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人大 - 代表议案建议系统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关于加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管理的建议
编 号:第〔51〕号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提案人:解国斌
  2009年以来,全区按照市上的统一部署,先后建成了核心区面积达1万亩以上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9个,带动了核桃、蔬菜、食用菌、土鸡、蚕桑等农业产业加快发展,促进了新型经营体系建设,助推了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认真研究解决。
  一、主要问题
  综合来看,9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目前运行管理中,均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有的还比较突出。如曾家山现代农业(土鸡)示范园区因疫情和市场的持续影响,从建起就处于亏损状态,目前整个园区除天冠公司有种鸡4万只、商品鸡1万多只(含零星农户)外,全部处于圈舍空置、土地闲置状态,其涉及的人群较大、问题较多、矛盾突出;羊木和羊西现代农业(食用菌)示范园区的两个核心区基本处于多数菇棚和厂房闲置、仅有零星生产、协会不复存在、各种欠款不少、到处杂草丛生的状态,留下了不少问题。综合来看,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规划落实不够好。存在重编规轻实施、有规划不执行的现象,导致临时性、随意性成分增加,建设的档次不高、内容相似、模式趋同、特色不鲜明,整体效果难以充分体现。
  二是建设主体不明确。部分企业和业主奔着优惠政策而来,没有太大的实力,动不动就“撂挑子”,甚至有部分还欠下了不少的土地租金、民工工资和工程款,农户基本是袖手旁观,各方参与度不高,时有政府大包大揽的情况,已建的文化广场、展览馆、停车场、观光亭等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三是主体带动较乏力。经营主体带动力弱,与基地农户缺乏有效的利益联结。产业化经营水平不高,“龙头+专合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未能真正形成。组织化程度很低,绝大部分专合社是空架子。产业链条不完善,缺少三产综合、立体循环发展,服务缺乏,链条缺失,初次级产品多,精特优产品少,附加值低。
  四是示范引领较薄弱。农旅融合程度不深,重视了生产功能,忽视了观光功能和运营管理,使园区规划的休闲、观光、体验、品尝、康养、购物等业态的培育未得到较好体现。基础设施还需加强,设施老旧、管理不够、损毁严重、现代化程度较低,制约了园区功能的有效发挥。
  五是政策扶持不够强。入园经营主体大多实力较弱,贷款、招商融资难度大,项目争取困难。科研经费投入少,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开发力度不能满足发展需要。对农产品收购、贮藏、运输、加工和销售等环节的关注程度和扶持政策配套不够。
  六是营运管理不到位。机构缺失,综合服务和管理不够。我区设立的区园区办和几个产业发展管理中心,仅为区农工委编制1人的股级机构和主管部门的内部人员组成,加之其工作本就紧张,又无专项经费保障,导致营运管理工作滞后,“重建轻管”“只建不管”“管理不善”等问题客观存在,多数园区当年建完后,再没有按照规划进行巩固、拓展和提升,有的甚至设施设备损毁、企业关停、空圈空棚、土地荒芜,严重影响了园区可持续发展。机制不顺,运营效益与活力不足。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涉及多个部门和乡镇,由于缺乏有效的营运和管理机制,存在责任不清、管理较混乱等问题,一定程度存在“不愿管”“管不了”“管不好”的现象。
  二、几点建议
  (一)高度重视,全面调研,解决问题。一是充分发挥园区领导小组的作用,及时组建专门班子,深入所有园区全面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和教训,排查矛盾和问题,提出方案供领导决策;二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项目围绕园区报、投资围绕园区招、政策围绕园区定、工作围绕园区做,有效推动其持续健康发展。
  (二)科学审视,重新定位,修订规划。结合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发展方向、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审视我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运营的思路、定位、布局、目标、政策措施等各个方面。一是按照“产村产园一体、园村园镇相融、三产联动融合”“生态农业、设施农业、休闲农业、智慧农业”“整体规划、梯次推进、扩大总量、提升档次”“一区多园、立体循环、特色鲜明、示范带动”等理念,专门制定全区现代农业园区发展的总规,进一步修订各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详规,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二是全面审查已出台的各项园区和产业政策,废止过时文件,重新修订完善,形成一套具有指导性、操作性、符合新时代要求的配套政策,防止出现政策不明、兑现不了的情况。
