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人大 - 代表议案建议系统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关于加大河道采砂管理力度的建议
编 号:第〔55〕号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提案人:张伟
  2018年是朝天区脱贫摘帽年,朝天区将举全区之力、集全民之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随着以农村通村通组公路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力推进,新村建设、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建设也将全面铺开,大量建设使得对河砂需求量与日俱增,河砂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由于市场需求增加,采砂行业竞争激烈,非法采砂现象屡禁不止,严重影响河势稳定,带来了防洪安全隐患,环境破坏日趋严重,场镇集中供水水源地源保护也受到威协,规范管理河道采砂成为部分乡镇党委政府关注的焦点和难点。
  针对以上现象,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法律法规宣传。通过村村响、横幅、宣传手册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群众也参与到河道采砂管理中来,增强采砂管理相关人员及沿河群众资源、环保意识。
  二、加强乡镇执法力度。现在河道管理区上管不到,乡镇管不了。建议增加乡镇水务人员编制,并委托乡镇一定执法权限。
  三、乡镇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四、实行量化管理。为了保民生、保重点、保脱贫攻坚,防止掠夺性开采和腐败现象兹生,可以确定批复数量,依托票据管理进行进统计。
审查结果:已审查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18年2月27日 是否重点:否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牵头领导:苏科年
主办单位:区水务局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5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张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河道采砂管理力度的建议》(第55号)的建议已转交我局。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关心,对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朝天区水系资源属嘉陵江水系,全区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嘉陵江、羊木河、安乐河、潜溪河、青边河、鱼洞河、西北河等12条河流。
  2018年以来,我区对3起非法采砂进行了立案查处。一是对羊木镇银岭村人方勇非法在羊木镇银岭村(小地名:大河坝)开采砂石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6万元(已执行到位3万元)。二是对东溪河镇三龙村人张怀军非法在东溪河镇三龙村(小地名:河口上)开采砂石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6万元(已执行到位1万元)。三是对朝天镇楼房村居委会常磊非法开采砂石进行立案查处,罚款5万元(未执行到位)。到期后,我局将未执行到位的案件依法移交区法院强制执行。
立案调查1起非常采砂案件,对东溪河镇菜子坝村人吴工建在东溪河镇菜子坝村(小地名:马林岩)开采砂石进行了调查,由于该点是经东溪河镇同意开采的,不存在非法销售砂石行为,我局进行了宣传教育。
  二、主要开展工作
  (一)落实监管责任,领导重视到位。一是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和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分管水务工作)为副组长,以区委政法委、 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和区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河道采砂管理领导小组。二是成立了以区委政法委相关副书记为组长,以区公安分局巡警大队大队长和区水务局水务监察大队大队长为副组长,以区公安分局巡警大队、区安监局执法大队和区水务局水务监察大队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区河道采砂综合执法大队。三是区水务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河道采砂管理领导小组,成立了以水务监察大队、河道与堤防建设管理股和防汛抗旱股为主要力量的执法队伍。
  (二)创新巡河方式,巡查巡防到位。一是坚持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巡防制度,执法人员每周对区内河流至少巡查巡防两次。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入汛后,每天安排1名党组成员和5名干部值班,白天由执法大队人员负责河道巡查,晚上由值班人员不定时巡查巡防,加大河道采砂管理力度。三是动员沿江村镇干部协助参加巡防,在重点河段安排专人监管,一旦发现有偷采砂石行为,立即电话告知我局,我局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查处。
  (三)明确禁采政策,宣传教育到位。一是加强干部执法培训,通过在党组会、全局干部职工会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以提高我们干部的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加强法律知识宣传教育,近年来,我局把《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普及法律的重要内容进行宣传,结合“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宣传月”“法制宣传月”等活动,通过利用悬挂横幅、印发宣传单和禁采通知、显示屏滚动播出宣传内容等形式,深入乡镇、企业、工地、学校广泛宣传,申明政府禁采的决心和禁止采砂的重大意义,促进沿江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增加社会各界对河道禁采江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2018年,共张贴宣传标语40余幅、宣传画20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1.5万份,发送宣传短信2万余条,
  (四)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打击到位。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对非法采砂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以来,在进行日常巡河基础上,多次开展专项行动,并联合公安等部门,联合打击非法采砂活动。今年以来,我局先后查处河道内违法采砂案件3起,依据《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行政罚款17万元,查扣违法作业机具3台,目前,我区河道采砂管理秩序稳定。同时我局向相关部门提供可能存在黑恶性质线索3起。通过严厉打击行动,有效震慑了非法采砂行为,迫于巨大打击压力,部分非法采砂个人主动放弃偷采。目前我区境内水域基本无盗采现象,河道采砂管理形势实现了安全可控。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力度,严格责任追究。继续将禁采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落实河道内砂石禁采管理规定,加大组织领导力度,抓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努力形成上下左右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强化管理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把采砂管理的各项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对因监管不到位,导致偷采砂石严重,影响防洪和通航安全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宣传教育,抓好正反典型,大造舆论声势,营造加强采砂管理、打击非法采砂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进一步加大禁采监管力度,做到高压严打。继续强化源头治理,不断加大河道采砂监管力度,加大河道巡查频次,密切关注新动向,做到“露头必打”。采取强有力的手段依法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处理。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乡(镇)、村河段长切实履行基层河段长职责,加大河道监管力度,坚决实行河道禁采砂石制度,维护我区良好的管河道采砂管理秩序。
  最后,衷心地感谢您对我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还请您能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朝天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联系人:刘松 联系电话:8622246)
2018年9月28日
落实情况:全部或主要问题已解决(A)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暂无
建议编号:2018年度第55号
领衔代表:张伟

