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引进和监管执法工作的建议 |
编 号:第〔54〕号 |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提案人:张天斌 | |
为此,建议区级相关部门把好房地产开发企业“入口关”,在资质、资金投入实力上严格审查;加强依法诚信经营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建立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经营档案,对失信企业予以公示公开,进一步规范我区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 |
|
审查结果:已审查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9年5月7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 牵头领导:李治成 |
主办单位:区住建局 |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4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引进和监督执法工作的建议》(第〔54〕号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关心,所反映的问题真实、准确,建议很好,现结合我区实际回复如下: 首先,关于“对开发资质、资金投入实力上严格审查”的建议。房地产开发资质是由企业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取得营业执照后再由企业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报资质,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接受理审批核准后向房地产开发企业颁发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区级主管部门无审批权限。关于资金投入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项目的投资是企业自筹资金,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申请条件中就有关于资金投入方面的硬性要求,即:“按投入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方可申请办理,我区严格按此要求实行。 其次,关于资金监管方面,为加强我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力度,规范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场秩序。我局严格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商品房预售资金办理办法〉的通知》(广府办发〔2019〕24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实行专户监管,专项拨付。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关心和支持,相信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房地产市场一定会稳定、健康发展,朝天区一定会发展的越来越好! |
(联系人:雷踊 联系电话:13981279135) |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24日 |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