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人大 - 代表议案建议系统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
编 号:第〔56〕号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提案人:党小丽 联名人:李天润 王春华 谢富贵
  近年来,区政府全面落实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一系列政策措施,充分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积极为企业纾解困难,民营经济逐渐换发新的生机,但去年底以来,受新冠疫情影响,发展民营经济的外环境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
  一是社会整体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意识不强,氛围不浓。二是审批制度改革迟缓。行政审批程序繁琐,审批事项种类繁多,行政权力下放等重点改革事项进展还比较缓慢,部分企业没有明显的办事便捷感,个别企业在办理相关证件时,仍然要跑好几个部门,等待较长的审批时间。相关制度没能进行有效的衔接,各部门的责任边界还不够明确。网上政务服务存在数据信息壁垒,相关基础信息没有实现共享,影响办事效率。三是执法不规范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一些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专业化能力不强,执法不规范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多头执法、交叉执法行为没有有效杜绝。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变通处理或者规避法定程序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致使企业的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市场秩序不能得到有效维护,这些现象严重影响了民营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因此建议:
  一要进一步深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要进一步持续深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增强政务中心便民功能,切实实现所有审批事项"一站式"办理。明确办理权限,切实推行乡镇开展一般性事务审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相关审批事项,实现全区审批"一张网"全覆盖。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优化建设投资项目综合受理窗口服务,对涉及项目建设的审批事项和要求实行一次性告知,实行限时办结,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同时,要大力推进项目审批协调,为重大投资项目、园区工业项目协调相关审批职能部门快速解决审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构建良好营商环境。
  二要深入推进公正文明阳光执法。要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厉打击针对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有效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要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明确执法相关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事项范围等,严防执法扰企,避免简单粗暴执法。要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彻查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三要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和舆论引导。一是要加大全民普及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各类窗口单位、旅游景点、运输行业、餐饮服务人员的宣传普及力度,努力打造爱商、亲商、尊商、重商的社会氛围。二是要提升营商主体守法意识。提高企业管理层及员工的法治观念,帮助企业树立依法合规经营的理念,促进提升企业维权意识和依法治理意识,营造依法经营依法治企浓厚氛围。
审查结果:已审查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20年9月4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牵头领导:李理
主办单位:区发改局 协办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区司法局 区民营经济中心 区市场监管局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6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党小丽代表:
  您在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已转交我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现将办理情况专题向您回复如下:
  一、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建立了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由区人民政府区长任总召集人,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为副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区发改局)为牵头单位,采取会商、通报、考评奖惩问责等制度,定期研究审议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政策措施、重要事项,对涉企重大难题进行专题会商;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均明确了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一个股室负责具体工作、一名联络员负责联系,并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行政效能提升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问题。同时,实行“清单+责任制”的工作模式,以政务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和服务对象满意为标准,形成了责任清、任务明、有人抓、有人管的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格局。
  二是营造了便捷高效的政务审批环境。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企业开办1个工作日完成;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三学三化”为抓手,聚焦群众办事难点和审批服务堵点,全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目前,已实现1529项事项“最多跑一次”、可网办事项1516项,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同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完成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平台、审批管理体系和监管方式“四统一”;执行全省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清单(2018年版)和申请材料清单(2018版),投资项目实现了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全口径、全流程、全网络运行,有效提升了项目审批质效。
  三是实施严格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并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产业政策,全面清理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行为,及时废除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工程招标、政府采购、中介服务等限制公平竞争的政策和措施,保障各行业工作开展、各产业项目运行中各市场主体公平、有序竞争。
  四是坚决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组织“助推民营经济发展流动学校”培训,提升民营企业家依法经营能力和水平。政府门户网公布来信来访、电话、电子邮箱,畅通民营企业投诉举报渠道;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营商环境监督员”40名,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动态掌握企业营业困难和问题,监督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出台《朝天区公职人员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和“六个严禁”规定》,严控公职人员责任边界和交往行为,全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同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依法惩治侵犯民营经济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自主经营权的违法犯罪活动。
