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把麻柳乡纳入全区撤乡设镇总体盘子的建议 |
编 号:第〔52〕号 |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提案人:梁剑 | |
值全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历史机遇之际,为推动麻柳乡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建议:区人民政府把麻柳乡纳入全区乡改镇的总体盘子,统筹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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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已审查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8年4月20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 牵头领导:苏科年 |
主办单位:区民政局 |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2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行政区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把麻柳乡纳入全区撤乡设镇总体盘子的建议》(第52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撤乡建镇是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基础,对于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带动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2016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将宣河、转斗、东溪河3个乡纳入撤乡建镇进行了申报,2017年9月省政府已审批同意。 关于你提出将麻柳乡进行撤乡设镇的建议,按民政部发布的2000年撤乡建镇标准(其中最低标准:总人口1万人以上、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50人以下,财政收入200万元以上、工农业总产值1亿元以上、乡驻地常住人口占30%以上、二三产业在GDP中比重50%以上),经查阅麻柳乡的相关指标,暂时还未达到民政部乡改镇的标准。 另外,介绍一下撤乡设镇的基本程序:首先要征求本乡各村的村民代表和村民的意愿,其次是乡党委、人大研究同意后乡政府向区政府请示;经区政府研究同意通过后再向区委、人大、政协提请审定和征求意见;最后,区政府请示报市政府审批,市政府同意后报省政府批复。省政府将进行实地调研,通过调研情况决定是否符合撤乡设镇条件才进行批复。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撤乡设镇工作的安排部署是区委政府的重大决策事项,我局将按照区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积极主动协调上级民政部门对我区该项工作的支持与指导。希望您们继续关心和支持朝天民政事业的发展。请您百忙之中在广元市朝天区人大办公信息管理系统对本次回复进行点评。 |
(联系人:吴云雄 联系电话:18981206211) |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2018年9月27日 |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