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人大 - 代表议案建议系统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后续监管工作的建议
编 号:第〔47〕号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提案人:解国斌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建设,形成了五大新农村示范走廊、五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成了一大批惠及农村民生的通乡通村道路、安全饮水工程、农网改造工程、便民服务场所,奠定了农村向小康迈进的坚实基础。但由于缺乏完善配套、切实有效的后续监管机制,“只建不管”、“重建轻管”、“建管分离”的现象随处可见,“没人管”、“管不好”、“管不了”的现象也经常出现,导致新农村在建设后陆续出现乱搭乱建、乱堆乱丢、乱拉乱接等反弹现象,时间不久,又变成了脏、乱、差的破败景象,从而失去了示范引领作用;农业园区在建设后由于使用管理不配套,时间一长,配套建设的广场成了杂物堆放地,配套建设的休闲设施、标识标牌、文化小品等破旧污损;村组道路、饮水工程、农村电网等公共设施也由于部门力量和精力有限、鞭长莫及,乡镇经费缺乏、工作繁杂、有心无力、难以摆上重要日程,导致大多监管不够落实,设施损毁、缺水停电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些,都使花费了大量投入和精力建设的项目,使用周期缩短,作用发挥不够,投资效益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为了加强以新农村示范走廊、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后续监管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管意识。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和村规民约的约束作用,采用农民易于接受的形式和手段,创新和利用一些实用管用有用的“土办法”,切实加大对农民的宣传、引导、教育力度,使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自我管理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要着力转变干部思想观念和项目建设理念,切实纠正“只建不管”、“重建轻管”、“事不关己”的认识偏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建管并重、区分职责、各负其责”的原则,将宣传教育群众和落实监管措施作为工作的重要责任去抓落实。
  二、纳入目标管理,形成监管机制。将新村、园区、道路、饮水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后续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有关部门和乡镇的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列入农村工作之中),制定考核办法,定期进行督导,既要检查验收新建项目,又要抽查已建工程和项目的后续监管情况;组成以区分管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和乡镇参与的工作小组,针对不同建设项目分类提出后续监管办法,由区委农工委牵头形成一个专门针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后续监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各有关部门遵照执行,着力探索形成一个管用的长效机制,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也才能确保真正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三、建立补偿基金,落实监管保障。能否考虑,在认真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在严格规划和审查的条件下,结合建设项目使用期限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如公益性岗位整合使用)的要求,每年在财政预算中适当安排一定数量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后续监管经费(或通过编制争取项目解决、或整合现有相关投入资金),并结合后续监管办法文件的制定,明确补偿条件、补偿内容、补助标准和补偿办法,从而保障此项工作有法做、有经费做、能持久开展。
审查结果:已审查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14年4月14日 是否重点:是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牵头领导:杨晓波
主办单位:区委农工委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7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解国斌代表:
  您在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后续监管工作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现对您所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工作,建成了五大新农村示范走廊、五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了一大批通乡通村组道路、安全饮水工程、农网改造工程、便民服务场所。但由于缺乏完善配套的监管机制和相应的管理经费,基础设施建设后续监管不到位问题、“只建不管”、“重建轻管”、“监管分离”等现象确实存在。针对这些问题,您结合自身的工作经历和对该项工作的理性思考,提出了很好的工作建议,这些建议符合区情实际,很具有操作性。
  一、关于“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管意识”的建议。一是在对农民的宣传、引导、教育力度问题上,我们将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村务公开栏、致群众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后续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农村党员干部和全体村民深刻地认识到管好农村基础设施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农村群众自己的事情。建设靠大家、发展靠大家,管理更离不开大家,让干部群众认识到管理好农村基础设施就是自己天经地义的责任和义务。抛弃小“我”,积极参与管理,变被动为主动,变“要我管”为“我要管”,形成爱设施、管设施、护设施的共识。