  五是积极推进社会信用联合奖惩。为了民营企业更快更好、良性健康发展,我区系统收集整理了国家和省有关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政策以及联合奖惩文件,并集中转发;动态更新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51件),适时在四川˙朝天门户网和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社保领域先行开展守信“红名单”认证,守信A级企业7家、B级企业9家;转发安全生产领域失信企业名单两批次,在全区范围内实施联合惩戒;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2批次,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不断加强,失信被执行人空间不断压缩。
  六是积极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舆论氛围。《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发布后,我区出台了《朝天区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等文件,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组织保障等,细化了每项任务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从而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强化宣传营造营商环境良好氛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政务大厅和城区部分LED显示屏滚动播出,向广大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普及有关法律知识,增强社会各界知晓度,形成全社会共建良好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积极组织5家民营企业参加全市诚信企业“红名单”评比,4家被评选为“诚信红名单企业”,全区“竞相传播诚信典型,人人争当诚信模范”的社会氛围正逐步形成。
  二、存在的问题
  您在建议中反映的优化营商环境社会整体意识不强、审批制度改革迟缓、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客观存在。我区在前期的工作和实践中,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上作了一定的探索和努力,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单位重视程度不够。部分部门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没有认真的推工作、抓落实,相关责任人员未梳理国家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文件,未研究如何结合本部门实际开展具体的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未结合本单位职能针对相应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并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二是部门协作共管力度不足。国家、省、市公布了多批次失信企业名单,部分行业系统未将本系统纵向发布的需采取联合惩戒措施的对象名单予以转发,有关单位在具体履行相应行政权力和执行具体经济活动时,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及其地方网站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导致严重失信行为信息横向纵向流通不畅、联合惩戒力度不足、效果不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进一步深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公正文明阳光执法、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和舆论引导。优化营商环境是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也是为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的有力支撑。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您的工作建议,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区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管理业务知识培训,强化宣传报道,强化优化营商环境整治措施的督查督办,对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负面清单考核制度,认真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职责,从而推动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再次感谢您对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关注和关心以及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好建议!欢迎您持续关注,并对我们的相应工作进行适时监督!
(联系人:赵晓红 联系电话:13980158679)
广元市朝天区行政审批和数据局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
广元市朝天区民营经济发展中心广元市朝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9日
落实情况:全部或主要问题已解决(A)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对所提意见办理情况满意
建议编号:2020年度第56号
领衔代表:党小丽
附议代表:李天润 王春华 谢富贵 

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区政府全面落实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一系列政策措施,充分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积极为企业纾解困难,民营经济逐渐换发新的生机,但去年底以来,受新冠疫情影响,发展民营经济的外环境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
  一是社会整体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意识不强,氛围不浓。二是审批制度改革迟缓。行政审批程序繁琐,审批事项种类繁多,行政权力下放等重点改革事项进展还比较缓慢,部分企业没有明显的办事便捷感,个别企业在办理相关证件时,仍然要跑好几个部门,等待较长的审批时间。相关制度没能进行有效的衔接,各部门的责任边界还不够明确。网上政务服务存在数据信息壁垒,相关基础信息没有实现共享,影响办事效率。三是执法不规范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一些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专业化能力不强,执法不规范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多头执法、交叉执法行为没有有效杜绝。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变通处理或者规避法定程序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致使企业的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市场秩序不能得到有效维护,这些现象严重影响了民营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因此建议:
  一要进一步深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要进一步持续深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增强政务中心便民功能,切实实现所有审批事项"一站式"办理。明确办理权限,切实推行乡镇开展一般性事务审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相关审批事项,实现全区审批"一张网"全覆盖。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优化建设投资项目综合受理窗口服务,对涉及项目建设的审批事项和要求实行一次性告知,实行限时办结,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同时,要大力推进项目审批协调,为重大投资项目、园区工业项目协调相关审批职能部门快速解决审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构建良好营商环境。
  二要深入推进公正文明阳光执法。要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厉打击针对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有效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要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明确执法相关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事项范围等,严防执法扰企,避免简单粗暴执法。要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彻查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三要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和舆论引导。一是要加大全民普及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各类窗口单位、旅游景点、运输行业、餐饮服务人员的宣传普及力度,努力打造爱商、亲商、尊商、重商的社会氛围。二是要提升营商主体守法意识。提高企业管理层及员工的法治观念,帮助企业树立依法合规经营的理念,促进提升企业维权意识和依法治理意识,营造依法经营依法治企浓厚氛围。

( A )类
广元市朝天区行政审批和数据局
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
广元市朝天区民营经济发展中心
广元市朝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0年度第56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党小丽代表:
