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垃圾屋、垃圾桶等环境卫生设施投入的建议 |
编 号:第〔51〕号 |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提案人:张天斌 | |
为此,建议区级相关部门进行专项调研,以深入实施“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广元行动朝天实践为契机,努力向上争取项目投入,在农村加大垃圾屋、垃圾桶等卫生设施投入。在三户以上村民集中居住点建设一个垃圾屋,三户以下配置一个垃圾桶,引导农村群众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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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审查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9年6月6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 牵头领导:李兆南 |
主办单位:区行政执法局 |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1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
您在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垃圾屋、垃圾桶等环境卫生设施投入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产量与日俱增,基础设施设备不完善等垃圾治理问题日益突出。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为有效解决农村垃圾治理难题,累计投入垃圾治理经费993万元,2018年全面建成“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运输、区(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在前端收集环节,严格按照密闭化收集要求,在分散住户投放点实施防雨、防渗漏改建工程,在集中住户投放点设置可转运垃圾箱,配置垃圾桶(箱)8000余个,逐步淘汰使用功能性差、影响环境卫生的垃圾屋(池),改建“便于管护、经济实用、环保美观”的投放点,建成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23座,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前端收集全覆盖,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督促各乡镇落实专人定点监管,做好垃圾桶(箱)等投放点设施设备管理工作,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做好垃圾中转站管理工作,不断强化基础设施保障。 |
(联系人:赵奎 联系电话:18113723718) |
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10月16日 |
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