  (三)统筹建设,三产融合,提档升级。结合国家、省市对现代农业综合体建设的有关标准和要求,一是提高建设水平。注重点面结合,通过企业联办、招商新办、改造创办等方式,提升核心区档次,做大示范区规模,扩大辐射区范围。因地制宜规划,完善路、水、电、居、网等基础设施,推广农业装备、喷灌滴灌等先进适用设施,推行生态循环农业。二是加强产业融合。以园区主导产业为重点,着力打造生产、加工、收储、物流、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实施“互联网+园区”行动,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现代流通体系和园区推介网络。实施“农旅文+园区”行动,把园区与旅游景区、工业园区、城镇村社、文化体育等建设有机融合,着力培育观光景观、休闲度假、养生保健、科普教育等旅游业态,引导主体投资兴办采摘园、体验园、农家乐、休闲农庄、民俗文化馆、乡村游览区等经营业态,加快发展集农业生产、农事体验、休闲度假、养老养生、创意农业、加工展销为一体的观光农业园,促进农业与旅游、文化、体育、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构建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提升园区档次、知名度、经营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和“三品一标”认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将园区打造成省以上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进一步做响园区品牌。三是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农业科研经费保障和科技创新,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新品种新技术推广;依法将“广元灰鸡”保种选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推广物联网、互联网等先进技术,发展数字农业、精准农业、智慧农业。四是培育多元主体。加快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招引和培育一批有实力的大型企业入园,扶持发展一批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规范建设一批真正意义上的农民专合社和农村经纪人,大力开展新型农民培训,打造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四)建立机构,健全机制,形成合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园区领导小组作用,协调解决园区建设重大事项。特别要按照省、市有关园区机构编制的文件精神,专门设置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管理机构,明确其性质、级别和编制,做到有机构和专人负责园区的建设指导、营运管理、招商引资和协调服务等工作,促进园区建设和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二是加大统筹力度。优先支持园区推进农业农村改革,推动更多的项目资金向园区集聚、各类改革措施在园区试点实施。整合相关政府资金,强化社会投资招引,创新金融保险服务,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构建园区投入长效机制,破解发展资金瓶颈。推进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等抵押贷款试点;引导和鼓励农民以入股、入社(专合社)、出租、转包、互换、托管等形式向园区经营主体流转土地,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三是落实政策保障。根据区情实际和政策法律规定,统筹制定园区发展涉及的税费、用水、用电、用地、用材、补助、奖励等一系列扶持政策,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和各类经营主体的权责利,将相关部门和行业服务网点延伸进园区,促进园区综合服务体系全覆盖,强化服务保障力度。四是实施监督考核。将园区建设、巩固、提升和经营、管理纳入相关部门和乡镇综合目标管理,提高权重,严格考核,逗硬奖惩。对入园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实行跟踪监管、动态管理、有进有出、扶优汰劣。广泛宣传园区发展成效,总结好经验,推广好做法,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发展合力。
审查结果:已审查 信息公开:是
交办时间:2018年2月27日 是否重点:是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牵头领导:苏科年
主办单位:区委农工委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1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解国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管理的建议》(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1号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你提出的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关于规划落实不够好的问题。迄今为止我区已建的现代农业园区都有建设规划,可能由于当初的设计水平不高,加上建设过程中临时调整的工程较多,确实存在规划与实施不相符的问题,但基本是按照总体规划在进行建设。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注重园区建设规划的权威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关于建设主体不明确的问题。近几年随着国家对“三农”投入的不断增加,不少社会资本投资农业领域,在园区建设过程中也引进了一些企业和业主。由于农业面临市场、自然灾害、疫病等风险,且比较效益低,加之个别经营主体不懂农业、动机不纯,入驻园区后因经营管理不善、市场不景气亏损后“撂挑子”,出现了拖欠农户土地租金、民工工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在逐一排查解决这些遗留问题的基础上,举一反三,转变园区建设方式,引导业主和农户积极建园,避免政府大抱大揽;同时,健全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审查、风险保障金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制度和机制,严格落实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分级备案制度,强化工商资本租赁农地事中事后监管,尽量避免经营主体“钻空子”“留下烂摊子”。
(三)关于主体带动乏力的问题。近年来,按照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我们出台了促进农业企业与农民建立更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指导意见,把农业企业、专合组织带动农户增收作为项目安排和晋升级别的依据,不断探索“龙头+专合社+基地+农户”、“
