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年轻劳动力回乡创业的建议 |
编 号:第〔65〕号 |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提案人:付平 | |
审查结果:已审查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9年5月7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 牵头领导:辛俊 |
主办单位:区人社局 |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5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
你提出的《关于鼓励年轻劳动力回乡创业的建议》(第65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返乡创业工作,相继出台了系列优惠政策来促进全区返乡创业工作。 2018年10月,朝天区收集国家、省、市各级创业政策,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出台了《朝天区促进返乡下乡二十二条措施》(广朝府办发〔2018〕49号),从创办实体的种类制定了土地优惠、用能优惠、简易审批、资金补助等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补助标准、申请条件、发放时间等事项,吸引了在外务工群众返乡创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全额贴息,以及对创办企业提供用工补助。 2019年3月,广元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广元市促进返乡创业二十条措施实施意见》(广府办发〔2019〕2号),进一步增强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大力鼓励和支持农民工、毕业大学生、返乡专业军人等群体返乡下乡创业,该意见从办理证照、土地支持、平台搭建、财政支持、金融担保、创业贴息、试点示范、表彰奖励等环节,创新和细化了八方面二十二条创业优惠政策。 2019年5月,根据市人民政府要求,区政府筹资500万元注入广元市创业小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可向邮储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竭力解决创业企业融资难问题。 2019年6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落实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广人社办发〔2019〕89号),对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奖补、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等进行了统一规范,旨在充分发挥政策促进就业创业效应。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回乡创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
(联系人:李佳蔚 联系电话:0839—8680977) |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0日 |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