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柏杨乡土坯房改造的建议 |
编 号:第〔33〕号 |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提案人:徐桂友 | |
一是在符合“二调”的农户可享受拆旧补助,结合危旧房改造补助政策,不一定要按照三户连建要求,由农户自行选址建房; 二是没在“二调”版内的农户,纳入危旧房改造(C级、D级)建房补助,由老百姓自行建房,且拆旧能否纳入“三调”规划中给予部分补助,减轻农户建房负担,为乡村振兴打好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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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审查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9年5月7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 牵头领导:李治成 |
主办单位:区住建局 |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3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柏杨乡土坯房改造的建议》(第〔33〕号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符合“二调”的农户自行选址建房的建议。按照《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编制技术指南》中第三条第五款第一项(农民新居规模与布局)规定,农民新居按规划常住人口的数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级。特大型规划常住人口大于1000人、大型规划常住人口601-1000人、中型规划常住人口201-600人、小型规划常住人口50-200人。《朝天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三条规定,集中安置点至少3户以上,占地规模和安置户数必须达到实施规划批复和符合变更条件标准,并需进行地质灾警危险性评估,尽量选在地质稳园、交通便利、有水源保障的地方。 二、关于危房改造农户拆旧能否纳入土地增减挂钩给予补助的建议。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朝天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朝委办函〔2018〕76号)要求,易地扶贫搬迁农户、D级危房改造农户及地灾避险搬迁中符合增减挂钩项目条件的,要纳入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范围,农户补助资金按照“就高”原则只享受一项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最后,感谢对村镇建设工作的重视和关注,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 |
(联系人:雷踊 联系电话:13981279135) |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30日 |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