  您在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已转交我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现将办理情况专题向您回复如下:
  一、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建立了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由区人民政府区长任总召集人,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为副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区发改局)为牵头单位,采取会商、通报、考评奖惩问责等制度,定期研究审议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政策措施、重要事项,对涉企重大难题进行专题会商;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均明确了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一个股室负责具体工作、一名联络员负责联系,并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行政效能提升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问题。同时,实行“清单+责任制”的工作模式,以政务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和服务对象满意为标准,形成了责任清、任务明、有人抓、有人管的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格局。
  二是营造了便捷高效的政务审批环境。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企业开办1个工作日完成;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三学三化”为抓手,聚焦群众办事难点和审批服务堵点,全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目前,已实现1529项事项“最多跑一次”、可网办事项1516项,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同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完成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平台、审批管理体系和监管方式“四统一”;执行全省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清单(2018年版)和申请材料清单(2018版),投资项目实现了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全口径、全流程、全网络运行,有效提升了项目审批质效。
  三是实施严格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并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产业政策,全面清理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行为,及时废除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工程招标、政府采购、中介服务等限制公平竞争的政策和措施,保障各行业工作开展、各产业项目运行中各市场主体公平、有序竞争。
  四是坚决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组织“助推民营经济发展流动学校”培训,提升民营企业家依法经营能力和水平。政府门户网公布来信来访、电话、电子邮箱,畅通民营企业投诉举报渠道;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营商环境监督员”40名,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动态掌握企业营业困难和问题,监督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出台《朝天区公职人员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和“六个严禁”规定》,严控公职人员责任边界和交往行为,全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同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依法惩治侵犯民营经济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自主经营权的违法犯罪活动。
  五是积极推进社会信用联合奖惩。为了民营企业更快更好、良性健康发展,我区系统收集整理了国家和省有关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政策以及联合奖惩文件,并集中转发;动态更新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51件),适时在四川˙朝天门户网和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社保领域先行开展守信“红名单”认证,守信A级企业7家、B级企业9家;转发安全生产领域失信企业名单两批次,在全区范围内实施联合惩戒;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2批次,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不断加强,失信被执行人空间不断压缩。
  六是积极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舆论氛围。《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发布后,我区出台了《朝天区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等文件,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组织保障等,细化了每项任务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从而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强化宣传营造营商环境良好氛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政务大厅和城区部分LED显示屏滚动播出,向广大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普及有关法律知识,增强社会各界知晓度,形成全社会共建良好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积极组织5家民营企业参加全市诚信企业“红名单”评比,4家被评选为“诚信红名单企业”,全区“竞相传播诚信典型,人人争当诚信模范”的社会氛围正逐步形成。
  二、存在的问题
  您在建议中反映的优化营商环境社会整体意识不强、审批制度改革迟缓、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客观存在。我区在前期的工作和实践中,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上作了一定的探索和努力,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单位重视程度不够。部分部门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没有认真的推工作、抓落实,相关责任人员未梳理国家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文件,未研究如何结合本部门实际开展具体的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未结合本单位职能针对相应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并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二是部门协作共管力度不足。国家、省、市公布了多批次失信企业名单,部分行业系统未将本系统纵向发布的需采取联合惩戒措施的对象名单予以转发,有关单位在具体履行相应行政权力和执行具体经济活动时,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及其地方网站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导致严重失信行为信息横向纵向流通不畅、联合惩戒力度不足、效果不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进一步深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公正文明阳光执法、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和舆论引导。优化营商环境是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也是为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的有力支撑。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您的工作建议,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区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管理业务知识培训,强化宣传报道,强化优化营商环境整治措施的督查督办,对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负面清单考核制度,认真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职责,从而推动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再次感谢您对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关注和关心以及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好建议!欢迎您持续关注,并对我们的相应工作进行适时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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