龙头+专合社+农户”等经营模式,引导农民与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提升精深加工水平,带动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但是个别企业和专合组织由于自身实力不强、经营不善,带动农户的能力不强。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龙头企业和专合组织的运行监测,清理淘汰空壳社、不合格的示范专合组织和重点龙头企业。
(四)关于示范引领较薄弱的问题。现代农业园区虽然是全区五大特色农业产业的缩影,但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有的好、有的差。今后,我们将继续提升科技水平,完善配套设施,拓展休闲观光功能,推动农旅融合发展,促进园区提质增效,充分发挥园区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关于政策扶持不强的问题。由于我区自身财力体量小,存在本级财政对园区的科研、经营主体、产品加工销售等方面的投入不足的问题。今后,我们将认真落实省、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政策,出台我区园区建设政策,加大项目争取力度,积极争创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创新园区经营主体融资贷款模式,多渠道增加园区建设投入。
(六)关于运营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针对目前我区没有园区建设和管理的专门机构,综合服务和后续管理都跟不上,园区建设存在“当年热、过后冷”的问题。今后,我们将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的深入推进,切实解决园区建设和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问题。
二、关于你提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管理的几点建议
针对我区今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你提出了“高度重视,全面调研,解决问题;科学审视,重新定位,修订规划;统筹建设,三产融合,提档升级;建立机构,健全机制,形成合力”等建议,这些建议针对性和操作性都很强,我们将虚心接受,充分采纳,融入到我区即将制定出台的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推进方案之中,促进我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提质增效。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关心、关注和支持,并诚恳希望一如继往地关心和支持全区现代农业园区的发展!
此复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8年9月30日
(联系人:滕明建 联系电话:18981266338)
2018年10月8日
落实情况:全部或主要问题已解决(A)
督办审核:已通过
满意评价:满意
反馈意见:请持续搞好问题园区和园区问题的有效解决。
建议编号:2018年度第51号
领衔代表:解国斌

关于加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管理的建议

  2009年以来,全区按照市上的统一部署,先后建成了核心区面积达1万亩以上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9个,带动了核桃、蔬菜、食用菌、土鸡、蚕桑等农业产业加快发展,促进了新型经营体系建设,助推了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认真研究解决。
  一、主要问题
  综合来看,9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目前运行管理中,均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有的还比较突出。如曾家山现代农业(土鸡)示范园区因疫情和市场的持续影响,从建起就处于亏损状态,目前整个园区除天冠公司有种鸡4万只、商品鸡1万多只(含零星农户)外,全部处于圈舍空置、土地闲置状态,其涉及的人群较大、问题较多、矛盾突出;羊木和羊西现代农业(食用菌)示范园区的两个核心区基本处于多数菇棚和厂房闲置、仅有零星生产、协会不复存在、各种欠款不少、到处杂草丛生的状态,留下了不少问题。综合来看,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规划落实不够好。存在重编规轻实施、有规划不执行的现象,导致临时性、随意性成分增加,建设的档次不高、内容相似、模式趋同、特色不鲜明,整体效果难以充分体现。
  二是建设主体不明确。部分企业和业主奔着优惠政策而来,没有太大的实力,动不动就“撂挑子”,甚至有部分还欠下了不少的土地租金、民工工资和工程款,农户基本是袖手旁观,各方参与度不高,时有政府大包大揽的情况,已建的文化广场、展览馆、停车场、观光亭等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三是主体带动较乏力。经营主体带动力弱,与基地农户缺乏有效的利益联结。产业化经营水平不高,“龙头+专合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未能真正形成。组织化程度很低,绝大部分专合社是空架子。产业链条不完善,缺少三产综合、立体循环发展,服务缺乏,链条缺失,初次级产品多,精特优产品少,附加值低。
  四是示范引领较薄弱。农旅融合程度不深,重视了生产功能,忽视了观光功能和运营管理,使园区规划的休闲、观光、体验、品尝、康养、购物等业态的培育未得到较好体现。基础设施还需加强,设施老旧、管理不够、损毁严重、现代化程度较低,制约了园区功能的有效发挥。
  五是政策扶持不够强。入园经营主体大多实力较弱,贷款、招商融资难度大,项目争取困难。科研经费投入少,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开发力度不能满足发展需要。对农产品收购、贮藏、运输、加工和销售等环节的关注程度和扶持政策配套不够。
