收缴费用,由基层干部广为宣传发动”的建议 我区政策性农业保险一直以来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工作方针,致力于以各级政府、保险公司、农户协作共进的方式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因我区幅员辽阔,农险保险参保户数众多,由保险公司独立进行保费收缴工作,不仅收效甚微,甚至可能因为耗费时间过长造成农户未能及时参保,导致风险来临之际农户无险可依。同时,我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始终坚持“自主自愿”的投保原则,坚决杜绝任何“下任务”的方式完成农业保险保费收缴工作。各乡镇基层干部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做好宣传,发动农户自愿参保,但决不允许通过垫交的方式完成保费收缴。 二、关于“理赔核灾由公司直接核实,村组负责报案,确保理赔准确及时到位”的建议 由于政策性农业保险季节性强,种养业覆盖面广且较分散,对理赔核灾工作带来了较大困难,尤其是每年7月份以后,暴雨、风灾等恶劣天气会造成大面积种养殖业受灾,对老百姓产业造成极大损失。目前,各农险承办公司已在各乡镇配备至少一名农险协办人员,全面负责当地农业保险宣传、收费、核灾等基础工作,并与各村组干部一道认真核实受灾情况,做到精准理赔,不惜赔、不漏赔。同时,各农险承办公司在坚持合规的前提下,尽量简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时效,真正发挥农业保险稳定农业市场、化解农业生产风险、提高灾后恢复生产能力的作用。 再次感谢您对朝天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
(联系人:赵志方 联系电话:13154426225) |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广元市朝天区金融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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