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人大 - 代表议案建议系统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关于高度重视推动乡村振兴人才经费保障工作的建议
编 号:第〔62〕号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提案人:张绍军 联名人:杜昀东 何妍君 袁双龙
  实施乡村振兴必然加强人才振兴,如果人才经费保障不足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势必要大打折扣。为此,建议:
  一是建设高素质乡村人才队伍。创新培养、管理、扶持、激励等机制,培育一批从理论到实践都顶尖的团队,做好乡村振兴的规划和不断传承乡村文化、发展特色产业。
  二是发展一批乡村特色产业。创设平台载体,集聚各类乡土人才,突出区域文化、产业特色,打造石材加工、水产养殖、畜禽养殖、果蔬种植等特色产业,为乡村振兴奠定产业基础。
  三是大力实施群众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程。通过培训帮助群众理清发展思路,找准发家致富路子,实现家乡就地就近发展,培养懂农事、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队伍。
  四是加强创业扶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人才资金,建立乡村创业基地和人才工作室,为乡村振兴人才创业提供良好平台,积极协调农村小额贷款创业贷款向乡村人才倾斜,通过担保、贴息、补助等方式,解决乡村人才创业中的融资难问题。
  五是开展项目资助。设立乡村人才创业发展基金,遴选一批特色突出、带富效果明显、发展潜力巨大的人才创业项目,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资助,帮助其做大做强。
审查结果:已审查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19年5月7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牵头领导:苏科年
主办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区人社局 区委组织部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2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张绍军、杜昀东、何妍君、袁双龙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高度重视推动乡村振兴人才经费保障工作的建议》(第62号建议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就您的建议回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建设高素质乡村人才队伍问题
  我区全方位开发人才资源,最大程度地整合壮大基层农业技术人才队伍。一是建立健全乡土人才评聘机制,将农村中的种养大户、流通大户、土专家、田秀才等人才吸纳进来,壮大基层农业技术人才队伍;二是用各种方式吸引来自其他地方的优秀技术人员或者大专院校的毕业生;三是积极争取龙头企业和高级人才、优秀人才的进驻,开发新、特、优产业,引领周边群众致富。同时,我区积极培养本地乡土人才,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建立起一支稳定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自2015年建立乡村人才库以来,全区共有各类农村实用人才882人进入乡村人才库,并安排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定期组织农村实用人才培训。2019年,我区共推荐6名农村实用人才参加了“广元市首届农业大师评选活动”的评选。
  二、关于建议发展一批乡村特色产业的问题
  近年以来,朝天区依托山区资源禀赋和生态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民增收为目标,突出建基地、搞加工、创品牌等重点任务,制定“1+5”政策体系,坚持一个产业一名县级领导联系、一个发展中心抓建、一个龙头企业带动、一个现代园区引领,因地制宜大力发展核桃、蔬菜、畜牧、食用菌、蚕桑及藤椒、小水果、中药材、冷水鱼等“5+N”的农业特色产业。按照“一村一品”“一乡一特色”模式,力争到2021年把我区建成全国知名的绿色农特产品生产、加工和出口基地。目前,我区已成为中国核桃之乡、高山生态蔬菜之乡、生食蔬菜之乡,朝天核桃和曾家山蔬菜被评为四川省特色农产品,已成为吸引和留住人才在乡村创业的主要项目。
  三、关于建议大力实施群众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程的问题
  2014年开始,我区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重点面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和返乡涉农创业者,以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和专业技能为目标,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培训,促进农民创业兴业。截至2019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209万元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累计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061人,其中:青年农场主15人,农业职业经理人8人。
  四、关于建议加强创业扶持问题
  根据返乡创业相关要求,我区出台了相应的政策,返乡下乡创业者符合贷款条件的,按不超过15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符合条件的,根据创业规模,按人均贷款额度不超过15万元给予贷款支持,贷款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五、关于建议开展项目资助的问题
  针对返乡下乡创业者创办的企业,招用贫困家庭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招用人数给予企业1000元/人一次性奖补;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企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资金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返乡下乡创办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给予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具体标准为: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每招用1人奖励2000元,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奖励3000元,最高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
  对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下乡创业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次性10000元的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按相关规定执行。
  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企业1000元/人的奖补,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吸纳10人以上且被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补。
  再次感谢您对朝天农业农村和农村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范秀华 联系电话:13981239155)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
2019年10月28日
落实情况:全部或主要问题已解决(A)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建议编号:2019年度第62号
领衔代表:张绍军
附议代表:杜昀东 何妍君 袁双龙 