  六是营运管理不到位。机构缺失,综合服务和管理不够。我区设立的区园区办和几个产业发展管理中心,仅为区农工委编制1人的股级机构和主管部门的内部人员组成,加之其工作本就紧张,又无专项经费保障,导致营运管理工作滞后,“重建轻管”“只建不管”“管理不善”等问题客观存在,多数园区当年建完后,再没有按照规划进行巩固、拓展和提升,有的甚至设施设备损毁、企业关停、空圈空棚、土地荒芜,严重影响了园区可持续发展。机制不顺,运营效益与活力不足。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涉及多个部门和乡镇,由于缺乏有效的营运和管理机制,存在责任不清、管理较混乱等问题,一定程度存在“不愿管”“管不了”“管不好”的现象。
  二、几点建议
  (一)高度重视,全面调研,解决问题。一是充分发挥园区领导小组的作用,及时组建专门班子,深入所有园区全面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和教训,排查矛盾和问题,提出方案供领导决策;二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项目围绕园区报、投资围绕园区招、政策围绕园区定、工作围绕园区做,有效推动其持续健康发展。
  (二)科学审视,重新定位,修订规划。结合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发展方向、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审视我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运营的思路、定位、布局、目标、政策措施等各个方面。一是按照“产村产园一体、园村园镇相融、三产联动融合”“生态农业、设施农业、休闲农业、智慧农业”“整体规划、梯次推进、扩大总量、提升档次”“一区多园、立体循环、特色鲜明、示范带动”等理念,专门制定全区现代农业园区发展的总规,进一步修订各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详规,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二是全面审查已出台的各项园区和产业政策,废止过时文件,重新修订完善,形成一套具有指导性、操作性、符合新时代要求的配套政策,防止出现政策不明、兑现不了的情况。
  (三)统筹建设,三产融合,提档升级。结合国家、省市对现代农业综合体建设的有关标准和要求,一是提高建设水平。注重点面结合,通过企业联办、招商新办、改造创办等方式,提升核心区档次,做大示范区规模,扩大辐射区范围。因地制宜规划,完善路、水、电、居、网等基础设施,推广农业装备、喷灌滴灌等先进适用设施,推行生态循环农业。二是加强产业融合。以园区主导产业为重点,着力打造生产、加工、收储、物流、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实施“互联网+园区”行动,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现代流通体系和园区推介网络。实施“农旅文+园区”行动,把园区与旅游景区、工业园区、城镇村社、文化体育等建设有机融合,着力培育观光景观、休闲度假、养生保健、科普教育等旅游业态,引导主体投资兴办采摘园、体验园、农家乐、休闲农庄、民俗文化馆、乡村游览区等经营业态,加快发展集农业生产、农事体验、休闲度假、养老养生、创意农业、加工展销为一体的观光农业园,促进农业与旅游、文化、体育、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构建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提升园区档次、知名度、经营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和“三品一标”认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将园区打造成省以上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进一步做响园区品牌。三是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农业科研经费保障和科技创新,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新品种新技术推广;依法将“广元灰鸡”保种选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推广物联网、互联网等先进技术,发展数字农业、精准农业、智慧农业。四是培育多元主体。加快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招引和培育一批有实力的大型企业入园,扶持发展一批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规范建设一批真正意义上的农民专合社和农村经纪人,大力开展新型农民培训,打造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四)建立机构,健全机制,形成合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园区领导小组作用,协调解决园区建设重大事项。特别要按照省、市有关园区机构编制的文件精神,专门设置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管理机构,明确其性质、级别和编制,做到有机构和专人负责园区的建设指导、营运管理、招商引资和协调服务等工作,促进园区建设和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二是加大统筹力度。优先支持园区推进农业农村改革,推动更多的项目资金向园区集聚、各类改革措施在园区试点实施。整合相关政府资金,强化社会投资招引,创新金融保险服务,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构建园区投入长效机制,破解发展资金瓶颈。推进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等抵押贷款试点;引导和鼓励农民以入股、入社(专合社)、出租、转包、互换、托管等形式向园区经营主体流转土地,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三是落实政策保障。根据区情实际和政策法律规定,统筹制定园区发展涉及的税费、用水、用电、用地、用材、补助、奖励等一系列扶持政策,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和各类经营主体的权责利,将相关部门和行业服务网点延伸进园区,促进园区综合服务体系全覆盖,强化服务保障力度。四是实施监督考核。将园区建设、巩固、提升和经营、管理纳入相关部门和乡镇综合目标管理,提高权重,严格考核,逗硬奖惩。对入园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实行跟踪监管、动态管理、有进有出、扶优汰劣。广泛宣传园区发展成效,总结好经验,推广好做法,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发展合力。

