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曾家山片区合理开发利用旧房子助推旅游发展的建议 |
编 号:第〔48〕号 | 所属类别: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提案人:赵奎平 | 联名人:王长保 王富强 方薪至 孙明胜 |
政府应出台政策来统筹农村传统村落房屋,使其得到合理化利用。有关部门针对曾家山专门出台相应规定,既要符合相关法规政策的要求,还要保护已有的旧房子和院落,实实在在的为曾家山的全民旅游打好基础。可以由村组将要拆的旧房子进行流转,统一经营。既可以为农户和贫困户增收,也可以解决村集体经济的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调研并出台相关的政策统筹开发。 |
|
审查结果:已审查 | 信息公开:是 |
交办时间:2018年2月27日 | 是否重点:否 |
督办单位:区委目标绩效办 区政府办公室 | 牵头领导:李治成 |
主办单位:区住建局 | 协办单位:区旅游局 |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8号代表建议的回复 |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曾家山片区合理开发利用旧房子助推旅游发展的建议》(第〔48〕号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近两年,曾家山以避暑为载体的夏季旅游业发展迅速,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当地群众增收致富。同时,我们注意到由于旅客对传统木屋的青睐,很多时候愿意入住木屋,农户认识到这个商机,重新修建房屋,导致在建新拆旧时破坏了大量具有传统文化保护价值的旧房屋,对此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根据《四川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导则》(试行),我们正在起草相关政策方案。经过前期摸排整理,我区在脱贫攻坚危旧房改造和易地搬迁等相关住房工作实施过程中,确需拆除很多旧房屋。后期,我们将选择具有传统历史文化特色的老房屋进行适度修缮和保护,对修缮改造后的房屋产权纳入集体组织统管统筹。待此方案报区委、区政府审核认定后,我们将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过程中对该建议落地实施。 最后,感谢你们对朝天村镇建设事业的重视和关注,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 |
(联系人:雷踊 联系电话:13981279135) |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28日 |
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