关于加大河道采砂管理力度的建议

  2018年是朝天区脱贫摘帽年,朝天区将举全区之力、集全民之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随着以农村通村通组公路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力推进,新村建设、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建设也将全面铺开,大量建设使得对河砂需求量与日俱增,河砂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由于市场需求增加,采砂行业竞争激烈,非法采砂现象屡禁不止,严重影响河势稳定,带来了防洪安全隐患,环境破坏日趋严重,场镇集中供水水源地源保护也受到威协,规范管理河道采砂成为部分乡镇党委政府关注的焦点和难点。
  针对以上现象,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法律法规宣传。通过村村响、横幅、宣传手册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群众也参与到河道采砂管理中来,增强采砂管理相关人员及沿河群众资源、环保意识。
  二、加强乡镇执法力度。现在河道管理区上管不到,乡镇管不了。建议增加乡镇水务人员编制,并委托乡镇一定执法权限。
  三、乡镇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四、实行量化管理。为了保民生、保重点、保脱贫攻坚,防止掠夺性开采和腐败现象兹生,可以确定批复数量,依托票据管理进行进统计。

( A )类
关于2018年度第55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张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河道采砂管理力度的建议》(第55号)的建议已转交我局。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关心,对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朝天区水系资源属嘉陵江水系,全区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嘉陵江、羊木河、安乐河、潜溪河、青边河、鱼洞河、西北河等12条河流。
  2018年以来,我区对3起非法采砂进行了立案查处。一是对羊木镇银岭村人方勇非法在羊木镇银岭村(小地名:大河坝)开采砂石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6万元(已执行到位3万元)。二是对东溪河镇三龙村人张怀军非法在东溪河镇三龙村(小地名:河口上)开采砂石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6万元(已执行到位1万元)。三是对朝天镇楼房村居委会常磊非法开采砂石进行立案查处,罚款5万元(未执行到位)。到期后,我局将未执行到位的案件依法移交区法院强制执行。
立案调查1起非常采砂案件,对东溪河镇菜子坝村人吴工建在东溪河镇菜子坝村(小地名:马林岩)开采砂石进行了调查,由于该点是经东溪河镇同意开采的,不存在非法销售砂石行为,我局进行了宣传教育。
  二、主要开展工作
  (一)落实监管责任,领导重视到位。一是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和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分管水务工作)为副组长,以区委政法委、 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和区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河道采砂管理领导小组。二是成立了以区委政法委相关副书记为组长,以区公安分局巡警大队大队长和区水务局水务监察大队大队长为副组长,以区公安分局巡警大队、区安监局执法大队和区水务局水务监察大队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区河道采砂综合执法大队。三是区水务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河道采砂管理领导小组,成立了以水务监察大队、河道与堤防建设管理股和防汛抗旱股为主要力量的执法队伍。
  (二)创新巡河方式,巡查巡防到位。一是坚持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巡防制度,执法人员每周对区内河流至少巡查巡防两次。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入汛后,每天安排1名党组成员和5名干部值班,白天由执法大队人员负责河道巡查,晚上由值班人员不定时巡查巡防,加大河道采砂管理力度。三是动员沿江村镇干部协助参加巡防,在重点河段安排专人监管,一旦发现有偷采砂石行为,立即电话告知我局,我局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查处。
  (三)明确禁采政策,宣传教育到位。一是加强干部执法培训,通过在党组会、全局干部职工会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以提高我们干部的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加强法律知识宣传教育,近年来,我局把《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普及法律的重要内容进行宣传,结合“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宣传月”“法制宣传月”等活动,通过利用悬挂横幅、印发宣传单和禁采通知、显示屏滚动播出宣传内容等形式,深入乡镇、企业、工地、学校广泛宣传,申明政府禁采的决心和禁止采砂的重大意义,促进沿江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增加社会各界对河道禁采江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2018年,共张贴宣传标语40余幅、宣传画20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1.5万份,发送宣传短信2万余条,
  (四)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打击到位。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对非法采砂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以来,在进行日常巡河基础上,多次开展专项行动,并联合公安等部门,联合打击非法采砂活动。今年以来,我局先后查处河道内违法采砂案件3起,依据《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行政罚款17万元,查扣违法作业机具3台,目前,我区河道采砂管理秩序稳定。同时我局向相关部门提供可能存在黑恶性质线索3起。通过严厉打击行动,有效震慑了非法采砂行为,迫于巨大打击压力,部分非法采砂个人主动放弃偷采。目前我区境内水域基本无盗采现象,河道采砂管理形势实现了安全可控。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力度,严格责任追究。继续将禁采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落实河道内砂石禁采管理规定,加大组织领导力度,抓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努力形成上下左右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强化管理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把采砂管理的各项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对因监管不到位,导致偷采砂石严重,影响防洪和通航安全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宣传教育,抓好正反典型,大造舆论声势,营造加强采砂管理、打击非法采砂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进一步加大禁采监管力度,做到高压严打。继续强化源头治理,不断加大河道采砂监管力度,加大河道巡查频次,密切关注新动向,做到“露头必打”。采取强有力的手段依法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处理。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乡(镇)、村河段长切实履行基层河段长职责,加大河道监管力度,坚决实行河道禁采砂石制度,维护我区良好的管河道采砂管理秩序。
  最后,衷心地感谢您对我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还请您能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朝天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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