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人大 - 代表议案建议系统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关于巩固提升脱贫攻坚集体经济成果的建议
编 号:第〔14〕号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提案人:周明青 联名人:邱群云
  自2014年脱贫攻坚以来,全区经济社会和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贫困村最为明显,“一低五有”的贫困村退出标准,使贫困村从“水、电、路”发展严重滞后、脏乱差的村容村貌,贫困户“萎靡不振”的精神面貌,变成了现在的“水、电、路、网”样样通畅,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新时代的新农村面貌呈现眼前,村民一改往昔、精神抖擞、充满斗志,最为明显的是贫困村和非贫困村集体经济从无到有,初见成效并逐步壮大,形成了单个或联合实体,村民也享受到了从未有过的集体经济股份红利,尽管如此,村级集体经济仍很稚嫩,仍需扶上马再送一程,巩固提升集体经济成效,建议如下:
  一、利用乡村振兴发展之机,在适当注入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助推壮大发展。
  二、调整或淘汰不适合当地发展的产业和实体,同时转变各自为政的局面,形成纵向产业成片,横向连村连片,合理优化布局,形成规模。
审查结果:已审查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20年9月4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牵头领导:杨金军
主办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区扶贫开发局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周明青、邱群云代表:   
  您们在广元市朝天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巩固提升脱贫攻坚集体经济成果的建议》(第14号建议)收悉。您对当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客观、准确,建议也十分中肯。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判,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利用乡村振兴发展之机,再适当注入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助推壮大发展”的建议
  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全区214个村累计投入产业扶持基金总规模达4330万元,村平均20.23万元,其中:64个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总规模达2830万元,平均45.21万元;150个非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总规模达1500万元,平均10万元。截止2020年10月,中、省财政扶持集体经济试点项目17个,累计投资1700万元。其中:2019年扶持9个村投入900万元,2020年扶持8个村投入800万元,有效促进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争取更多的中、省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相关资金,助推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
  二、关于“调整或淘汰不适合当地发展的产业和实体,同时转变各自为政的局面,形成纵向产业成片,横向连村连片,合理优化布局,形成规模”的建议
  按照我区现代特色农业“5+N”产业发展布局,村集体经济发展坚持一村一策,结合每个村的资产、资源和产业发展基础等实际情况,量身编制《集体经济发展规划(2017-2020年)》,并分年度制定实施方案,切实保障了214个行政村集体经济均有切实可行的经营门路和产业长效项目。同时,通过沙河镇白虎村、罗圈岩村和羊木镇金笔村三个地理位置相接、资源禀赋和发展水平相近的村成立“三村联盟”,积极推动三村组织共建、资源共享、产业共谋、成果共享,取得了明显成效。接下来,我们将借助“三村联盟”成功经验和发展模式,不断壮大我区村集体经济,助力农民增收。
  当前,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面临经营管理人才缺乏、产能过剩、消费升级等一系列困难,我们将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创新农业农村体制机制,主动破解发展难题,努力将村集体经济发展变为农业农村发展的“火车头”,构建起农村共享发展、和谐发展新机制。
(联系人:严帮明 联系电话:13628122771)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3日
落实情况:全部或主要问题已解决(A)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建议编号:2020年度第14号
领衔代表:周明青
附议代表:邱群云 

​关于巩固提升脱贫攻坚集体经济成果的建议

  自2014年脱贫攻坚以来,全区经济社会和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贫困村最为明显,“一低五有”的贫困村退出标准,使贫困村从“水、电、路”发展严重滞后、脏乱差的村容村貌,贫困户“萎靡不振”的精神面貌,变成了现在的“水、电、路、网”样样通畅,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新时代的新农村面貌呈现眼前,村民一改往昔、精神抖擞、充满斗志,最为明显的是贫困村和非贫困村集体经济从无到有,初见成效并逐步壮大,形成了单个或联合实体,村民也享受到了从未有过的集体经济股份红利,尽管如此,村级集体经济仍很稚嫩,仍需扶上马再送一程,巩固提升集体经济成效,建议如下:
  一、利用乡村振兴发展之机,在适当注入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助推壮大发展。
  二、调整或淘汰不适合当地发展的产业和实体,同时转变各自为政的局面,形成纵向产业成片,横向连村连片,合理优化布局,形成规模。

( A )类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0年度第14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周明青、邱群云代表:   
  您们在广元市朝天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巩固提升脱贫攻坚集体经济成果的建议》(第14号建议)收悉。您对当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客观、准确,建议也十分中肯。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判,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利用乡村振兴发展之机,再适当注入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助推壮大发展”的建议
  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全区214个村累计投入产业扶持基金总规模达4330万元,村平均20.23万元,其中:64个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总规模达2830万元,平均45.21万元;150个非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总规模达1500万元,平均10万元。截止2020年10月,中、省财政扶持集体经济试点项目17个,累计投资1700万元。其中:2019年扶持9个村投入900万元,2020年扶持8个村投入800万元,有效促进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争取更多的中、省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相关资金,助推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
  二、关于“调整或淘汰不适合当地发展的产业和实体,同时转变各自为政的局面,形成纵向产业成片,横向连村连片,合理优化布局,形成规模”的建议
  按照我区现代特色农业“5+N”产业发展布局,村集体经济发展坚持一村一策,结合每个村的资产、资源和产业发展基础等实际情况,量身编制《集体经济发展规划(2017-2020年)》,并分年度制定实施方案,切实保障了214个行政村集体经济均有切实可行的经营门路和产业长效项目。同时,通过沙河镇白虎村、罗圈岩村和羊木镇金笔村三个地理位置相接、资源禀赋和发展水平相近的村成立“三村联盟”,积极推动三村组织共建、资源共享、产业共谋、成果共享,取得了明显成效。接下来,我们将借助“三村联盟”成功经验和发展模式,不断壮大我区村集体经济,助力农民增收。
  当前,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面临经营管理人才缺乏、产能过剩、消费升级等一系列困难,我们将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创新农业农村体制机制,主动破解发展难题,努力将村集体经济发展变为农业农村发展的“火车头”,构建起农村共享发展、和谐发展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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