关于高度重视推动乡村振兴人才经费保障工作的建议

  实施乡村振兴必然加强人才振兴,如果人才经费保障不足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势必要大打折扣。为此,建议:
  一是建设高素质乡村人才队伍。创新培养、管理、扶持、激励等机制,培育一批从理论到实践都顶尖的团队,做好乡村振兴的规划和不断传承乡村文化、发展特色产业。
  二是发展一批乡村特色产业。创设平台载体,集聚各类乡土人才,突出区域文化、产业特色,打造石材加工、水产养殖、畜禽养殖、果蔬种植等特色产业,为乡村振兴奠定产业基础。
  三是大力实施群众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程。通过培训帮助群众理清发展思路,找准发家致富路子,实现家乡就地就近发展,培养懂农事、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队伍。
  四是加强创业扶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人才资金,建立乡村创业基地和人才工作室,为乡村振兴人才创业提供良好平台,积极协调农村小额贷款创业贷款向乡村人才倾斜,通过担保、贴息、补助等方式,解决乡村人才创业中的融资难问题。
  五是开展项目资助。设立乡村人才创业发展基金,遴选一批特色突出、带富效果明显、发展潜力巨大的人才创业项目,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资助,帮助其做大做强。

( A )类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
关于2019年度第62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张绍军、杜昀东、何妍君、袁双龙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高度重视推动乡村振兴人才经费保障工作的建议》(第62号建议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就您的建议回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建设高素质乡村人才队伍问题
  我区全方位开发人才资源,最大程度地整合壮大基层农业技术人才队伍。一是建立健全乡土人才评聘机制,将农村中的种养大户、流通大户、土专家、田秀才等人才吸纳进来,壮大基层农业技术人才队伍;二是用各种方式吸引来自其他地方的优秀技术人员或者大专院校的毕业生;三是积极争取龙头企业和高级人才、优秀人才的进驻,开发新、特、优产业,引领周边群众致富。同时,我区积极培养本地乡土人才,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建立起一支稳定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自2015年建立乡村人才库以来,全区共有各类农村实用人才882人进入乡村人才库,并安排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定期组织农村实用人才培训。2019年,我区共推荐6名农村实用人才参加了“广元市首届农业大师评选活动”的评选。
  二、关于建议发展一批乡村特色产业的问题
  近年以来,朝天区依托山区资源禀赋和生态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民增收为目标,突出建基地、搞加工、创品牌等重点任务,制定“1+5”政策体系,坚持一个产业一名县级领导联系、一个发展中心抓建、一个龙头企业带动、一个现代园区引领,因地制宜大力发展核桃、蔬菜、畜牧、食用菌、蚕桑及藤椒、小水果、中药材、冷水鱼等“5+N”的农业特色产业。按照“一村一品”“一乡一特色”模式,力争到2021年把我区建成全国知名的绿色农特产品生产、加工和出口基地。目前,我区已成为中国核桃之乡、高山生态蔬菜之乡、生食蔬菜之乡,朝天核桃和曾家山蔬菜被评为四川省特色农产品,已成为吸引和留住人才在乡村创业的主要项目。
  三、关于建议大力实施群众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程的问题
  2014年开始,我区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重点面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和返乡涉农创业者,以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和专业技能为目标,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培训,促进农民创业兴业。截至2019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209万元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累计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061人,其中:青年农场主15人,农业职业经理人8人。
  四、关于建议加强创业扶持问题
  根据返乡创业相关要求,我区出台了相应的政策,返乡下乡创业者符合贷款条件的,按不超过15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符合条件的,根据创业规模,按人均贷款额度不超过15万元给予贷款支持,贷款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五、关于建议开展项目资助的问题
  针对返乡下乡创业者创办的企业,招用贫困家庭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招用人数给予企业1000元/人一次性奖补;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企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资金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返乡下乡创办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给予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具体标准为: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每招用1人奖励2000元,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奖励3000元,最高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
  对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下乡创业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次性10000元的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按相关规定执行。
  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企业1000元/人的奖补,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吸纳10人以上且被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补。
  再次感谢您对朝天农业农村和农村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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