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少年心理辅导工作的建议 |
编 号:第〔24〕号 |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提案人:汪叶 | |
全区各所学校配备心理辅导教师,每个班每周上一节心理健康课,让孩子身体健康,心理更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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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审查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9年5月7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 牵头领导:孙玉娟 |
主办单位:区教科局 |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4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青少年心理辅导工作的建议》(第24号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教育工作围绕“123”工作思路,以培养具有中国传统文化基因和时代精神的合格公民为育人目标,开创课程、文化、活动、实践、管理、协同“六大”育人德育途径,推进“十美”区域德育品牌建设,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努力构建全区“优质教育、幸福生活”,奠基学生幸福、成就教师幸福、增进家长幸福。 一、关于“配备心理辅导教师”的建议。近年来,区教科局多措并举强化学生心理辅导教育,落实《朝天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规范》,推进“三预”工作机制建设,建成全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1个,校园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室38个,各校按规定至少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1名。强化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去年选派50名教师参加“国机集团帮扶朝天区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咨询班”学习。下一步,区教科局将进一步落实《朝天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规范》,加强教师心理教育培训,提升心理辅导课程质量。 二、关于“每班每周上一节心理健康课”的建议。近年来,区教科局严格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等文件精神,要求各校将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纳入课表,每周每班至少开设1节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分学段规定心理健康课程教学主要内容,引导学生了解心理调节方法、掌握心理保健常识和技能,养成开朗、合群、乐学、自立人格。区教科局定期督查学校行心理健康课程教学情况,并纳入学校年终目标考核。下一步,区教科局将进一步深化心理健康课程教学研究,创新教学方法,提升心理健康课程的教学针对性、实用性,全力护航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教育,为朝天教育的发展建言献策。 |
(联系人:张秀容 联系电话:13518322880) |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9年10月16日 |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