( A )类
关于2018年度第51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解国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管理的建议》(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1号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你提出的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关于规划落实不够好的问题。迄今为止我区已建的现代农业园区都有建设规划,可能由于当初的设计水平不高,加上建设过程中临时调整的工程较多,确实存在规划与实施不相符的问题,但基本是按照总体规划在进行建设。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注重园区建设规划的权威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关于建设主体不明确的问题。近几年随着国家对“三农”投入的不断增加,不少社会资本投资农业领域,在园区建设过程中也引进了一些企业和业主。由于农业面临市场、自然灾害、疫病等风险,且比较效益低,加之个别经营主体不懂农业、动机不纯,入驻园区后因经营管理不善、市场不景气亏损后“撂挑子”,出现了拖欠农户土地租金、民工工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在逐一排查解决这些遗留问题的基础上,举一反三,转变园区建设方式,引导业主和农户积极建园,避免政府大抱大揽;同时,健全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审查、风险保障金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制度和机制,严格落实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分级备案制度,强化工商资本租赁农地事中事后监管,尽量避免经营主体“钻空子”“留下烂摊子”。
(三)关于主体带动乏力的问题。近年来,按照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我们出台了促进农业企业与农民建立更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指导意见,把农业企业、专合组织带动农户增收作为项目安排和晋升级别的依据,不断探索“龙头+专合社+基地+农户”、“
龙头+专合社+农户”等经营模式,引导农民与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提升精深加工水平,带动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但是个别企业和专合组织由于自身实力不强、经营不善,带动农户的能力不强。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龙头企业和专合组织的运行监测,清理淘汰空壳社、不合格的示范专合组织和重点龙头企业。
(四)关于示范引领较薄弱的问题。现代农业园区虽然是全区五大特色农业产业的缩影,但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有的好、有的差。今后,我们将继续提升科技水平,完善配套设施,拓展休闲观光功能,推动农旅融合发展,促进园区提质增效,充分发挥园区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关于政策扶持不强的问题。由于我区自身财力体量小,存在本级财政对园区的科研、经营主体、产品加工销售等方面的投入不足的问题。今后,我们将认真落实省、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政策,出台我区园区建设政策,加大项目争取力度,积极争创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创新园区经营主体融资贷款模式,多渠道增加园区建设投入。
(六)关于运营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针对目前我区没有园区建设和管理的专门机构,综合服务和后续管理都跟不上,园区建设存在“当年热、过后冷”的问题。今后,我们将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的深入推进,切实解决园区建设和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问题。
二、关于你提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管理的几点建议
针对我区今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你提出了“高度重视,全面调研,解决问题;科学审视,重新定位,修订规划;统筹建设,三产融合,提档升级;建立机构,健全机制,形成合力”等建议,这些建议针对性和操作性都很强,我们将虚心接受,充分采纳,融入到我区即将制定出台的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推进方案之中,促进我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提质增效。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关心、关注和支持,并诚恳希望一如继往地关心和支持全区现代农业园区的发展!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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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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