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人大 - 代表议案建议系统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关于增加“乡改镇”人员编制及财政预算投入的建议
编 号:第〔13〕号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提案人:苟开举
  转斗镇、宣河镇、东溪河镇于2017年底实现“撤乡改镇”,人员编制、预算经费均按原标执行,不予增设。但是,区级部门在目标考核及工作任务等方面均按镇的标准下达。随着工作任务的增加,导致新设镇工作任务繁重,办公经费不足,深感工作及经济压力巨大。为缓解新设三镇用人难及财政困难现状,更好的服务群众,建议为转斗镇、宣河镇、东溪河镇增加人员编制及财政预算投入。
审查结果:已审查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19年5月7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牵头领导:辛俊
主办单位:区财政局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苟开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乡改镇”人员编制及财政预算投入建议的提案》(第13号提案)已收悉,我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回复如下:
  区委、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乡镇工作,并逐年加大对乡镇经费的投入。一是逐步提高基层组织活动经费保障标准。2013年,根据川办发〔2012〕60号文件要求,基层组织活动经费按每村(社区)年均10000元标准预算。2014年大力推进强村行动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基层组织活动经费保障标准,由每村(社区)年均10000元提高至每村(社区)年均30000元。从2015年起至今,基层组织活动经费提高到了每村(社区)年均40000元,其中朝天镇明月社区基层组织活动经费60000元。二是足额保障农村公共服务运行费用,按照每村年均50000元标准预算,服务群众工作经费按照每个社区年均100000元标准预算。三是大力提高乡镇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标准。2013年乡镇人员公用经费按照在职财政全额供养人员人年均5000元标准预算,2014年乡镇人员公用经费由人年均5000元提高至人年均10000元,2017年乡镇人员公用经费提高到人年均15000元。由于我区财力有限,还不能完全满足乡镇发展需要,但随着我区财力的增加,将逐步加大对乡镇经费的投入力度。同时,区委、区政府待机构改革撤乡并镇政策实施后,将统筹考虑人员编制及财政预算投入。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此函
(联系人:何应北 联系电话:13320730525)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2019年10月18日
落实情况:全部或主要问题已解决(A)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建议编号:2019年度第13号
领衔代表:苟开举

关于增加“乡改镇”人员编制及财政预算投入的建议

  转斗镇、宣河镇、东溪河镇于2017年底实现“撤乡改镇”,人员编制、预算经费均按原标执行,不予增设。但是,区级部门在目标考核及工作任务等方面均按镇的标准下达。随着工作任务的增加,导致新设镇工作任务繁重,办公经费不足,深感工作及经济压力巨大。为缓解新设三镇用人难及财政困难现状,更好的服务群众,建议为转斗镇、宣河镇、东溪河镇增加人员编制及财政预算投入。

( A )类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关于2019年度第13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苟开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乡改镇”人员编制及财政预算投入建议的提案》(第13号提案)已收悉,我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回复如下:
  区委、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乡镇工作,并逐年加大对乡镇经费的投入。一是逐步提高基层组织活动经费保障标准。2013年,根据川办发〔2012〕60号文件要求,基层组织活动经费按每村(社区)年均10000元标准预算。2014年大力推进强村行动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基层组织活动经费保障标准,由每村(社区)年均10000元提高至每村(社区)年均30000元。从2015年起至今,基层组织活动经费提高到了每村(社区)年均40000元,其中朝天镇明月社区基层组织活动经费60000元。二是足额保障农村公共服务运行费用,按照每村年均50000元标准预算,服务群众工作经费按照每个社区年均100000元标准预算。三是大力提高乡镇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标准。2013年乡镇人员公用经费按照在职财政全额供养人员人年均5000元标准预算,2014年乡镇人员公用经费由人年均5000元提高至人年均10000元,2017年乡镇人员公用经费提高到人年均15000元。由于我区财力有限,还不能完全满足乡镇发展需要,但随着我区财力的增加,将逐步加大对乡镇经费的投入力度。同时,区委、区政府待机构改革撤乡并镇政策实施后,将统筹考虑人员编制及财政预算投入。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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