二是在转变干部思想观念和项目建设理念上,充分发挥村民“一事一议”、村务公开、村规民约等实用方法,加大教育引导,切实纠正“只建不管”、“重建轻管”的认识偏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监管并重、区分职责、各负其责”的原则,将宣传教育和后续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关于“纳入目标管理,形成监管机制”的建议。由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涉及方方面面,面宽量大,后续监管难度也大,为确保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后续监管工作稳步实施,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向区委、区政府做好汇报,坚持“谁受益、谁维修、谁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针对不同建设项目分类提出后续管理办法,配套建立相应的管理措施。并争取尽快把该项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年度目标进行考核,逗硬奖惩,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干的好、管理措施到位,卓有成效的村要给予适当的奖励,坚持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不干不支持,有创新、有突破,以此推动后续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三、关于“建立补偿基金,落实监管保障”的建议。落实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后续监管工作,需要多方筹措资金,强化经费保障。目前,我区结合行业管理实际,积极探索出了一些后续管理机制体制。如:农村集中供水,大部分村(组)通过建立“供水协会”和“一事一议”等办法,结合实际适当收取一定水费,以水养水,保证了长期维护和使用;区交通部门对农村公路落实了专门的管护经费,分段专人进行维护;农村环境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也安排了一定的资金,使环境卫生状况明显好转,环卫设施得到有效管护。今年我区开始大力实施“强村行动”,给每个村又预算了5万元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村级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维护、产业发展奖励、环境整治等方面,各村即可结合本村实际,通过“一事一议”、以奖代补等办法,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该方面。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后续管理机制体制,积极探索“财政拨一点、乡镇补一点、村社和农户筹一点”的办法,加大后续管理资金筹措力度,确保后续管理经费落到实处,有效保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后续监管工作扎实开展。
  我们深知,建管并重、建设与管理同行,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有效、稳步推进的根本保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进一步研究、探索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后续监管的各类机制,促进整个农业农村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后续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李义文 联系电话:8623534)
2014年8月11日
落实情况:全部或主要问题已解决(A)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建议编号:2014年度第47号
领衔代表:解国斌

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后续监管工作的建议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建设,形成了五大新农村示范走廊、五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成了一大批惠及农村民生的通乡通村道路、安全饮水工程、农网改造工程、便民服务场所,奠定了农村向小康迈进的坚实基础。但由于缺乏完善配套、切实有效的后续监管机制,“只建不管”、“重建轻管”、“建管分离”的现象随处可见,“没人管”、“管不好”、“管不了”的现象也经常出现,导致新农村在建设后陆续出现乱搭乱建、乱堆乱丢、乱拉乱接等反弹现象,时间不久,又变成了脏、乱、差的破败景象,从而失去了示范引领作用;农业园区在建设后由于使用管理不配套,时间一长,配套建设的广场成了杂物堆放地,配套建设的休闲设施、标识标牌、文化小品等破旧污损;村组道路、饮水工程、农村电网等公共设施也由于部门力量和精力有限、鞭长莫及,乡镇经费缺乏、工作繁杂、有心无力、难以摆上重要日程,导致大多监管不够落实,设施损毁、缺水停电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些,都使花费了大量投入和精力建设的项目,使用周期缩短,作用发挥不够,投资效益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为了加强以新农村示范走廊、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后续监管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管意识。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和村规民约的约束作用,采用农民易于接受的形式和手段,创新和利用一些实用管用有用的“土办法”,切实加大对农民的宣传、引导、教育力度,使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自我管理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要着力转变干部思想观念和项目建设理念,切实纠正“只建不管”、“重建轻管”、“事不关己”的认识偏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建管并重、区分职责、各负其责”的原则,将宣传教育群众和落实监管措施作为工作的重要责任去抓落实。
  二、纳入目标管理,形成监管机制。将新村、园区、道路、饮水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后续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有关部门和乡镇的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列入农村工作之中),制定考核办法,定期进行督导,既要检查验收新建项目,又要抽查已建工程和项目的后续监管情况;组成以区分管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和乡镇参与的工作小组,针对不同建设项目分类提出后续监管办法,由区委农工委牵头形成一个专门针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后续监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各有关部门遵照执行,着力探索形成一个管用的长效机制,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也才能确保真正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三、建立补偿基金,落实监管保障。能否考虑,在认真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在严格规划和审查的条件下,结合建设项目使用期限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如公益性岗位整合使用)的要求,每年在财政预算中适当安排一定数量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后续监管经费(或通过编制争取项目解决、或整合现有相关投入资金),并结合后续监管办法文件的制定,明确补偿条件、补偿内容、补助标准和补偿办法,从而保障此项工作有法做、有经费做、能持久开展。

( A )类
关于2014年度第47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解国斌代表:
  您在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后续监管工作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现对您所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工作,建成了五大新农村示范走廊、五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了一大批通乡通村组道路、安全饮水工程、农网改造工程、便民服务场所。但由于缺乏完善配套的监管机制和相应的管理经费,基础设施建设后续监管不到位问题、“只建不管”、“重建轻管”、“监管分离”等现象确实存在。针对这些问题,您结合自身的工作经历和对该项工作的理性思考,提出了很好的工作建议,这些建议符合区情实际,很具有操作性。
  一、关于“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管意识”的建议。一是在对农民的宣传、引导、教育力度问题上,我们将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村务公开栏、致群众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后续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农村党员干部和全体村民深刻地认识到管好农村基础设施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农村群众自己的事情。建设靠大家、发展靠大家,管理更离不开大家,让干部群众认识到管理好农村基础设施就是自己天经地义的责任和义务。抛弃小“我”,积极参与管理,变被动为主动,变“要我管”为“我要管”,形成爱设施、管设施、护设施的共识。二是在转变干部思想观念和项目建设理念上,充分发挥村民“一事一议”、村务公开、村规民约等实用方法,加大教育引导,切实纠正“只建不管”、“重建轻管”的认识偏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监管并重、区分职责、各负其责”的原则,将宣传教育和后续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关于“纳入目标管理,形成监管机制”的建议。由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涉及方方面面,面宽量大,后续监管难度也大,为确保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后续监管工作稳步实施,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向区委、区政府做好汇报,坚持“谁受益、谁维修、谁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针对不同建设项目分类提出后续管理办法,配套建立相应的管理措施。并争取尽快把该项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年度目标进行考核,逗硬奖惩,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干的好、管理措施到位,卓有成效的村要给予适当的奖励,坚持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不干不支持,有创新、有突破,以此推动后续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三、关于“建立补偿基金,落实监管保障”的建议。落实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后续监管工作,需要多方筹措资金,强化经费保障。目前,我区结合行业管理实际,积极探索出了一些后续管理机制体制。如:农村集中供水,大部分村(组)通过建立“供水协会”和“一事一议”等办法,结合实际适当收取一定水费,以水养水,保证了长期维护和使用;区交通部门对农村公路落实了专门的管护经费,分段专人进行维护;农村环境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也安排了一定的资金,使环境卫生状况明显好转,环卫设施得到有效管护。今年我区开始大力实施“强村行动”,给每个村又预算了5万元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村级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维护、产业发展奖励、环境整治等方面,各村即可结合本村实际,通过“一事一议”、以奖代补等办法,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该方面。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后续管理机制体制,积极探索“财政拨一点、乡镇补一点、村社和农户筹一点”的办法,加大后续管理资金筹措力度,确保后续管理经费落到实处,有效保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后续监管工作扎实开展。
  我们深知,建管并重、建设与管理同行,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有效、稳步推进的根本保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进一步研究、探索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后续监管的各类机制,促进整个农业农村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后续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当前用户「」您好!欢迎登录代表议案建议系统。 技术咨询:Mychat@foxmail.com 联系电话:0839-8620399 0839-8625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